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祖埕

陳祖埕

陳祖埕,男,漢族,1966年12月出生,浙江蒼南人,1989年12月參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任浙江省蒼南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書記、主任兼蒼南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主任。

2021年4月,陳祖埕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祖埕
  • 民族:漢族
  • 籍貫:浙江蒼南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9.10--1994.11 蒼南縣赤溪鎮人民政府工作
1994.11--1996.03 蒼南縣赤溪鎮團委書記、鎮委秘書
1996.03--1998.12 中共赤溪鎮委員會宣傳、統戰委員
1998.12--2000.07 中共瀆浦鄉委員會宣傳、統戰委員
2000.07--2005.09 蒼南縣靈溪鎮宣傳辦公室(精神文明辦)主任(其間:2003年9月至12月參加縣委黨校第六期中青班學習)
2005.09--2006.10 蒼南縣靈溪鎮組織人事辦公室主任
2006.10--2009.01 蒼南縣靈溪鎮城南辦事處書記、主任
2009.01--2010.12 蒼南縣靈溪鎮對務辦事處書記、主任
2010.12--2013.07 蒼南縣城新區工程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黨組成員
2013.07--2016.04 蒼南縣城新區工程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黨組成員
2016.04--2017.06 蒼南縣城市建設管理辦公室(縣城新區工程建設指揮部)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7.06--2018.10 蒼南縣城市建設管理辦公室(縣城新區工程建設指揮部)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2018.10-- 蒼南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書記、主任

人物事件

2021年4月15日,據浙江省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蒼南縣委批准,蒼南縣紀委縣監委對蒼南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委書記、主任兼蒼南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主任陳祖埕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查調查。
經查,陳祖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超標準接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工作中不正確履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陳祖埕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滑坡,紀法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蒼南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蒼南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陳祖埕開除黨籍處分;由蒼南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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