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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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在莆田市城廂區文獻西路988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荔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莆田市城廂區文獻西路98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品牌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依法監督管理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發現市場監管違法行為按照規定程式移送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查處。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
(四)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和處理,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網路體系建設與管理,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承擔同城快送行業監管職責。
(五)負責巨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全區質量基礎設施的協同服務與套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助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協助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協助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組織實施政府質量獎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按照上級部署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風險防範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擬訂食品安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備案和監督管理。負責擬訂食品安全監管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根據上級授權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鼓勵、指導企業、科研院所、行業組織等參與各級標準化組織及其活動,參加國家、行業、地方等各級標準的制修訂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協助開展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及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指導、規範全區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活動。
(十三)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管理能力。研究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研究提出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等工作。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組織指導行業協會和專業協會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十四)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落實有關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等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依法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依職權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及質量抽查檢驗。負責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領域安全宣傳、科普、教育培訓、交流與合作。
(十七)負責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為,按照規定程式移送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
(十八)管理鎮(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
(十九)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機關有關政務規章制度建設。承擔文電、議案提案辦理、政務公開、督查、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會務、接待和內部安全等工作。負責機關的日常採購和固定資產管理。牽頭抓好平安創建、工會和扶貧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擬定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綜合性工作調研、政務信息,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負責制定市場監督管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有關規定。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協調、聯絡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承擔相關信息技術引進、成果套用的管理工作。提出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指導、協調本系統大數據套用和統計工作。指導、協調信息化安全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信息資源整合和綜合管理。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基礎設施和公共平台建設。指導、協調重大儀器、設備的配備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機構編制管理、選拔任用、職級晉升、考核、工資福利、教育培訓等幹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協調職業資格準入、從業人員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牽頭抓好績效管理、意識形態和效能建設工作。
(三)財務裝備股。負責編報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協調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基本建設管理。負責內部財務監督檢查和控制規範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重大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協調組織單位收費、票據、罰沒物資管理。指導本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四)反不正當競爭與政策法規股。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領域有關政策研究。承擔市場監督管理立法規劃相關工作,承擔或組織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協調和審核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區執法辦案管理系統和案件線索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監督公平競爭審查落實情況。配合對全區經營者集中行為開展反壟斷相關工作,配合開展本行政區域內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指導我區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價格監督檢查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社會價格監督活動。
(五)行政審批股。組織制定並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工作制度。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營業執照核發和相關許可的具體措施、辦法,並負責組織指導實施。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組織指導派出機構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六)信用監督管理股。擬訂信用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組織協調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的建設和套用。組織指導實施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制度。依法承擔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和監管信息的公示與歸集共享工作,以及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依法監督無照生產經營以及與市場監管部門職能相關的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擬訂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指導協調協助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拍賣行為的規範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查處契約行政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契約示範文本制定推行、企業契約履約信用記錄公示活動等工作。組織指導動產抵押登記工作。牽頭負責同城快送行業監管相關工作。
(七)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擬訂嚴格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等行政裁決。負責專利糾紛調處、假冒行為查處和維權援助等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建設,監管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業,推動智慧財產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協調涉外及涉台港澳智慧財產權事宜,指導智慧財產權海外維權援助工作。組織指導行業協會和專業協會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承擔區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落實有關專利申請的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推進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促進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檢索評議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智慧財產權發展軟課題研究及推薦專利評獎等相關工作。
擬訂商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商標使用行為、商標代理行為、商標印製行為。組織開展商標專用權保護。負責馳名商標推薦和認定後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原產地地理標誌保護相關工作。承擔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廣告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八)消費者權益保護股。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參與指導消費環境建設。協助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負責流通領域(含網路交易)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按照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有關規定開展抽查檢驗工作,發布商品質量安全風險警示和消費提示。參與消費領域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消費者投訴舉報受理、處理以及相關消費維權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網路體系建設與管理。制定全區食品安全(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食鹽、藥品流通領域、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組織實施不合格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食鹽核查、處置、召回;依許可權組織實施不合格流通領域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擬訂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九)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股。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組織實施區質量基礎設施的協同服務與套用工作。協助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協助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監督管理有關工作。協助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承擔區質量強區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對全區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風險監控工作。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產品質量監督。對承擔區級監督抽查任務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承檢質量實施監督管理。承擔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產品質量監督,組織實施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區級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配合上級部門開展風險監測。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標準計量認證監督管理股。監督檢查計量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協助開展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的制修訂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指導協調部門和轄區的標準化工作。協調和管理各級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的有關工作。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協助開展標準化示範(試點)工作。推動企業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業開展標準化工作。協助管理我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及商品條碼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區認證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實施全區資質認定獲證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對全區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按照要求做好認可相關工作。
(十一)食品安全協調股。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擬訂食品安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協調指導,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專項工作,統籌協調跨地區跨部門食品安全監管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區有關部門和鎮(街道)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承擔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食品流通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管理制度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承擔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銷售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保障食鹽質量安全,協助查處跨區域或重大食鹽違法案件,推進食鹽信用體系建設等。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措施並監督實施。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和指導工作。
(十三)藥械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藥品流通領域的監管工作。對藥品流通領域安全進行監管和分析,提出改進和完善監管制度機制的建議。負責藥品經行銷售行為的監督檢查。負責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核發和監管。承擔監管和指導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監督實施流通環節藥品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組織指導藥品經營、使用環節現場檢查,以及依許可權對藥品網際網路流通的監管。負責中藥材市場監管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審評、檢查、檢驗的科學工具和方法,研究擬訂鼓勵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承擔科普宣傳工作。推動藥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參與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和藥品集中採購的相關工作。依許可權監管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流通。
承擔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的日常監管工作。對醫療器械安全監管和分析,提出改進和改善監管制機制的建議,承擔監督和指導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使用質量管理辦法的實施及體系考核。監督企業執行醫療器械分類分級管理和指導企業開展誠信體系建設。負責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和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機構開展監測和再評價工作。研究擬訂鼓勵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承擔科普宣傳工作。參與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監督、指導化妝品經營環節監管工作。組織開展化妝品行政許可(備案)後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承擔科普宣傳工作。推動化妝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十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按照特種設備目錄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組織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協助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指導全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體系建設。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研究並推廣套用。
(十五)黨建辦。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建工作,負責局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做好黨員教育管理,牽頭抓精神文明創建、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設6個市場監督管理所:西天尾市場監督管理所、新度市場監督管理所、黃石市場監督管理所、北高市場監督管理所、鎮海市場監督管理所、拱辰市場監督管理所。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陳鴻霖:主持黨組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局長黃志雄: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鄭仁漢協助分管人事教育、黨建工作。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陳志海協助分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計量、標準化、產品質量監督、認證認可、安全工作。 掛點聯繫西天尾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徐金永協助分管綜合辦公、宣傳工作、綜治平安、效能建設、商標廣告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專利工作、網路市場監督管理、荔城區工商行政管理學會。掛點聯繫新度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陳金萍協助分管消費者權益保護、投訴舉報、抽樣抽檢、荔城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掛點聯繫黃石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陳珍發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隊伍作風建設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昕協助分管政策法規、企業監督管理、競爭執法、物價檢查、區雙打辦。掛點聯繫北高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林萍協助分管行政審批、市場規範管理、掃黑除惡、精神文明建設、荔城區個體私營企業協會。掛點聯繫鎮海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藥品安全總監陳偉亮協助分管藥械板塊。掛點聯繫拱辰市場監督管理所、區食品藥械行業協會。
黨組成員、食品安全總監陳東慶協助分管食品板塊、區食安辦工作。
主任科員王志敏協助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徐金永開展工作。
主任科員陳慶焰協助黨組成員、主任科員陳志海開展工作。
副主任科員胡振林協助黨組成員、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偉亮開展工作。
徐金永與陳志海互為AB崗。陳金萍與林萍互為AB崗。

辦公地址

莆田市荔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文獻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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