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紅斑痣

葡萄酒樣痣一般指本詞條

鮮紅斑痣又稱葡萄酒樣痣或毛細血管擴張痣,常在出生時或出生後不久出現,好發於面、頸和頭皮,大多為單側性,偶為雙側性,有時累及黏膜。損害初起為大小不一或數個淡紅、暗紅或紫紅色斑片,呈不規則形,邊界清楚,不高出皮面,可見毛細血管擴張,壓之部分或完全褪色,表面平滑。隨著年齡增長,顏色加深變紅,變紫,65%的患者的病灶將逐漸擴張,在40歲前可增厚,出現結節,於創傷後易於出血。

基本介紹

  • 別稱:葡萄酒樣痣、毛細血管擴張痣
  • 英文名稱:Naevus flammeus 
  • 就診科室:皮膚科
  • 多發群體:兒童、青少年
  • 常見發病部位:面、頸和頭皮
  • 常見病因:先天性毛細血管畸形
  • 常見症狀:面、頸和頭皮部可見大小不一或數個淡紅、暗紅或紫紅色斑片的皮損
病因,臨床表現,診斷,鑑別診斷,治療,

病因

鮮紅斑痣是無數擴張的毛細血管所組成的較扁平,很少隆起的斑塊,屬於先天性毛細血管畸形。病灶面積隨身體生長而相應增大,終生不消退。

臨床表現

鮮紅斑痣主要有以下四點症狀:
1.鮮紅斑痣症狀初起表現為一個或是數個大小不一的斑塊,顏色是淡紅色,暗紅色或紫紅色的,隨著年齡的增長,紅色也會呈現不同的變化,大多表現為不規則的形狀,邊界清晰,不高出皮膚表面,有時也能見到毛細血管擴張,按壓時有部分或完全消失的現象,表面光滑。
2.鮮紅斑痣一般是表現為在嬰兒出生時即出現的皮膚表面帶有紅斑的現象。通常,呈現顏色粉紅,紫紅色或暗紅色的污漬變化,不高於周圍正常皮膚。
3.鮮紅斑痣在極大多數情況下,按壓不會出現褪色現象,沒有表皮文盛高,相反,只有極少數患者可能是例外。
4.鮮紅斑痣患者主訴大多無不適症狀,只有少數會伴有異常出汗,或感覺異常情況。通常沒有明顯的功能障礙,只有一些因為各種綜合徵而伴發的肢體和大腦的相應症狀。

診斷

常在出生時或出生後不久出現,好發於面、頸和頭皮,大多為單側性,偶為雙側性,有時累及黏膜。損害初起為大小不一或數個淡紅、暗紅或紫紅色斑片,呈不規則形,邊界清楚,不高出皮膚表面,可見毛細血管擴張,壓之部分或完全褪色,表面平滑。隨著年齡增長,顏色加深變紅,變紫,65%的患者的病灶將逐漸擴張,在40歲前可增厚和出現結節,於創傷後易於出血。

鑑別診斷

1.草莓狀鮮紅斑痣
KTP532雷射治療、P貼敷均很有效。經濟條件較好的應選KTP532雷射,不可用Q開關美膚雷射(易出血),經濟很困難者,可選P貼敷,但貼敷次數不宜過多,以免孩子被過度照射,也可兩種方法配合使用。海綿狀鮮紅斑痣:不宜用雷射治療,也不能用P貼敷,目前最有效的方法是注射膠體P。
  
2.紅斑樣皮疹
是一種很常見的皮膚病的症狀,很多皮膚病都有這種症狀。
  
3.一過性紅斑狼瘡樣
系統性紅斑狼瘡主要的臨床特點是兩側面頰有水腫性紅斑,鼻樑上的紅斑常與兩側面頰部紅斑相連,形成一個蝴蝶狀的皮疹。
  
4.顴部紅斑
狼瘡腎炎全身表現:間斷髮熱)顴部紅斑,由於形狀似蝴蝶,又稱蝶形紅斑)無痛性口腔潰瘍)多個關節腫痛)發生癲癇或精神異常)手足遇冷變得蒼白,溫暖後轉為紫紅,繼之恢復常色,又稱雷諾現象。
常在出生時或出生後不久出現,好發於面、頸和頭皮,大多為單側性,偶為雙側性,有時累及黏膜。損害初起為大小不一或數個淡紅、暗紅或紫紅色斑片,呈不規則形,邊界清楚,不高出皮面,可見毛細血管擴張,壓之部分或完全退色,表面平滑。隨著年齡增長,顏色加深變紅,變紫,65%的患者的病灶將逐漸擴張,在40歲前可增厚和出現結節,於創傷後易於出血。

治療

臨床上採用光動力療法治療鮮紅斑痣。
1.治療原理
將光敏劑通過靜脈途徑注入體內,經靜脈注射後立即在血液中形成濃度高峰,並被血管內皮細胞迅速吸收,而表皮層細胞吸收尚很少,因此光敏劑的分布在血管內皮細胞與表皮層細胞間形成明顯的濃度差。此時給予穿透表淺、可被血管內皮細胞選擇性吸收的特定波長的光照射,選擇性保護和治療病變區域。
2.鮮紅斑痣的護理
(1)照光後局部皮膚即開始出現水腫反應,一般持續3~5天。應口服潑尼松片,以減輕水腫。應多食富含維生素C、E、胡蘿蔔素及纖維素的食物,促進光敏劑從體內排出。
(2)水腫後期常出現少量滲出,可用無菌棉球輕輕蘸乾。治療眼周圍病變,有時眼角分泌物較多,可滴用0.25%氯黴素滴眼液或塗抹紅黴素眼膏。
(3)照光後2~4周為結痂期,應注意避免外力觸碰痂面,對結痂較厚者,應注意痂下感染,可適時給予有效的抗感染治療。鼻唇溝、嘴角處結痂者應儘量減少引起該處肌肉活動的動作,如大笑、用力咀嚼等,以免撕裂痂面導致感染及癒合不良。另外,兒童患者的家長要看管好自己的孩予,不能和別的小朋友打鬧,以免將痂皮碰掉,導致瘢痕形成。
(4)靜脈推注光敏劑如有不慎造成滲漏,漏出部位的避光措施要更嚴格,時間要更長些,否則嚴重者可繼發瘢痕疙瘩。
(5)避光注意事項:光敏劑輸入體內後即應避免日光或強燈光照射全身皮膚,用血卟啉衍生物者一般需避光1個月左右,而用血卟啉單甲醚者需避光3~7天左右,此後可逐漸增加受光強度,如無光敏反應可恢復正常生活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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