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實施工業和有關信息化的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指導、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參與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工業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及重點物資和重要工業物資的鐵路運輸。根據應急回響需要,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生產與調運。
(三)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區工業行業發展、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負責提出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方向,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投資項目,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依法參與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及使用管理辦法。負責擬訂指導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按規定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閩台、閩港、閩澳及“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等產業交流與合作。負責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龍頭企業、產業集群發展。指導、協調全區工業產業園區(基地)、開發區建設。
(四)負責相關能源行業管理。負責監測分析能源運行情況並發布相關信息。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能源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電力市場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產品的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區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負責天然氣調度及陸上長輸油氣管道設施保護監管。依法負責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查。依法承擔電力設施保護行政執法工作。承擔總裝機5萬千瓦以上水電站建設和行業管理工作,並負責指導和監督其落實生態下泄流量要求。
(五)負責全區節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節能監察。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綠色製造、清潔生產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等工作。指導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依法承擔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材料工業(不含建材)、石化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標準和產業政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管理。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銷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按分工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質量監督管理。
(七)負責指導、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培育發展“單項冠軍”、“隱形冠軍”、“專精特新”企業。推動產融合作。
(八)負責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
(九)負責協調、指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統籌規劃、指導、推進現代物流、工業設計等發展。
(十)負責指導全區信息產業發展。統籌、規劃、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作。推進工業網際網路、工業數字經濟、物聯網和信息消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有關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
1.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簡政放權,依法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
2.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更好發揮政府規劃指導、政策引導、協調服務作用。
3.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加強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領域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4.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不斷完善現代產業體系,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局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文電、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績效評估、安全保衛等工作。建立健全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起草局機關重要檔案。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政府採購有關工作。負責牽頭局機關信訪工作以及局直屬企業留守機構管理及遺留問題處理工作。
綜合分析工業和有關信息化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新型工業化、高質量發展戰略。對工業和有關信息化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負責局機關研究課題管理,組織和承擔重大課題研究。起草局機關重要報告和領導講話,負責全局資料綜合和信息匯總。負責宣傳及編髮內刊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指導機關規範性檔案清理,牽頭開展機關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工信系統法制工作,統籌推進、監督檢查機關依法行政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機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工作制度,負責機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監督管理委託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等工作。負責本局黨組管理的幹部調配、推薦、考核、任免、獎懲以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扶貧掛鈎幫困工作。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區工程與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全區工業總量平衡。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企業、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組織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保障和應急調度。根據應急回響需要,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生產和調運。指導產業安全相關工作。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承擔製鞋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局職責範圍的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及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三)投資規劃股。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我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方向,監測分析投資狀況。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有關信息化企業投資項目。協調解決重大工業項目建設有關問題。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龍頭企業發展。指導推進工業基礎能力提升。按規定組織申報國家進口設備稅收優惠政策,辦理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限額以下企業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依法監督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項目建設招投標工作。
(四)計畫財務股。按規定負責編制局機關預決算草案,監督、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績效檢查。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五)產業和企業發展股。研究擬訂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指導、協調、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承擔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負責擬訂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相關企業兼併重組工作。指導、協調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指導、推進產業集群發展,指導、協調、推進全區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指導全區工業園區、開發區產業基地建設。按規定指導、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閩台、閩港、閩澳產業合作與交流。統籌協調本局招商引資有關工作。負責擬訂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促進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深度融合,推進產業協作配套工程建設。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區內區域協同發展,承擔組織、指導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對外合作與交流的具體事務。
研究擬訂促進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指導和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業發展情況並協調有關問題。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機制,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產融合作。指導、推動中小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指導工業、信息產業、生產性服務業等行業協會工作。
承擔化工、紡織新材料、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氣,輕工、鹽業、傳統工藝美術,食品、醫藥、醫療器械等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承辦我區《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事務,按規定負責管理有關監控化學品的生產、銷售、儲存、使用等。負責天然氣供需銜接、調度及依法分工負責陸上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監管。按分工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訂相關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最佳化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承擔國家醫藥工業統計相關工作。負責起草相關行業規範性檔案,指導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指導、協調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工作,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發展服務型製造,推動工業企業模式創新。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發展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工業文化、工業旅遊、工業設計發展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會展活動。
(六)裝備和信息化股。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產業技術提升和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承擔指導、協調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技術開發產業化示範項目。指導推進全區工業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開發和推廣套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行業質量品牌提升、智慧財產權、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承擔電子信息、軟體、積體電路設計、信息服務業、裝備工業、鋼鐵、有色、民爆器材等行業管理工作,跟蹤行業發展態勢,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訂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最佳化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指導、規劃、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作。指導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指導協調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產業鏈深度融合、協同發展。負責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推進信息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推進工業網際網路、工業數字經濟、物聯網和信息消費有關工作。促進工業領域電子商務建設。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套用、產業化。指導軟體產品有關測評工作。推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等。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上報工作。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吸收再創新。負責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領域“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有關工作。負責起草相關行業規範性檔案,指導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七)能源股。負責全區電力行業管理,負責監測電力發展情況並發布相關信息。銜接電力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配合做好電力市場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提出電力價格調整建議。負責全區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查。落實電力市場運行相關規則,指導服務各電力市場主體。承擔全區電力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全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牽頭組織查處危害電力設施的重大違法行為。承擔總裝機5萬千瓦以上水電站建設和行業管理工作,並負責指導和監督其落實生態下泄流量要求。承擔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綠色製造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按規定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監督管理。依法開展節能、循環經濟、超能耗限額清潔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推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開展綠色製造和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組織開展超能耗限額清潔生產審核。指導資源綜合利用工作。依法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領導分工
因局人事變動,根據工作需要,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對班子成員工作分工進行重新調整,具體如下:
林春生:經貿系統黨委書記、工信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系統黨委、工信局全面工作。
潘宏程:工信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主要負責文化產業、二輕聯社等工作。
林國春:經貿系統黨委專職副書記、工信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分管系統黨委、產業和企業發展股、投資規劃股、局黨支部工作,掛鈎國貿中心。主要負責系統黨委、紀檢監察、融資性擔保、助保貸、物流產業、食品安全、金融服務、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小企業服務、小貸公司、典當、支部黨建、意識形態、信訪、黨(政)務公開、局黨組學習、國企等工作。
謝軼群:工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抽調區招商局工作,兼任招商局局長。
吳碧娟:工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抽調區“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辦公室工作。
吳建榮:工信局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分管裝備和信息化股、能源股。主要負責企業技術創新、信息化推進、創城工作、扶貧工作、安全生產、生態能源等工作。
方碧嫻:工信局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經濟運行股和計畫財務股。主要負責工業運行、企業減負、績效行評、精神文明建設、綜治平安、人口計生、工會工作、保密工作、信息宣傳、行政審批、後勤保障、過橋資金、支前工作、裝備工業、防汛抗台、財務工作。
為保證各項工作的科學性、規範性和連續性,進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局領導分工同時實行AB頂崗工作制度。具體為:林國春與吳建榮互為AB崗,方碧嫻與潘宏程互為AB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