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莆田市人民檢察院經編辦核准的內設機構共有24個。業務機構14個,分別是偵查監督處、公訴處、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職務犯罪預防處、刑事執行檢察局、民事行政檢察處、控告申訴檢察處、生態資源檢察處、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處、派駐仙遊經濟開發區檢察室、派駐北岸經濟開發區檢察室、派駐湄洲島國家旅遊度假區檢察室;綜合行政部門10個,分別是辦公室、幹部處、宣傳處、教育培訓處、機關黨委、監察處、檢務督察室、行政裝備處、檢察技術處、法警支隊。(現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職務犯罪預防處三部門已轉隸。)
其中,派駐仙遊經濟開發區檢察室、派駐北岸經濟開發區檢察室、派駐湄洲島國家旅遊度假區檢察室為派出機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處、幹部教育培訓處、檢務督察室分別掛靠公訴處、幹部處、監察處。
機構職能
(一)業務部門
1、偵查監督處
負責對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和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工作的指導;承辦應當由莆田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案件;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批捕檢察部門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指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案件;研究審查批捕業務規範化建設,制定完善有關規定。
2、公訴處(加掛未成年人刑事檢察處)
(1)公訴主要是負責對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等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抗訴工作的指導;負責對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工作的指導;承辦應當由莆田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抗訴的案件,對莆田市人民檢察院抗訴及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職務;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起訴檢察部門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指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及相關工作;研究加強起訴檢察業務規範化建設,制定完善有關規定。
(2)未成年人刑事檢察處的主要職責是集中辦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批捕,審查起訴及出庭公訴工作,推行完善捕、訴、監、防一體化的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機制,加強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調查研究和指導等工作。
3、反貪污賄賂局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辦理貪污賄賂、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私分國有資產、私分罰沒財物等犯罪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參與重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的偵查;直接立案偵查全市性重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組織、協調、指揮市內重特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的偵查以及個案協查工作;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研究分析全市貪污賄賂等犯罪的特點、規律,提出懲治對策;執行高檢院貪污賄賂檢察業務工作細則和規定。
4、反瀆職侵權局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辦理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參與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組織、協調、指揮市內重特大瀆職侵權案件的偵查以及協查工作;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部門在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研究分析全市瀆職侵權犯罪的特點、規律,提出懲治對策;執行高檢院瀆職侵權檢察業務工作細則和規定。
5、職務犯罪預防處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指導;研究、分析全市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特點、規律,提出貪污賄賂I瀆職侵權的預防對策;負責對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制宣傳;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有關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疑難問題的請示;執行高檢院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細則和規定。
6、刑事執行檢察局
對法院、公安機關和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公安機關、社區矯正機構管理監督監外執行罪犯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以及業務指導;對監獄等執行機關提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和,法院審理、裁定減刑、假釋案件,法院、監獄管理機關、公安機關決定或者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看守所執行拘留、逮捕的羈押監管活動以及公安機關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羈押期限進行監督;對強制醫療執行活動實行監督;對法院執行罰金刑、沒收財產刑以及執行生效判決、裁定中沒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死刑執行是否合法實行臨場監督;查辦和預防刑事執行活動中的職務犯罪;負責對監獄、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監內外服刑人員又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工作,對立案、偵查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辦理刑 事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有關控告、舉報和申訴;負責對莆田監獄、第一、第二看守所的日常派駐檢察工作以及對仙遊看守所的巡視檢察工作。保外就醫等變更執行和對監獄、看守所的執法活動是否合法。
7、民事行政檢察處
負責對全市民事經濟審判、行政訴訟監督工作的指導;對全市基層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確有錯誤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和裁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向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對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莆田市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民事、經濟、行政案件,出庭履行職務;研究分析全市民事經濟審判、行政訴訟監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提出工作對策;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在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執行高檢院民事、行政監督業務工作細則和規定。
8、控告申訴檢察處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控告、舉報和刑事申訴、刑事賠償工作的指導;受理公民的報案、舉報、控告和刑事申訴與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對舉報線索進行分流,對檢察機關管轄的性質不明、難以歸口處理的舉報案件線索進行初查;依法查處檢察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督促有關部門查報結果;綜合反映控告、舉報和刑事申訴、刑事賠償工作情況;承辦檢察機關的刑事賠償事項;執行高檢院控告。舉報和刑事申訴、刑事賠償工作細則和規定。
9、生態資源檢察處
負責生態資源刑事案件的檢察工作,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生態資源檢察業務;指導全市檢察機關開展生態資源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公訴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等訴訟監督職責;依法承辦應當由莆田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二審生態資源刑事案件和抗訴案件;指導並參與生態資源領域的綜合治理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市生態資源刑事案件統計及信息、調研工作。
10、法律政策研究室
負責調查研究國家公布的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向領導和有關業務部門提出意見、建議;負責有關檢察工作地方性法規的起草工作;對檢察工作適用法律問題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釋建議;組織調查研究全市檢察機關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中的情況和適用法律問題,並提出意見;負責檢察工作法制建設的調查研究、規劃;收集管理圖書資料;編輯檢察工作套用法律、法規檔案和檢察工作年鑑。
11、案件管理處
專門負責案件管理的綜合性內設業務機構,主要承擔案件管理、監督、服務、參謀職能,對市院辦理的案件實行統一受理、流程監控、質量管理、統計分析、案件評查等工作。
12、派駐檢察室(含派駐仙遊經濟開發區檢察室、派駐北岸經濟開發區檢察室、派駐湄洲島國家旅遊度假區檢察室三個派出機構)
接受民眾舉報、控告、申訴,接待民眾來訪以犯罪嫌疑人自首;發現、受理轄區內職務犯罪案件線索;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建立健全鄉鎮和農村基層組織預防職務犯罪網路;對公安機關派出所立案、偵查動是否合法實施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和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工作,對不起訴人員特別是未成年不起訴人員進行幫教和回訪考察;接待民眾來記,依法及時化解農村涉檢矛盾糾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依法參與檢察環節社會治案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工作;聯絡轄區內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及社會各界代表,聽取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收集社情民意;派出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行政部門
1、辦公室
協助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組織安排機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負責檔案起草、秘書事務;處理檢察信息、編髮內部刊物,處理機要文電;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負責檢察統計、檔案、密碼管理和保密工作;對下級檢察院相關業務進行指導。
2、幹部處
協同地方黨委負責縣(區)檢察院領導班子考核、配備及後備幹部的考察工作,辦理有關任免手續;協助有關主管部門做好全市檢察系統機構編制工作以及檢察機關工作人員的錄用、職稱、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全市檢察系統檢察官等級評定、調整及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檢察系統開展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及幹部管理工作,依據黨的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制定檢察機關有關幹部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檢察院機關機構設定、人員編制、考試錄用和幹部任免、調配、檢察官等級評定、年度考核、工資福利及幹部人事檔案等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工作證的發放工作。
3、宣傳處
負責對金市檢察機關宣傳工作的指導;負責莆田市人民檢察院的宣傳工作,組織新聞報導、影視宣傳及新聞發布會等有關宣傳工作。協同地方黨委負責全市檢察機關隊伍建設;負責制定全市檢察系統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開展具有檢察特點的思想政治工作,總結推廣全市檢察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先進經驗;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檢察院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論學習教育;負責全市檢察機關開展爭先創優、評功表彰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抓好基層檢察院建設。
4、教育培訓處
負責制定全市檢察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工作實施計畫;組織和開展學歷教育和各類崗位職務培訓工作;根據黨組意圖協助黨組做好選送幹部參加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的培訓學習;根據黨組的安排,做好選送幹部參加高檢院和省檢察院組織的各類培訓工作;負責金市檢察系統幹部素質考試工作;規劃和組織檢察機關的培訓基地及師資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對金市檢察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負責對金市檢察機關幹警司法考試的培訓、報考等有關工作;指導基層檢察院培訓機構的工作。
5、機關黨委辦公室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保證監督上級黨組織和黨委各項決議、決定在機關的貫徹執行;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抓好機關幹警、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努力提高機關幹警、職工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勤政廉政能力;加強基層黨支部建設,不斷探索組織生活的新方法、新形式,負責機關黨委所屬黨支部黨員的組織關係接轉以及黨費收繳;負責機關黨員的發展工作,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審批新黨員並向機關工委組織處報備;加強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做好黨員民主評議工作;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加強機關黨委與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和聯繫,關心機關幹部和職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狀況和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問題;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6、監察處
市檢察院內設監察處與市紀委駐市檢察院紀檢組合署辦公,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具體是安排全市檢察機關監察工作的開展,對安排的工作及時進行檢查、督促落實;對幹警中發生的違規違紀案件認真進行調查處理;對省院和市委等領導機關交辦的上報結果案件和新聞媒體反映檢察人員違法違紀的案件按要求部署、辦結並及時反饋情況;配合市院加強領導班子和檢察隊伍建設,對當年縣(區)院新任黨組成員、市院新提拔部門負責人及新進人員進行廉政談話;接待來訪,受理檢察人員不服紀律處分決定的申訴,受理反映檢察機關工作人員違反紀律、法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7、檢務督察室
檢務督察室作為檢務督察委員會的下設工作機構,負責制定全市檢察機關檢務督察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檢務督察,進行個案督查;辦理檢務督察委員會日常事務,定期向檢務督察委員會匯報工作;建立和完善檢務督察運行機制、紀律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督促被督察單位抓好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負責全市檢察機關檢務督察業務培訓和全市檢察機關檢務督察工作的指導。
8、行政裝備處
負責對金市檢察系統的計畫財務裝備工作的指導;制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省院和省、市計畫、財政部門補助給市、縣檢察機關的辦案裝備及基本建設經費進行分配和管理;負責對全市檢察系統的物資技術裝備、交通工具、通訊、武器彈藥、服裝的統籌計畫和管理工作的指導;負責市檢察院機關業務、基本建設經費申請、核算和管理及各種裝備物資的統一購置和分配;負責市檢察院機關財務管理、房地產管理、基本建設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環境秩序管理、後勤服務的規劃、協調工作以及直接查辦大要案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衛生、綠化、交通安全、日常值班和本區域內綜合治理、保衛等工作。
9、檢察技術處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刑事檢察技術工作和物證檢驗、鑑定、文證審查及計算機網路建設的指導;管理全市檢察司法鑑定工作,組織重大疑難案件的會檢;'編制檢察機關技術工作計畫,執行檢察機關技術建設標準化方案;協同有關部門培訓技術人員;承辦科研立項及經費審批工作;負責技術儀器設備選型、計畫供應工作;負責市檢察院機關的辦公自動化建設。
10、司法警察支隊
負責組織落實司法警察工作條例、規定、辦法;研究、起草並組織實施司法警察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細責;檢查、監督司法警察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銜;組織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訓;保護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案件的犯罪現場,負責審訊場所的安全;執行傳喚;參與搜查、偵查;執行拘傳,協助執行其他強制措施和追捕逃犯;提訊、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送達法律文書;維護來訪場所的秩序和安全,負責重大檢務活動的警衛工作,參與處置檢察工作範圍內的突發事件。
領導信息
許志鵬,男,福建浦城人,1970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2019年1月任檢察長。
陳小平,男,漢族,1958年10月出生,福建莆田人,1982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8月參加工作,清華大學遠程教育學院法學專業畢業,在職大學本科學歷。現任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檢委會委員、三級高級檢察官,分管偵查監督處工作。曾任莆田市政法委調研室主任、福建省政法委研究室主任等職務。2001年3月任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2013年12月任黨組副書記。
齊路平,男,漢族,1959年10月出生,山東夏津人,1982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函授學院政法專業畢業,在職大學本科學歷。現任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委會委員、三級高級檢察官,分管司法警察支隊、行裝處、駐仙遊經濟開發區檢察室、駐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檢察室、駐湄洲島國家旅遊度假區檢察室工作。曾任福建省莆田市秀嶼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莆田市城廂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等職務。2009年4月任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5月任副檢察長、檢委會委員。
蔡福華,男,漢族,1962年7月出生,福建莆田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北京大學遠程教育法學本科班專業畢業,在職大學本科學歷。現任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委會委員、三級高級檢察官,分管公訴處(含未成年人刑事檢察處)、生態資源檢察處工作。曾任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檢察院民行處處長、反貪局局長等職務。2009年5月任現職。
朱偉平,男,漢族,1962年9月出生,福建莆田人,1982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11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函授學院本科班政法專業畢業,在職大學本科學歷。現任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委會委員、三級高級檢察官,分管辦公室、民事行政檢察處、控告檢察工作。曾任福建省莆田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秀嶼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莆田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主任等職務。2011年12月任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檢委會委員,2013年12月任副檢察長。
劉天星,男,漢族,1961年11月出生,福建仙遊人,198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9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函授學院本科班法律專業畢業,在職大學本科學歷。現任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檢委會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分管監察處、檢務督察辦公室工作。曾任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等職務。2013年8月任現職。
陳銘勝,男,漢族,1978年9月,福建福州人,2000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3年2月參加工作,廈門大學法學專業畢業,大學本科學歷,法學學士學位。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處副處長、四級高級檢察官,現掛職任莆田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委會委員。分管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申訴檢察工作。
吳文樓,男,漢族,1964年6月出生,福建莆田人,2000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函授學院本科班黨政管理專業畢業,在職大學本科學歷。現任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檢委會專職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分管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處,協管涉檢信訪工作。曾任莆田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處副處長、反貪局常務副局長等職務。2012年10月任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2013年12月任黨組成員。
蔡劍風,男,漢族,1962年5月出生,福建莆田人,198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9月參加工作,海軍第二炮兵學院高炮指揮專業,中央黨校大學函授學院本科班法律專業畢業,大學本科學歷。現任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檢委會專職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分管檢察技術處工作。曾任福建省仙遊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等職務。2015年12月任現職。
姚子健,男,漢族,1973年1月出生,福建莆田人,200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4年8月參加工作,南京大學物理學系磁學專業,福建省委黨校社會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理學學士學位。現任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分管機關黨委工作。曾任莆田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秘書科科長、信訪室主任等職務。2015年11月任現職。
所獲榮譽
2019年7月23日,第六屆“政法系統新媒體套用案例”推選活動獲獎名單揭曉,莆田市人民檢察院獲得全國檢察系統“最具影響力新媒體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