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莆田市地稅局稽查局,自成立以來始終以整頓莆田市地方稅收秩序為已任,突破“大、硬、難”,採取“快、查、結”,打好全面稽查打總體戰、專項檢查打攻堅戰和深入稽查打追擊戰的“三大戰役”,為營造良好的稅收執法環境保駕護航。第五屆以來一直蟬聯省級“文明單位”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 機構隸屬:莆田市地方稅務局
  • 機構性質:部門行政
  • 主要職責:稅務稽查
機構簡介,工作職責,內設機構職責,

機構簡介

改革開放的春潮激盪著廣袤的莆仙大地,這裡的經濟發展翻天覆地 , 人民生活日新月異……在這座繁榮的新興城市,活躍著一支特別富於戰鬥力的地稅稽查隊伍,這支常年奔波在稅收這一沒有“硝煙”的戰場上的年輕隊伍,充分發揮“排頭兵”的作用,重拳出擊,令偷逃稅分子聞風喪膽,取得輝煌的業績,構築一道道亮麗的風景線。
他們就是莆田市地稅局稽查局,自成立以來始終以整頓莆田市地方稅收秩序為已任,突破“大、硬、難”,採取“快、查、結”,打好全面稽查打總體戰、專項檢查打攻堅戰和深入稽查打追擊戰的“三大戰役”,為營造良好的稅收執法環境保駕護航。第五屆以來一直蟬聯省級“文明單位”稱號。
唯有雲水情懷、松梅氣節,方可繼續揚帆出海。稽查尖兵們正以蓬勃凜然的朝氣、開拓創新的勇氣、克已奉公的正氣,為建設莆田市現代化港口城市再立新功!

工作職責

一、負責莆田市地稅系統稽查工作的組織和管理,指導系統的稅務稽查工作。
二、負責制定全市地方稅務稽查工作計畫並組織考核計畫執行情況。計畫、有重點地組織開展專項稽查,查處偷稅、逃稅、騙稅、抗稅大案要案。
三、負責莆田市地方稅收涉稅案件舉報中心的工作,直接受理查處舉報涉稅案件。
四、研究制定稅務稽查工作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稽查人員的業務培訓,聘任並管理市地方稅務局兼職稽查員。
六、制發和管理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稅務檢查證件。
七、完成上級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各類綜合性文稿、稽查系列和本局年度工作要點、總結的起草;業務性檔案、材料的審核及印發。
二、負責各類檔案和有關信息的收發、傳閱和稽查檔案資料管理,按規定立卷歸檔。
三、負責局辦公會議的召集和記錄,編髮有關會議紀要。
四、牽頭組織系統稽查工作會議籌備、召開以及稽查業務培訓等工作。
五、負責起草本市稽查系統管理工作的有關制度規定,貫徹落實市局和本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牽頭組織全市地稅稽查系統綜合考評工作。
六、承辦稅務稽查軟體開發和網路建設的有關事項。負責系統稽查信息、計算機技術資料的采編、套用與管理,並負責計算機網路通信的規劃、建設、管理與維護。
七、負責機關保密保衛後勤保障,以及財務管理工作;協調人事、監察、宣教、黨群等工作。
八、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稅務檢查證的管理。
九、檢查督促上級部門及領導批示與交辦的各項工作,並及時反饋落實情況。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職責

稽查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對全市稽查部門的稽查業務指導,主管大要案查處。
二、參與實施計畫安排的各項專案、涉外稅收稽查,製作稽查報告,並提出稽查建議。
三、組織、協調上下級地稅稽查部門和市際間、國地稅間、司法機關涉稅案件協查工作。
四、及時研究分析稅務違法犯罪的特點、規律,撰寫調研報告,提出防範措施和稽查建議。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理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審理本局稅務稽查的和類違法案件,提出初審意見。
二、負責承辦案件的《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告知書》製作。
三、負責移送案件《涉稅案件移送意見書》的製作,辦理相關手續。
四、負責有關稅收業務及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五、負責各地上報的稅務稽查重大、疑難案件的分析跟蹤和指導。
六、負責全市稅務違法案件的案例彙編工作。
七、指導全市稅務稽查審理工作。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執行科工作職責
一、編制全市性和本局稽查計畫,收集、分析全市稽查計畫貫徹情況,開展精力指導,促進稽查計畫目標的實現。
二、受理民眾來信來訪舉報的稅務違法案件,提出辦理和催辦意見,負責舉報及其延伸稽查案件的立案工作和舉報案件的督辦工作。
三、辦理並協調公安、檢察院、法院、紀檢、監察等部門移交的案源登記及案件立案工作。
四、負責本局稅務稽查處理(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公告和執行工作,監督查補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五、組織清理全市性和本局稽查案件查補的欠稅工作。
六、組織或協助法務部門依法搞好稽查案件的強制執行工作。
七、開展調查研究,不斷健全和完善稽查計畫,執行以及舉報管理工作機制。
八、組織本科人員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和稅收、財會、法律等業務知識,提高幹部政治業務素質。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舉報中心工作職責
一、全天候受理本市轄區內地方稅務案件的民眾舉報。
二、舉報形式可以採用書信、口頭、電話或者舉報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三、實行專室接待、專人受理、專簿登記、切實保障舉報人合法權益。
四、做好舉報案件的受理、轉辦、督查、反饋等工作。
五、做到有舉必理、認真查處、從嚴執法、取信於民。
六、舉報事項一經查實,對舉報的有功人員,根據貢獻大小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獎勵,並為舉報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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