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定陶區科學技術局

菏澤市定陶區科學技術局

菏澤市定陶區科學技術局,是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菏澤市定陶區外國專家局牌子。

貫徹黨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和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旗幟鮮明講政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菏澤市定陶區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菏澤市定陶區漢源路與廣州路交叉口東50米定陶區行政中心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邵光儒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三、貫徹執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安全生產法》和《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政務信息公開、安全生產和信訪事項處理等相關工作。
四、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提出全區科技體制改革的措施和建議。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五、負責制定區級科技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和實施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六、牽頭建立統一的區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及其保障條件的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區財政科技獎扶(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七、統籌科研誠信建設,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實施全區科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
八、編制全區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協調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變革性與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牽頭實施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
九、擬定全區高新技術發展以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措施 。指導全區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
十、牽頭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十一、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十二、負責全區有關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訓工作。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擬定全區出國(境)培訓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
十三、綜合管理全區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擬定全區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負責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國(境)外來人員來我區工作意見,負責擬訂國(境)外專家來我區定居意見。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計畫和建議,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意見。
十五、負責管理全區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技術契約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科技安全生產以及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七、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和科技市場相關執法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八、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轉變正職能,簡政放權,推進政務服務便民化的要求,推進廉潔、高效、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創新執法監管方式。
十九、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分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科技局(區外專局)制定外國人來我區工作意見,其中A類人員的工作意見由區科技局(區外專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B類和C類人員的工作意見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科技局(區外專局)制定。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局(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定陶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
承擔信息技術、新技術推廣;承擔科技資訊服務,開展技術聯合和合作,以及競賽活動;承擔科技契約登記、技術貿易機構審批服務、技術引進和對外科技合作聯絡工作;參與技術經紀人考核、辦證和管理等服務工作;承擔外國專家引進服務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邵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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