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泉昌,男,漢族,福建省永定縣人,1951年3月生,1968年3月參加工作。196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普通班學歷,工程師職稱。
曾任龍巖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4年06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福建省紀委立案調查。
2014年09月,福建檢察機關依法決定對盧泉昌立案偵查。
2014年12月,被開除黨籍。
2015年02月,因涉受賄被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盧泉昌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福建永定
- 出生日期:1951年3月
- 畢業院校:福建省委黨校
- 工作時間:1968年3月
- 入黨時間:1969年6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立案偵查,開除黨籍,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68.03~1971.03 解放軍6789部隊戰士、班長;
1971.04~1975.09 福建省永定縣化肥廠工人;
1975.09~1978.08 福州大學化工系無機物工學專業學生;
1978.08~1980.01 福建省永定縣化肥廠生產技術科技術員;
1980.01~1981.02 福建省永定縣化肥廠生產技術科副科長、科長;
1981.02~1983.09 福建省永定縣化肥廠副廠長;
1983.09~1985.07 福建省委黨校第二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員;
1985.07~1990.08 福建省漳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1990.08~1990.12 中共福建省漳平縣(市)委副書記、代縣(市)長、人民武裝委員會主任;
1990.12~1993.08 中共福建省漳平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人民武裝委員會主任;
1993.08~1997.02 中共福建省武平縣委書記、人武部黨委第一書記(期間:1995.07~1997.02兼任國防動員委員會第一主任);
1997.02~1997.04 福建省龍巖地區行政公署副專員;
1997.04~2010.06 福建省龍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0.06.23~2015.02 福建省龍巖市人大常委會代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4年06月,福建省紀委對龍巖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盧泉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4年09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訊息,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指定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福建省龍巖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盧泉昌(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開除黨籍
2014年12月24日,福建省紀委監察廳通報稱,龍巖市人大原副主任盧泉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從事營利性活動,與他人通姦。
盧泉昌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盧泉昌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15年02月25日,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通報稱,根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莆田市人民檢察院對原龍巖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龍巖市副市長盧泉昌(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向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