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文化市場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相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全縣性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專項整治活動。
(三)負責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市場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四)負責全縣文化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負責監管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負責全縣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許可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全縣文化娛樂場所(遊藝場所、歌舞場所等)、營業性演出、美術品經營許可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網路遊戲服務、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經營許可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全縣動漫、網路遊戲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
(五)負責全縣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工作;負責全縣印刷業、出版物內容和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書刊發行業、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許可的審核申報和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出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查處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宜;負責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監管工作;負責報刊社駐全縣記者站的監管工作;組織查處違法違規新聞出版活動。
(六)負責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督;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督;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監督;負責全縣電影單位、製片、發行和放映工作許可的審核申報和監督;負責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的監管;負責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監管。
科室職責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
機關文電處理、會議
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宣傳、督查、機要、檔案、安全、
保密工作和局機關的文印工作;負責印章的使用管理;負責局機關對外聯絡和接待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做好車輛的管理、使用和安排,同時做好局機關各種辦公設施的維護、修理及其它後勤服務工作;負責
辦公用品的購置、保管和發放;負責局網站的維護、信息上傳等工作;負責全局考勤和請銷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局紀檢監察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監督管理科
擬定全縣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縣文化領域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工作;負責全縣所有文化市場經營單位的經營許可、審核申報、年檢、監督等工作;負責新辦經營單位、經營場所變更地址等進行現場勘察、公示等工作;對全縣各類文化市場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在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活動;負責監管從事演藝活動、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負責全縣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全縣文化娛樂場所(遊藝場所、歌舞場所)、營業性演出、美術品經營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全縣網路遊戲服務的監管工作;負責全縣動漫、網路遊戲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負責全縣印刷業、書報刊發行業、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審核申報和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全縣出版物內容和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出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電影放映單位的審核申報和監督;負責縣發行行業協會的相關工作;每月發表信息或新聞稿件2篇;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法規科
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文化執法隊伍的日常督察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過錯追究制、案件評查等制度的貫徹實施,對執法錯案進行追究;對處罰不當和應作為而不作為的進行糾正或直接處理;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工作;負責重大案件的上報備案工作;負責執法案卷的檔案保管工作;負責籌備上級對執法案卷的評查工作;負責執法證件的管理;負責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綜合執法工作的對外宣傳、資料整理、信息報送工作;負責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政務公開和執法隊伍業務培訓以及經營業主和有關從業人員的法規培訓工作,承擔對協會的法律、法規監督和指導工作;組織查處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新聞活動,查處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宜;負責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審核和監管工作;負責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試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督;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督;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試聽節目和公共試聽載體播放節目的監督;負責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的監管;負責縣印刷行業協會的相關工作;負責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和信訪工作;每月發表信息或新聞稿件2篇;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關黨支部
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機關的具體情況,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黨組的決議、指示,保證本單位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制定支部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將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討論決定;對支部工作計畫、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抓好落實;定期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局黨組和縣委機關工委報告工作;經常與支部委員會其他委員交流思想和工作情況,支持他們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協調與單位內部有關部門的關係,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共同做好機關黨的工作;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關心黨員、幹部、民眾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對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行政領導反映,提出意見或建議;抓好支部委員會自身建設,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按時召開支部組織生活會,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不斷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堅持黨的組織活動,堅持“三會一課”和黨課等制度;每月進行一至兩次黨課教育;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充分調動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黨員素質,提高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重視和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不斷壯大黨的隊伍;負責局計畫生育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局“掃黃打非”辦公室
擬訂全縣“掃黃打非”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文化市場管理及“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跨縣區的文化市場管理及“掃黃打非”行動;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案件,承辦打擊侵權盜版和“掃黃打非”舉報獎勵的有關工作;承擔全國、全省、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工作任務;承擔縣文化市場管理暨“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監管;負責文物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文物違法違規活動;負責縣網咖行業協會的相關工作;負責局精神文明建設和平安生產工作;承擔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每月發表信息或新聞稿件2篇;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財務科
負責制定局財務、會計、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與縣級會計核算中心和財務部門的聯繫與協調;負責編制、申報局年度財務收入支予、預決算報表;負責資產管理,對固定資產按照國家規定做好財務處理和登記;負責單位各項經費開支的審核、支付、入賬等工作經費管理,做好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負責基本建設計畫的編制、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收支兩條線”工作,規範全局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繳工作;負責局內的統計工作;負責局內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網路監控與舉報中心
負責“淨網先鋒”管理軟體和網路視頻的維護管理和技術監控工作;熟練掌握網路監控系統操作技術,管理維護監控中心的器材和設備,負責技術系統的日常檢查和維修工作,堅持每月的系統維護和系統升級,嚴格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正常運轉;對全縣所有網咖、歌舞娛樂場所和電玩遊藝廳在經營時間內進行全天候、全方位監控,對每天的監控情況進行登記,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經營現象要留取資料和證據;每天通過網路視頻和淨網先鋒管理軟體對網咖實施有效監管,發現未成年人進入網咖及其他違法違規經營現象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並及時查處;接到舉報電話後,及時向值班領導提供事件發生地的監控視頻資料,做好情況登記;保守秘密,不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內容及技術性問題;不在監控室聊天、玩耍,不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保持設備和室內的清潔衛生;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能自己解決的立即排除故障;不能解決的及時報告領導及時維修;負責監控中心接待、講解、演示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領導分工
王加良 局長、黨組書記 主持文化執法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和掃黃打非工作。
汲傳亮 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全縣娛樂、網咖、KTV、電子遊戲、美術品藝術品經營、電子出版物、文物經營 、計算機軟體等行業的監管工作;負責網咖行業、娛樂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局執法一隊的執法工作;負責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安全生產、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基本建設、人事、統計、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網路監控與舉報等工作;分管法規科、局“掃黃打非”辦公室和網路監控與舉報中心,協助王加良局長負責掃黃打非和人事工作。
張立凱 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全縣印刷、複印、發行、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等行業的監管工作;負責印刷行業、發行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局執法二隊的執法工作;負責局文電、會務、黨建、紀檢監察、信息宣傳、機要、檔案、保密、督辦考核、招商引資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黨支部和監督管理科,協助王加良局長負責財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