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政府法制辦

菏澤市政府法制辦職責有(一)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承擔市政府推進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負責全市依法行政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政策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菏澤市政府法制辦
  • 屬性: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
  • 性質:負責對仲裁機構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 特徵:承擔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菏澤市

主要職責

(二)負責擬訂市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市政府重要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工作,部門部門提報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查、協調、修改及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工作;承擔省政府和市人大傳送市政府徵求意見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組織研究和匯總上報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
(三)承擔縣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責任;承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報送備案工作。
(四)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涉及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負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五)承擔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具體辦理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事項。
(六)承擔市政府行政複議工作事項;受市政府委託代理行政應訴和其他訴訟案件;督促、檢查下級行政機關行政複議申請的受理和行政複議決定的履行;研究、指導、監督全市的行政複議應訴工作;承辦由市政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賠償事務;負責市級行政賠償的有關協調工作。
(七)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宣傳培訓工作;承擔市政府領導集體學法講座的具體工作;開展對外法制業務交流;為市政府領導、市政府部門及社會各界提供法律法規諮詢服務和法制信息服務。
(八)參與推進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工作;負責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日常管理、監督、協調、服務及部門派駐人員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九)負責對仲裁機構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