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郯城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郯城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郯城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郯城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設定,主要職能,

機構設定

郯城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郯城縣人民政府所屬的正科級行政單位。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及規定;編制人口發展規劃,發布人口計畫制定、人口出生等人口信息。
2、根據人口發展規劃制定財政投入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制定計畫生育工作有關規定以及工作的考核、評估、督導、檢查方案;依法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的執行;制定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實施意見,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二胎《生育證》的審批工作。
3、負責全縣計畫生育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直接查處違反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開展行政執法聽證;建立和完善行政處罰聽證機制;監督檢查各級計畫生育依法行政情況;依法保護育齡民眾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4、負責組織對全縣違法生育人員的調查取證、徵收社會撫養費工作。委託鄉鎮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並出具統一徵收票據,徵收款納入縣財政專戶管理;監督和規範鄉鎮徵收行為;依法實施對違反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措施。
5、負責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縣、鄉、村信息網路,實施信息化指導戰略。
6、負責已婚育齡婦女的管理和服務,對本轄區內戶籍人口和流入轄區的已婚育齡婦女實行綜合性、規範化的管理和服務。
7、負責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培訓,針對育齡人群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宣傳教育。
8、負責計畫生育避孕藥具供應、發放,指導育齡夫婦及時落實避孕節育措施,接受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指導,預防和減少非意願妊娠。
9、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生殖保健服務,對已婚育齡婦女開展孕情檢查、隨訪服務;承擔計畫生育、生殖保健的諮詢、指導和技術服務;指導實行計畫生育的公民選擇安全、有效、適宜、長效的避孕節育措施;節育手術併發症、後遺症鑑定和治療。
10、發揮計畫生育協會作用,指導基層開展村民自治,發動會員在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質量,實行計畫生育中起帶頭作用;向民眾宣傳人口科學理論,宣傳國家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傳播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學技術知識;協調社會力量,向民眾提供生產、生活、生育服務,發展人口福利事業,幫助民眾解決實行計畫生育的實際困難和後顧之憂。
11、督促、檢查計畫生育優先、優惠、獎勵、扶助、救助政策的兌現落實。
12、制定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獨生子女病殘兒醫學鑑定。
13、負責對鄉、村計畫生育工作的指導、督促,對後進鄉、村(單位)的重點幫扶。
14、安排並監督檢查省、市、縣財政撥給的技術服務等事業經費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組織開展對外合作交流。
15、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專職幹部的管理和局屬各單位領導班子建設、黨風廉政建設
16、受理計畫生育信訪案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處理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化解矛盾,維護權益,促進穩定,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寬鬆的環境。
17、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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