萯(bèi)陽宮,秦漢時皇室離宮之一。
宮名流傳至今,只因為在這裡發出了“秦王囚母”這一事件。
秦王政九年(前238)四月,同太后私通多年且被封為長信侯的假宦官嫪毐(拼音:lào ǎi )害怕醜行暴露,大權旁落,就用太后的印璽調兵包圍秦王嬴政的駐地蘄年宮,企圖叛亂,事敗後被車裂。又在太后住地搜出其與嫪毐的兩個私生子“捕而殺之”,秦王政將太后遷囚於萯陽宮。
基本介紹
簡介,秦王囚母,萯陽宮故址,綜上所述,參考資料,
簡介
萯陽宮,秦漢時皇室離宮之一。“萯”字作兩讀:一讀fù,“王萯,藥草名,負聲”。另讀bèi,音倍,宮名,在鄠(hù)縣(今西安市鄠邑區),《漢書·東方朔傳》作“倍陽”(見《辭源》)。
秦萯陽宮
萯陽宮建於戰國秦國。秦原是西部邊陲弱小的諸侯國之一,自秦孝公啟用商殃變法後逐漸強盛。孝公死後,其子即位第三年稱王,號秦惠文王。惠文王(公元前337-----前311年)繼承其父孝公的做法,繼續在國都鹹陽附近建造宮殿,在渭水之南修建萯陽宮。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到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時,“關中計宮三百,關外四百家”,乃令鹹陽之旁二百里內宮觀二百七十,復道甬道相連,其密度可是一斑。
秦王囚母
隨著時代的變遷,遍布關中的數百座秦宮早已蕩然無存,多數連名稱也不為今人所知。萯陽宮遠離鹹陽,免於秦末兵火,在漢武帝、宣帝、成帝時還被作為上林苑的離宮使用,後來史書再未提及,很可能在西漢末年毀於兵燹(xian)戰火。宮名流傳至今,只因為在這裡發出了“秦王囚母”這一事件。
史載:秦王政九年(前238)四月在秦故都雍縣(今鳳翔縣)蘄(qi)年宮舉行冠禮,準備次年親政。同太后私通多年且被封為長信侯的假宦官嫪毐(Lai 牢ai 矮)害怕醜行暴露,大權旁落,就用太后的印璽調兵包圍秦王嬴政的駐地蘄年宮,企圖叛亂,事敗後被車裂。又在太后住地搜出其與嫪毐的兩個私生子“捕而殺之”,將太后遷囚於萯陽宮。一年後齊人茅焦冒死相諫,才得以迎回鹹陽。此事在《史記》、《資治通鑑》中均有記載。
萯陽宮故址
歷史上的萯陽宮究竟在什麼地方?東漢班固撰寫的《漢書·地理志》曰:“鄠,古國……有萯陽宮,秦文王起。”北魏酈道元撰寫的《水經注》認為在鄠縣西部;魏晉至唐代出現的《三輔黃圖》、唐代李吉甫撰寫的《元和郡縣圖志》,宋代人編寫的《長安志》、《雍錄》,明、清乃至民國年間編寫的《戶縣誌》,今人編撰的大型工具書《辭源》以及眾多當代學者的論文、專著,都認定萯陽宮在戶縣,這已成為不爭的史實。但近年來卻紛爭頻起,有人發表文章,有人編寫戲劇,廣造輿論,一時似乎迷團重重。本文試圖就諸說真偽,逐條探討分析,以就教於方家,並廓清迷霧,還歷史以本來面目。
關於萯陽宮故址,大約有棫陽宮說、鳳翔說、曹村(包括富村窯)說、戶縣渼陂(今陂頭)說。
1“棫(Yu)陽宮說”
除了過去以歷史為原型的小說《東周列國志》等書外,近年來省戲曲研究院的確新編歷史劇《千古一帝》也說秦王嬴政挫敗嫪毐等人的叛亂後,囚太后於棫陽宮。今考棫陽宮在鳳翔縣。查閱史書,沒有找到這種說法的依據。既然是文藝作品,就難免有“戲說”的成分,倒也不必過分苛求。從史實看,“棫陽宮說”於史無據,難以成立。
2.“鳳翔說”
《史記·呂不韋列傳》中有“遂遷太后於雍”,《資治通鑑》中也有“遷太后於雍萯陽宮”之說,有人就望文生義,認為雍縣既然是鳳翔,“雍萯陽宮”也就自然在鳳翔了。今考“雍”有廣狹兩種含義:狹義的“雍”固然指雍縣即今鳳翔。而廣義的“雍”卻是指雍州。上古時期分天下為九州,雍州即指今陝西、甘肅和青海一帶。秦代把都城鹹陽周圍(今關中地區)都叫做“雍”。宋代程大昌著《雍錄》曰:“秦嘗名其都為雍縣,唐嘗名其州為雍州,皆本《禹貢》也。雍,壅也,四面有山壅塞為固也。”萯陽宮在渭水之南,鳳翔在渭水之北,南轅北轍,風馬牛不相及。《括地誌》云:“雍州南戶縣本夏之扈國也。”各種典籍互為引證,萯陽宮當屬戶縣無疑。“鳳翔說”純屬誤解。
3.“曹村說”
查閱史籍,本無曹村一說。1982年7月,為編寫《戶縣文物志》,謝志安、馬宏智兩位編輯到念莊、曹村一帶調查採訪,當地民眾提供了不少廟宇線索,問及萯陽宮,當地民眾包括一些鄉間耆宿,均感茫然,稱“從來沒有聽說過”。有民眾提供村東戲樓後有一石碑,謝、馬兩位即去辨認,系元代延祐六年(1319)的《創建崇真觀碑》,文曰:“秦川山水之秀,周至為之冠,名擅二曲,漢舊邑也……秦之萯陽宮在焉,信夫天壤間自昔為佳處也。全真洞虛子築觀於其中,天樂真人題其額曰:崇真……”。原縣誌辦據此參照明崇禎十六年《戶縣誌》中“秦萯陽宮,在縣西南二十三里”的說法,認為方位、里程都很近似,即作出“萯陽宮在曹村”的判斷。近年有人撰文說萯陽宮在曹村東南二里開外的富村窯雞子山。
修建崇真觀時的元延祐六年,距秦惠文王修建萯陽宮已時隔一千六百五十餘年,而明崇禎十六年張宗孟編撰《戶縣誌》時,更與萯陽宮創建相距一千九百八十年,時過境遷。秦萯陽宮早已無遺蹟可考。他們是怎么知道其方位及距戶縣縣城的里程呢?
經考證得知,《創立崇真觀碑》(以下簡稱曹村碑)是當時道眾為紀念該觀道長楊志古而立的。楊志古是合陽人,中年出家,號洞虛子,屬道教全真派弟子。元乙末年(窩闊台7年,公元1235年)雲遊至曹村後即開始籌修道觀,至元已已年(1269)去世。死後四十年,弟子們為弘揚楊道長的功績才為其立碑。其時正值全真教鼎盛時期,現存於重陽宮內與此碑同時的《真元會題名記》碑陰,鐫有全真教在全國各地的220多個宮觀名稱,涉及周、戶兩縣有19個。中間並無曹村崇真觀的名字,可見其觀規模不大,在全真教內地位不高。“曹村碑”撰文、題額人均名不見經傳,而近在咫尺,貴為全國道都的重陽祖庭幾十位高道耆德卻無人肯為其題寫一字。沒有地位的小廟,不為同仁看重的道人,在碑文中極盡溢美誇張之辭,把十多里外的萯陽宮故址拿來誇耀一下,以壯門面,也在情理之中。此類文字並非信史,依此為據來確定秦宮遺址,似乎底氣不足。
明崇禎《戶縣誌》,距萯陽宮建立已近兩千年,為什麼會在志中寫上“在縣西南二十有三里”呢?根據現在看到的史料分析,極有可能源於《三輔黃圖》。《三輔黃圖》“秦宮”記載:“萯陽宮,秦文王所起,在今戶縣西南二十三里。”古時沒有科學的考古手段,各種文獻互相傳抄屢見不鮮。《三輔黃圖》初創於魏晉時期,最後成書於唐肅宗年代。據南宋紹興二十三年(1153)杭州州學教授苗昌言云:“《三輔黃圖》世無板刻,傳寫多魚魯之謬。”宋代曾任龍圖閣學士的程大昌在《雍錄》中指出《黃圖》的幾處明顯訛誤後,認為“隨事必當立辯,不可謂名古而不敢置議也。”《三輔黃圖》最後成書時間,距秦萯陽宮建立已是1100餘年,且眾手成書,輾轉傳抄,時有補綴,“縣西南二十三里”之說,豈能不容置疑?把縣西南二、三里誤記為二十三里,也未可知(秦漢時縣城在今城北二里,渼陂萯陽宮正好在縣城西南二、三里)。秦萯陽宮在戶縣,史有定論,而曹村一帶在有資料可考的宋、元、明、清及近現代,皆屬周至縣,在1958年才劃歸戶縣。再從碑文本身看,“曹村碑”開宗明義第一句話“秦川山水之秀周至為冠”,又恰恰證明曹村當時屬周至縣管轄。有人認為曹村一帶在歷史上可能歸屬過戶縣,筆者查閱了《周至縣誌》,勘察了附近的名勝古蹟清陽宮、龍泉寺、可漢廟以及清涼山、望仙坪等地和歷代文獻及碑碣,也沒有找到任何一件讓人信服的根據。清康熙二十年(1681)章泰編撰的《周至縣誌》“地理”中提到漢上林苑諸宮觀時,曾涉及到萯陽宮、太平宮、甘泉宮等,並無具體位置,其中上述三宮早已考證在戶縣境內。到民國十四年(1925)龐文中撰寫的《重修周至縣誌》在“地理·蓮花池館”小注中載:“按《鄒志》又載甘泉、萯陽二宮,今考二宮在戶縣,見《戶縣新志》,故刪之。”有人說因為《戶縣誌》堅持縣西三里渼陂之說,周至就讓了。這是一廂情願的想法。事實是各縣修志時對境內古蹟是誓在必爭的,決沒有拱手讓人的道理。同樣是民國年間的《重修周至縣誌》提到啟與有扈戰於甘之野的地址。就特彆強調“甘水出甘谷,流經周至境內,去戶尚遠”,“《戶志》載甘水出戶縣南甘谷誤。”可見史志學家以史為據,據史相爭,沒有謙讓的問題。《周志縣誌》承認萯陽宮在戶不在周,恰是尊重歷史應有的態度。
另外古人認為山之南為陽,水之北為陽,曹村一帶地處秦嶺之陰、甘水之東,何“陽”之有?史載“萯陽宮有屬玉觀”,是用水鳥屬玉命名的。曹村直至富村窯,乾涸缺水,吃用都很困難,何來水鳥?以屬玉作觀名。豈不有悖常理,貽笑大方?
至於有人在文章中不惜筆墨,將秦時祭青帝的密畤寫在雞子山上,更是缺乏實證支持的推測臆斷,作為遊戲之筆,也許不無不可。作為遺蹟考證,恐怕太隨意了吧?今考密畤建於秦宣公四年(前672),《史記·封神書》提到密畤在渭南(渭水之南),渭河南岸號稱八百里,有何根據說在雞子山,進而說萯陽宮是在密畤的原址上建立的呢?
為了說明萯陽宮與屬玉觀的關係,有人撰文說:“觀是高台之地,雞子山遠視無礙,屬玉觀該在吉神所居之山。”就又不對了。史載:“宮有五門,其二曰雉門。“《爾雅·釋宮》曰:“觀謂之闕。”郭璞註:宮門雙闕。邢昺疏:“雉門之旁名觀,又名闕。”徐鍇《說文解字系傳》曰:“蓋為二台於門外,人君作樓觀於上,上員下方。以其闕然為道,謂之闕。以其上可遠觀,謂之觀。”由此可知,所謂屬玉觀,其實就是萯陽宮第二道宮門(雉門)前左右各一的高台建築,是萯陽宮建築群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不是游離於宮外的什麼山。
持“曹村說”的個別人,還說富村窯村名即是由“萯陽”演變來的,也是毫無根據的。查《戶縣地名志》可知富村窯原名付村,與曹村一樣,都是以早期居民的姓氏得名的。因該村地近南山,土質獨特,不少村民因燒窯制陶而富,故於民國年間將村名雅化為富村窯。今人張墾曾有專文論述,這裡就不再贅述。
如上所述,“曹村說”於史相悖,也不能成立。
4.“渼陂說”
1.“渼陂說”起於明洪武年間。據原立於陂頭萯陽宮國小內的《創建渼陂東嶽宮記》碑文:“渼陂有萯陽宮,為秦文王所建,後毀於火,今於其舊址創建渼陂鎮東嶽宮。”該碑鐫於明洪武十七年(1384),解放前陂頭村民及萯陽宮國小師生均親眼見過。惜該碑在解放初遺失、憾矣!
2.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康如璉編修的《戶縣誌》曰:“秦萯陽宮,在縣西三里,秦文王所造也。秦王政九年,嫪毐作亂,族,遷太后於萯陽宮,即此。父老相傳,今陂頭東嶽宮即其舊址。舊志西南二十三里,誤矣。”康如璉系山西安邑人,康熙九年進土,康熙十八年起任戶縣知縣。康在“簿書之暇,取舊志而細閱之,”見其“魯魚亥豕差訛者十之二三,郢書燕說影響者十之一二”,於是“乃延請縉紳,開局鳩工,共襄其事,”當時請來修志的有陳潷、王那、騫振飛、王之勛、魏震一、王心敬等。作序人陳潷,戶縣人,順治十六年進士,曾任江西義安知縣。王那系王九思玄孫,曾任山東文登知縣,戶部主事、禮部郎中、廣東提學道按察司僉事。王心敬,戶縣人,字爾輯,號豐川,是清代名重一時的理學家,一生治學嚴謹,著述甚豐,主張經世致用,反對空談玄虛之學。騫振飛是順治時舉人,曾任浙江樂清知縣。王之勛、魏震一都是邑內名士,退休官員。這次修志距明崇禎年間張宗孟修志僅僅相隔39年,他們敢於否定前志“二十三里”之說,是需要在調查基礎上的慎密分析和充分論證,更見膽識和勇氣的,決非草率從事。儘管其中原因我們現在尚在探索,採取漠然輕視或冒然否定的做法都是不夠慎重的。之後在康熙五十六年編撰的《戶縣續志》、乾隆四十年的《戶縣新志》和民國二十二年編撰的《重修戶縣誌》,均無可置疑地採用了“縣西三里說”,連毗鄰的《重修周至縣誌》(曹村當時歸周至縣管轄)都認可了這一說法。
3.如前所述。山之南、水之北為陽,陂頭村地處澇河故道以北(當時已形成較大水面),命名萯陽宮,並以當地水面常見的水鳥屬玉命名宮中之觀,是順理成章的。
4.北魏酈道元《水經注》曰:“渭水又東合甘水,水出南山之甘谷,北經秦文王萯陽宮西,又北經五柞宮東,又北經甘亭西,”“澇水北注甘水,而亂流入渭,即上林故地也。”今人考證五柞宮在甘水西二十餘里的終南鎮附近,渼陂萯陽宮在甘水東十五里,位置大體相當。《水經注》的說法也間接印證了萯陽宮在渼陂是可能的。
5.從周、戶兩縣疆域劃分來看。舊志載有明代戶縣疆域圖,縣西至周至縣界僅十里。清光緒年間“新測戶縣全域輿圖”和民國二十二年(1933)的“戶縣疆域全圖”都明確標示戶縣西南界僅至東八什村和上澗子一線,富村窯、曹村歸周至管轄。元延祐六年(1319)的崇真觀碑表明曹村在元代屬周至,其碑陰刻有“周至縣灰渠頭建隆觀”字樣,進而表明連灰渠頭(今玉蟬鄉新興村)以西都屬周至。今考望仙坪石刻神像底座上刻有“維大明弘治四年歲次辛亥五月丙子十五日庚寅,西安府周至縣集賢鄉曹村里甘峪口”字樣,更加確證無疑。宋代戶縣設五鄉管五里,其中萯陽鄉管五萯里。元代沿用宋制,鄉、里名稱未變。明代戶縣共三鄉、二十三里,其中萯陽鄉管渼泉、丈八、通仙、天和、羅什、保峪、安善、化羊、重雲九里,幾占全縣面積的一半。萯陽鄉渼泉里就在縣西五里的陂頭、晉侯村一帶。明末撤銷鄉的建制,二十三里由縣直轄。周至在明代設編戶四十里,清代設四鄉四十里,其中周至縣東南就有曹村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從宋、金、元至明末共684年,戶縣均設萯陽鄉,如果萯陽宮真在周至曹村,戶縣為什麼會以周至縣的古蹟作自己的鄉名數百年之久?假設今天戶縣某鄉以“樓觀”或“雁塔”命名,有可能嗎?渼陂萯陽鄉管轄,進一步證明“萯陽宮在渼陂”是確定無疑的。
6.清末民初,與渼陂東嶽宮一牆之隔的村民吳孝春(人稱吳老二)打後院牆挖地基時,挖出銅鼎(老百姓叫銅香爐),上面刻有字跡,現場目睹者皆目不識丁,亦末解其意。因吳家貧,就把這個銅鼎背到西安賣了,當時很多人都知道此事。時過七、八十年,《文物》雜誌刊發此鼎照片,知情的後人們才若有所悟。據周曉先生髮表於1995年11期《文物》上的《萯陽宮鼎跋》稱:“早年得自西安古董市場。此鼎為平沿,斂口,子口,雙耳高出口沿外侈,扁圓腹,腹上有凸弦紋一周、圜底,三蹄足。鼎蓋已失。通體呈“黑漆古”,黝然發亮。鼎保存完好,只右耳與身相接處開裂。通高15.7,口徑14.8,耳高5.5,足高7.1厘米,重1690克,容水2174毫升,容粟米2217毫升,此鼎與戰國秦十六年私宮鼎、中敃鼎的形制極為相似,應為戰國晚期秦器。該鼎子口下刻有篆隸兩體銘文,共48字:“李卿”, “萯共,六年十二兩,過”,“六年十一兩”,“槐里,容一計一升”,“百工廿七”,“鄠萯共鼎,容一斗一升,重六斤七兩,第百卅七,第百卅七”。字跡略有不同,刻痕深淺不一,估計不是一次所刻。據該文作者周曉先生考證,這件青銅鼎為戰國秦器秦銘,又後加之以漢銘,初置於戰國秦萯陽宮中,到西漢早期,仍在萯陽宮中,應為秦萯陽宮中之物。鄠即今之戶縣,“共”古時與“供”通用,即為戶縣萯陽宮供用之意。據《漢書、宣帝記》載:“甘露二年(前52)冬十二月,行幸萯陽宮屬玉觀。”《古今圖書籍成》載:“成帝元延二年(前10)幸長楊宮校獵,遷宿萯陽宮,遍賜從官。”可知西漢宣帝、成帝時萯陽宮仍在使用。萯陽宮在今戶縣城西北,渭河之南、澇河西側的渼陂,漢時上林苑“包澇水而對廢丘”(漢高祖三年更名槐里縣,即今興平縣),萯陽宮一帶地屬槐里,也有可能。
7.有人說“父老相傳豈能入志”,試問兩千年前的歷史。如果正史無載,沒有進行考古發掘所證明,其它筆記、野史、碑石嚴格地說也只能算是傳說,難道這一段歷史就可以一筆勾銷嗎?東漢史學家班固說,他寫《漢書》考察秦漢宮殿時也是“徒觀跡於舊墟,聞之於父老”,可見“父老相傳”也是史學家借鑑、參考的重要管道之一。渼陂一帶歷史積澱深厚:有秦二世磔殺十公主後埋葬的“九女冢”;有衛護萯陽宮將士使用的“飲馬池”;有文武百官來萯陽宮拜謁太后時用過的“下馬石”(俗稱雙石頭);有僅可在王宮使用的白澤石雕一對,現仍雄鋸於宮門之外。民國年間陂頭國小就叫“萯陽宮國小。”在當地問起萯陽宮,更是婦孺皆知。近幾十年出土的板瓦、筒瓦、瓦當、陶俑等秦漢文物更是比比皆是。
綜上所述
秦萯陽宮在渼陂是真實可信的。
參考資料
《漢書·宣帝紀》:“冬十二月,行幸萯陽宮屬玉觀 。”顏師古注引李斐曰:“萯音倍。”章炳麟《訄書·爭教》:“有距塞吾教者,一世征之,不能下,則奕世征之……至於萯陽、五柞之間,而其民不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