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是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和各項為農服務工作;按照政府授權承擔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的儲備,適時調控市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蒼南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所屬單位:蒼南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蒼南縣
  • 主要榮譽:溫州市“百龍工程”龍頭企業
基本概況,工作職責,主要榮譽,

基本概況

蒼南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自1981年11月從平陽縣分出後,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發展,為農服務能力進一步得到提升,自身綜合經濟實力進一步得到發展。縣供銷社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與縣供銷社企業總公司合署辦公,實行一套班子、二個牌子的運轉管理模式。內設辦公室(含人事科、保衛科)、財務科(社有資產管理科)、業務科和合作經濟指導科等4個科室。現有在職職工35人,其中公務員17人,事業2人、企業17人,離退休人員21人。管轄10家(含已改制龍港、錢庫、礬山)基層供銷社和7家直屬企業,在冊職工1168人,離退休人員930人。

工作職責

1、是研究制定全縣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供銷社系統的改革和發展。
2、是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和各項為農服務工作;按照政府授權承擔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的儲備,適時調控市場。
3、是維護各級供銷社組織及其所辦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和全體社員的合法權益。
4、是指導社辦企業和基層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協同有關部門統籌制訂農村流通發展規劃,開拓農村市場。
5、是宣傳貫徹縣委、縣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組織興辦各種農村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協會,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效益農業的發展。
6、是代表縣本級聯合社參加上級聯合社的各項活動。
7、是行使縣本級社有資產的所有權代表和管理者職能,負責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8、是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榮譽

蒼南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先後榮獲縣農業龍頭企業、溫州市“百龍工程”龍頭企業、省級骨幹農業龍頭企業和全國供銷合作社重點龍頭企業等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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