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領程式

申領《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需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居民身份證、本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育情況證明等材料。

辦理對象,辦理材料,辦理程式,收費標準,

辦理對象

擬離開戶口所在縣(市)30日以上,在本省或者外省(區、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或者居住生活的成年育齡人員。

辦理材料

1、填寫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
2、繳交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3、交驗居民身份證;
4、提交本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育情況證明。

辦理程式

1、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計生辦應當在收到申請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後,對具備辦證條件的,應當即時填制、核發《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並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2、對手續不全的,應噹噹場建議補充;
3、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應噹噹場口頭告知,事後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理由。不予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決定,應當載明不服該決定而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收費標準

免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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