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萬源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業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以及招生計畫,按照省、市要求,擬定教育事業發展重點、規模、結構、速度和步驟,指導和協調規劃、計畫的實施。
(三)組織和指導全市教育改革。理順內部和外部的關係,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以及科技體制需要的教育體制和運行機制。
(四)統籌管理確定後的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
(五)管理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及網路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學校布局結構調整;按照審批職能審批和管理萬源市內新辦學校的設定、校址定點、遷移、停辦;審核普通中國小、職業中學教材的選用;規劃、指導教育教學研究工作、教育教學改革和學校科研基地建設;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
(六)主管全市教育系統的教師和幹部工作。按省市編委檔案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審核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按照《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依法完善中國小教師和校長的管理體制,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中國小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和考核的管理職能。改革中國小校長的選擇任用和管理制度,高級中學和完全中學校長一般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提名、考察或參與考察,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任用和聘任;其他中國小校長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選拔任用並歸口管理,逐步建立校長公開選聘、競爭上崗的機制,實行校長任期制,可以連聘連任。”以及《國務院關於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通知》“加強農村中國小人事管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旅行對農村中國小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職能,鄉(鎮)村無權聘任農村中國小教職工。農村中國小校長的選拔、任用、培訓、考核、交流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歸口管理,要按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行農村中國小校長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的要求管理教師隊伍和幹部隊伍。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制定普教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和教育幹部隊伍建設。
(七)統籌管理全市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的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編制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學生的學籍管理;負責大中專招生工作,按規定組織、實施、管理全市高中招生考試、國中畢業會考、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
(八)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勤工儉學等工作,開展教研活動,組織經驗交流;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九)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配合抓好九年義務教育工作,鞏固“普九”成果,掃除青壯年文盲;組織指導教學儀器裝備、電教設備的供應、使用和管理。
(十)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羅錫全 黨組書記: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兼管人事、計財工作;聯繫萬源中學。
張 洪 黨組成員、副局長、招辦主任:負責教育局日常工作和招生考試工作,分管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體衛藝、關工委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分管教育股和體衛藝後勤股;聯繫萬三中、太平一小和白沙學區所轄各類學校。
王 麗 副局長:分管教育教學研究和政策法規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股、教研室和電教館;聯繫市職中、示範幼稚園和舊院學區所轄各類學校。
唐 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教育督導、安全穩定和幫扶聯繫工作;分管教育督導室、安全信訪股和教儀站;聯繫教師進修校、機關幼稚園和草壩學區所轄各類學校。
鄧 洪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審計工作;分管監審股;聯繫太平二小、仙龍潭國小和羅文、竹峪學區所轄各類學校。
張順正 黨組成員:負責政工、教育工會、群團工作;聯繫紅旗國小、長石國小和黃鐘學區所轄各類學校。
楊介榮 黨組成員:負責機關黨委工作和招生自考辦日常工作;聯繫石崗國小、茶埡國小和大竹河學區所轄各類學校。
鄭章毅 黨組成員:負責辦公室工作和宣傳、機關效能建設、計畫生育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聯繫火車站國小和官渡學區所轄各類學校。
連世明 黨組成員:協助管理學校項目建設工作,負責學生資助管理;聯繫青花學校、青溝國小和河口學區所轄各類學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各類檔案運轉和管理,負責局級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訪接待、保密、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和系統政務信息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管理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牽頭編寫教育志,協調管理教育宣傳工作;協調管理教育直屬單位(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穩定工作;負責管理機關文書檔案工作,並指導教育系統文書檔案管理工作;做好接待和機關服務工作;負責協調有關股室對教育單位安全管理及事故處理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
制定全市學校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施意見,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協調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和教育系統的幹部培訓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勞動管理體制與分配製度的改革;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福利待遇、編制、人才資源的配置和考核、獎懲工作;規劃指導、組織實施中國小、幼稚園新教師的培養和在職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以及知識分子和專家的管理工作;按照管幹許可權,負責教育單位幹部的考察、考核、後備幹部的培養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做好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安置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計畫基建財務信息股
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統籌編制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學校布局和結構調整;統籌管理確定後的本級教育事業經費和教育專款、基金等經費;負責教育系統各單位的財務預、決算及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好局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管理教育單位的基建工作和基本信息統計、分析、信息系統開發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對學校危房的檢查、鑑定、改建和自然災害造成的校舍安全問題的處理;統籌規劃協調全市勤工儉學和校辦企業工作,擬定校辦企業的規劃和計畫,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勤工儉學的方針、政策,指導勤工儉學事業發展。
(四)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制定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改革發展規劃和評估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管理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全市中國小德育工作、幼兒教育工作、殘疾少年兒童的特殊教育工作和中國小信息技術教育、安全教育、勞動技術教育、科普教育工作,負責審核中國小校教材和教輔資料的選用,組織實施國中畢業會考和高中招生工作,管理普通、職業初、高中的學籍檔案;監督檢查有關教育單位和中國小校、幼稚園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評估中國小校、幼稚園的教育教學工作;擬定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及指導性檔案,審批管理指導社會力量辦學,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和成人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廣播、電視、函授等遠距離教育教學工作。
(五)監察審計股
監督檢查局機關和局屬各事業單位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落實上級的決定、指示的情況;監督檢查教育局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幹部執法情況;指導全市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工作和信訪工作;與局紀檢組合署協助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黨風廉政責任制執行情況;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和行政紀律的案件;監督教育經費管理使用情況,依法負責教育各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並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法制建設工作。
(六)教育工會
在局黨組的領導下,依照中國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組織職工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行使民主權利,發揮主人翁作用,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管理本單位事務,協助局行政工作;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保障職工民主權利的實現;通過勞動法監督制度和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監督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參與勞動爭議處理;開展扶貧幫困,幫助困難職工群體,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動員和組織職工努力完成工作任務,開展民眾性的合理化建議,勞動競賽、技術革新、技術協作等活動;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職業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七)教育督導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教育局內)
教育督導是市政府授權的督導機構,依據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和督導的原則與要求,對下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進行有目的、有計畫的視察、監督、評估和指導,並向同級和上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反饋有關教育工作的信息,提供改進工作的建議。其性質是屬於政府監督範疇的執法監督,在工作中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其目的是促進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深入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使教育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八)安全信訪股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法管理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工作,制定機關、教育直屬事業單位、各中國小安全工作的意見、措施及各種安全預案,指導各中國小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職責、預案,監督管理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檢查、監督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及安全工作的管理,負責中國小、幼稚園事故處理工作,切實保證師生員工的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負責貫徹落實信訪工作任務的安排意見和重大事項。研究信訪工作的重要問題,負責督辦、檢查、督促信訪問題的處理,深入基層,調查了解,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處理好信訪問題。負責信訪接待,完成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體衛藝股
(十)政策法規股
(十一)資助管理中心
負責生源地助學貸款、貧困生補助、中職學生資助等管理工作。
(十二)招考辦
負責普通高校招生(含藝術體育專業招生、對口職教高職專業招生)的宣傳、報名、體檢、組考、指導填報志願、政審、建檔及各種錄取信息的採集工作。負責三年制普通中職、五年制小教(幼教)大專班、五年制高職招生的宣傳、報名、指導填報志願、組考、建檔及各種錄取信息的採集工作。負責成人高校招生的宣傳、報名、指導填報志願、組考、政審、建檔及各種錄取信息的採集工作。負責研究生招生、空軍飛行學院招生、民航飛行學院招生的宣傳工作。負責全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宣傳、報名、組織考試、發放成績通知單、辦理轉(免)考手續、畢業生審定等工作。指導全市自學考試助學單位開展工作以及中職學校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工作。
(十三)中國小教研室
根據中國小教育教學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設定,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學科教學評價等。根據本地實際,提出執行教學計畫、課程計畫和使用教材的意見,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根據地方教育行政的部署,組織編寫鄉土教材和補充教材。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幫助廣大教師執行教學計畫,鑽研、掌握課程標準和教材,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益。組織教改實驗,開展專題研究,總結、推廣教育教學經驗,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推動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和幫助教師開展學科課內外活動。組織對學科的檢測和質量評估,研究考試方法的改革等。
(十四)電化教育館
負責貫徹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傳達上級指示,執行上級決定,組織全館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現代教育技術事業發展規劃。擬定年度工作計畫,提出各階段工作目標,安排部署近期工作任務,總結全年工作。負責組織完成上級下達和本館擬定的各項工作任務。指導全縣現代教育技術工作的開展。組織制定本館規章制度、崗位職責,並督促檢查落實。負責本館經費管理,審查各項帳目。負責對外聯繫,協調各種關係,解決有關問題,承擔有關責任。
(十五)教學儀器供應管理站
組織規定並實施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技術物資裝備規劃;擬建、創建省、市、縣三級實驗教學示範校;指導全市中國小實驗教學工作,經驗總結及推廣;負責全市中國小實驗室,理、化、生、科學實驗及音、體、美、衛、勞、圖等教育技術物資的添制、使用、管理;負責全市高中招生實驗操作考試工作及高中實驗和信息技術結業會考工作;負責全市實驗教學人員及圖書管理員的業務學習、進修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