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深證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

華安深證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是華安基金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安深證300指數LOF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華安基金
  • 基金管理費:0.50%
  • 首募規模:6.08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0415
  • 成立日期:20110902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被動的指數化投資管理,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以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為主要投資對象,為更好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於其他股票(非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新股(首次發行或增發等)、債券、現金等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被動式股票指數基金,採用完全複製標的指數的方法跟蹤標的指數,即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若因特殊情況(如市場流動性不足、個別成份股被限制投資、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等)導致無法獲得足夠數量的股票時,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權重持有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將採用合理方法替代等指數投資技術適當調整基金投資組合,以達到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基金管理人將對成份股的流動性進行分析,如發現流動性欠佳的個股將可能採用合理方法尋求替代。由於受到各項持股比例限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權重持有成份股,基金將會採用合理方法尋求替代。
正常情況下,本基金力求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35%,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4%。當預期指數成份股或權重調整和成份股將發生分紅、配股、增發等行為時,或者因市場因素影響或法律法規限制等特殊情況導致基金無法有效複製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的投資組合進行適當調整,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基於流動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投資於期限在一年期以下的國家債券、央行票據和政策性金融債,目的是保證基金資產流動性,有效利用基金資產;同時,本基金也將適當參與債券配售,提高基金資產的投資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開放式基金賬戶下的基金份額,可自行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選擇紅利再投資的,現金紅利則按分紅實施日(具體以基金分紅公告為準)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深圳證券賬戶下的基金份額,只能選擇現金分紅的方式,具體權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20%。基金契約生效不滿三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4、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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