平邑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平邑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09〕175和《中共平邑縣委平邑縣人民政府關於平邑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平發〔2010〕32號),設立平邑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邑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屬性:計畫生育
  • 地區:平邑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組織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任務建議和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及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
(四)負責全縣流動人口和城市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及特殊人群的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統計及信息化建設。
(六)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
(八)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人員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十)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加掛人事科牌子)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重大事項督辦;負責機關文檔、信訪、政務信息、應急管理、保密、保衛、會務、後勤和對外聯絡、接待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基本建設、車輛使用、管理工作;承擔縣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定全縣計生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負責縣、鄉計生幹部的教育、培訓、考核、評聘和村級計生主任星級管理、績效管理等工作;做好縣、鄉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工資及公費醫療管理、黨務等工作;做好機關公務員任免、考核、獎懲、交流和離退休老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
(二)宣傳教育科
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進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工作;指導基層開展人口計生基礎知識教育。
(三)政策法規科
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規章;貫徹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政策,督促檢查基層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執行情況;負責本級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對基層依法行政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計畫生育政策方面的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依法做好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工作。
(四)發展規劃科
組織開展全縣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及時編寫人口分析報告,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做好《生育證》審批工作,指導基層《計畫生育服務手冊》辦理髮放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人口計畫執行情況檢查、考核和評估,推動全縣基層基礎規範化建設。
(五)技術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發展規劃,編制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的總體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規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編制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擬訂並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組織節育新技術的評審、鑑定和成果轉化、推廣套用;負責計畫生育科技項目的管理及對外交流合作工作;對基層技術服務網路建設、技術服務、藥具服務和科學普及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做好優生優育,降低後出生缺陷人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預防愛滋病;負責“關愛女孩”行動的組織實施,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承擔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專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財務內審科
制訂計畫生育資金投入政策、規章;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投入的總體規劃,擬定中央、省、市縣補助基層的計畫生育事業費、技術服務經費、避孕藥具經費分配計畫;負責局機關財務,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擬定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制度,實施財務經濟活動的內部審計監督工作;負責財務預算和各項經費撥付、支出情況的督查工作;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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