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八附加議定書是由國際組織在2008年08月12日,於日內瓦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八附加議定書
- 條約分類:郵政電信
- 簽訂日期:2008年08月12日
- 生效日期:2012年04月27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議定書
- 簽訂地點:日內瓦
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八附加議定書是由國際組織在2008年08月12日,於日內瓦簽定的條約。
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八附加議定書是由國際組織在2008年08月12日,於日內瓦簽定的條約。 (中譯本)根據1964年7月10日在維也納簽訂的《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萬國郵政聯盟各成員國政府全權代表在日...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12年4月24日審議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八附加議定書》的議案。國家郵政局馬軍勝局長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說明性報告。 2012年4月27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全會表決,同意批准2008...
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是由國際組織在1964年07月10日,於維也納簽定的條約。序言 為通過郵政業務的有效工作以發展各國人民間的聯繫,並為促進在文化、社會與經濟領域內實現國際合作之崇高目的,各締約國政府的全權代表通過了本組織法,待批准後生效。第一篇組織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郵聯的組成與宗旨 1.贊同本組織...
萬國郵聯組織條例的行政法規。由1964年維也納大會制定。1999年北京萬國郵政聯盟大會通過《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六附加議定書》,對其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萬國郵政聯盟總規則》 相當於組織法的實施細則,是保證《組織法》貫徹執行的具體規定。現行《總規則》是1999年北京大會修訂的。《萬國郵政公約》 包括適用於國際...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七附加議定書》的決定 2008年8月29日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批准2004年10月5日由第23屆萬國郵政聯盟代表大會通過的《萬國郵政...
《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七附加議定書》於2004年10月5日由第23屆萬國郵政聯盟代表大會通過,共7條,主要內容是:增加了關於萬國郵政聯盟使命的規定;對組織法中“一個郵政領域”“轉運自由”等重要辭彙進行了定義;對組織法中的一些條款在不改變實質內容的基礎上作了部分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六附加議定書》的決定 2003年6月28日通過。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批准我國政府代表於1999年9月在北京簽署的《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六附加議定書》。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三附加議定書》的決定 1987年1月22日通過。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批准我國政府代表於1984年7月27日在漢堡簽署的《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三附加議定書》。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四附加議定書》的決定 1991年10月30日通過。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我國政府代表於1989年12月14日在華盛頓簽署的《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四附加議定書》。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
五、細則包括為執行公約和各項協定所採取的必要措施,由郵政經營理事會根據大會所作的決定來制訂。六、第三款至第五款所列各項郵聯法規後附的最後議定書,列有對這些法規的保留。第四條 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附加議定書的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 本附加議定書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無限期有效。各成員國政府全權代表...
第8條 關於批准和以其他方式核准郵聯法規的通知 (修改原第26條)郵聯組織法及其附加議定書的批准書和郵聯其他法規的核准書,應儘快送交國際局總局長,由其將此情況通知各會員國。第9條 關於參加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附加議定書的通知 自1989年華盛頓大會法規生效起,有關1969年東京附加議定書,1974年洛桑第二...
1、未簽署本附加議定書的郵聯各會員國,可以隨時參加本附加議定書。2、原參加各項法規、但未簽署經大會重訂的各項法規的各會員國,應儘快參加這些法規。3、在第1款、第2款所指情況下參加各項法規的證書,應送交國際局總局長,由其轉交各會員國政府。第五條 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附加議定書的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 ...
1.未簽署附加議定書的郵聯各會員國,可以隨時參加本附加議定書。2.原參加各項法規、但未簽署經大會重訂的這些法規的各會員國,應儘快參加這些法規。3.在第1、2兩項所指情況下參加各項法規的證書,應通過外交途徑送交瑞士聯邦政府,由該國政府轉各會員國。第七條 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附加議定書的生效日期和有效...
1.未簽署本附加議定書的郵聯各會員國,可以隨時參加本附加議定書。2.原參加各項法規、但未簽署經大會重訂的這些法規的各會員國,應儘快參加這些法規。3.在第1、2兩項所指情況下參加各項法規的證書,應送交國際局總局長,由其轉交各會員國政府。第9條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附加議定書的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 ...
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七附加議定書是由國際組織在2004年10月05日,於布加勒斯特簽定的條約。第一條 (修改後的序言)為通過郵政業務的有效運作來發展各國人民之間的聯繫,並為促進在文化、社會和經濟領域內實現國際合作之崇高目的,各締約國政府的全權代表通過了本組織法,待批准後生效。郵聯的使命是通過以下途徑,...
《萬國郵政聯盟章程(原譯組織法)第八附加議定書》2008年8月12日 日內瓦 郵政聯盟國際局 總局長 2012年4月27日批准 適用於澳門特區、香港特區 3 《關於合作查明和切斷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境內參與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活動人員滲透渠道的協定》2006年6月15日 中國上海 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 2008年11月6日...
會議分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九附加議定書》的決定、關於批准《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的補充議定書》的決定。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2022年中央決算的決議,批准了2022年中央決算 。會議經表決,任命郭振華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免去其全國人大常委會...
按照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的規定,中國政府辦理了中國參加的《殘疾人權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關於兒童捲入武裝衝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七附加議定書》、《〈國際遺傳工程和生物技術中心章程〉關於中心所在地的議定書》、《泛美開發銀行成立協定》、《泛美投資公司成立協定》、《多邊...
《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七附加議定書》2004年10月5日 布加勒斯特 萬國郵政聯盟國際局總局長 2006年1月1日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決定批准 議定書適用於香港和澳門特區 10 《2001年國際燃油污染損害民事責任公約》2001年3月23日 倫敦 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 2008年11月21日 2008年11月17...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七附加議定書》的決定 2008年8月29日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批准2004年10月5日由第23屆萬國郵政聯盟代表大會通過的《萬國郵政聯盟...
《中國涉外法律實務大辭典》是一本由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在1993年出版的書籍。目錄 第一編 綜合 一、總論 國際法 古代國際法 近代國際法 現代國際法 國際法優先說 國內法優先說 平行說 國際法的淵源 國際習慣 司法判例 國際組織的決議 國際法的編纂 格老秀斯 《戰爭與和平法》威斯特伐利亞公會 自我限制說 國際...
(a)“麻管局”系指《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及經《修正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的1972年議定書》修正的該公約設立的國際麻醉品管制局;(b)“大麻植物”系指大麻屬的任何植物;(c)“古柯植物”系指紅木屬的任何一種植物;(d)“商業承運人”系指為了報酬、租雇或任何其他利益而從事客運、貨運或郵件運送的任何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