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莒南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成立於: 2004年12月
- 特點:具有獨立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
- 執法所人員: 107人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根據政府機構改革方案,2010年2月和4月,隸屬原縣建設局的規劃執法大隊、環衛處劃歸縣城管執法局。至2010年底,城管執法局共有幹部職工339人,其中鄉鎮執法所人員107人。局機關內設執法大隊(副科級建制)和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法制科、戶外廣告管理科、執法督察科、財務裝備科6個職能科室與監察室、婦委會、市場辦、績效督查辦、違章辦、駐政務大廳服務科6個內部科室。局下設1個市容執法大隊轄4個市容執法中隊,1個規劃執法大隊轄3個規劃執法中隊,戶外廣告中隊、公安中隊、執法機動隊、女子助學崗、廣告保潔
公司、環衛處和16個鄉鎮執法所。共有執法車輛34台,環衛作業車輛、機械21台,並配有鎖車器、攝像機、數碼鷹、照相機、錄音筆、電腦等執法器材百餘部。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文化市場管理執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相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全區性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專項整治活動。
(三)負責全區文化市場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區文化市場執法隊伍的日常督察工作。
(四)負責全區文化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負責監管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負責全區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全區文化娛樂場所(遊藝場所、歌舞場所)、營業性演出、美術品經營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經營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全區網路遊戲服務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區動漫、網路遊戲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
(五)負責全區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工作;負責全區印刷業、書刊、電子出版物經營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全區音像製品經營的審核、申報和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區出版物內容和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查處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負責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審核和監管工作;負責報刊社駐全區記者站的報批和監管工作;組織查處違法違規新聞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