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暫行辦法

為做好荊門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改善居民居住和出行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荊門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19年10月18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0月18日
  • 發布單位:荊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荊門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既有住宅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屬證明檔案,非單一產權,已建成投入使用、擬改造房屋符合設計施工安全要求、未設電梯的地面四層以上(含)的多層住宅。
第三條既有住宅在滿足城市規劃、結構和消防安全等要求,且不侵占城市道路、阻礙消防通道、影響城市規劃和小區業主出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加裝電梯。已納入棚改計畫、土地儲備計畫、徵收補償計畫的住宅不得申請加裝電梯。
第四條同意加裝電梯的全體業主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項目的建設者(以下簡稱建設者),共同承擔相應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和責任。
第五條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用地管理、規劃技術指標的控制和規劃審查等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建設工程圖紙審查備案、施工現場安全和施工質量技術指導,督促有關單位進行電梯竣工後的消防驗收,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對已移交物業公司管理的電梯進行日常運行管理。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電梯安裝單位和後續使用單位實施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電梯安裝和後續使用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加裝電梯過程中擅自更改規劃的違法建設行為。
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加裝電梯工程的綜合協調和矛盾糾紛調解,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應當主動配合做好加裝電梯工作。
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本著“多措並舉、服務於民,減少審批、方便申報,保證安全、長效監管”的原則,簡化審批手續。
第六條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所需資金,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籌集:
(一)按照誰受益誰出資、以及樓層受益大小的原則,由業主協商分攤比例後共同出資;
(二)按規定申請提取使用加裝電梯涉及專有部分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三)電梯經驗收合格符合交付使用標準後,由財政部門按照10萬元/部標準予以補貼,補貼資金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
(四)社會投資等其他符合規定的資金。
同意加裝電梯的業主應當對各自出資額、維修保養費用分攤以及物業服務費等事項,在申請加裝電梯前簽訂書面協定。
第七條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一般應以單元為單位申請,以棟或小區申請的,加裝電梯的各單元均應當符合本辦法相關要求。建設者可以自行申請,也可以委託業主代表、業主委員會或其他單位和個人代為申請。
第八條已售公有住房小區業主加裝電梯的,應當在徵求該單元全體業主和原產權單位同意後,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提出申請。
商品房小區業主加裝電梯的,應當經該棟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並徵求該單元全體業主同意後,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提出申請。
其他住宅業主加裝電梯的,應當在徵求單棟(梯間)全體業主同意後,在所在街道辦事處的指導監督下,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提出申請。
第九條建設者應當根據房屋實際情況,對原有建築結構安全進行認定,聘請專業人員設計加裝電梯方案、建設工程圖紙,聘請監理單位對加裝電梯工程進行現場監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儘量減少對相鄰建築物通風、採光、日照、通行等的不利影響。鼓勵同一小區加裝電梯工程進行統一設計和建設。
第十條建設者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申請辦理加裝電梯手續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所在單元房屋業主同意加裝電梯業主的親筆簽名、房號、聯繫方式等;
(二)所在單元同意加裝電梯業主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屬證明檔案;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檔案及授權委託書;
(四)原主體結構設計單位或具備同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的加裝電梯設計方案(包括總平面圖、外觀效果圖、各層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及其他資料。
第十一條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組織審批前公示,加裝電梯的業主應當積極配合。公示地址為加裝電梯所在的小區和單元,方案公示期為7—1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方案及同意加裝電梯業主姓名、房號等。建設者應當提請所在街道辦事處對其公示情況進行見證。
公示期間,加裝電梯的利害關係人有不同意見的,應當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提交書面意見。同意加裝電梯的業主應當積極與提出異議的業主協商,或提請街道辦事處調解,並將調解結果書面提交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
第十二條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審查加裝電梯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時,應當堅持合理必要原則,嚴格控制候梯廳及入戶連廊面積,電梯井面積以實際安裝電梯必要的面積核定。
第十三條加裝電梯工程竣工後,應當依法辦理工程規劃驗收、消防驗收、竣工驗收和電梯安全檢驗等手續。加裝的電梯須報經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監督檢驗,未經檢驗或者監督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電梯使用單位應在電梯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後30日內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既有住宅加裝的電梯移交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電梯的日常維修保養和運行電費計入物業服務成本,不得向業主另行收取。加裝電梯後住宅物業服務和收費標準,應參照有公共電梯住宅物業服務和收費的等級執行。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後無物業服務管理的,由建設者自行委託電梯維保公司負責電梯安全運行管理。電梯的日常運行電費和維修保養等費用,由電梯所有權人共同承擔。
第十五條加裝電梯增加的建築面積為不可分攤公共面積,屬於該棟(單元)全體業主共有,不再變更各分戶業主產權面積。因公共利益需要徵收的,對電梯及相關基礎設施按折舊價予以補償。
第十六條各縣(市)人民政府、屈家嶺管理區可參照本辦法執行,也可結合實際,自行制定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相關政策。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荊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0月18日印發

解讀

10月18日,《荊門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出台,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也引發不少討論。在此,媒體在對《暫行辦法》主要內容進行解讀的基礎上,對中心城區部分已加裝和正在加裝電梯的老樓房進行了探訪,同時借鑑國內部分城市的做法,對客觀存在或可能出現的問題提供解決思路。
誰能裝?誰出錢?誰來管
加裝前提
並不是所有的老房子都可以加裝,還得符合這些條件——
未裝電梯,地面四層以上(含)的多層住宅。
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屬證明檔案,非單一產權,已建成投入使用、擬改造房屋符合設計施工安全要求。
滿足城市規劃、結構和消防安全等要求,且不侵占城市道路、阻礙消防通道、影響城市規劃和小區業主出行安全。
未納入棚改計畫、土地儲備計畫、徵收補償計畫。
居民意見統一。
申請事項
必須徵得加裝電梯所在單元全體業主的同意,不同性質住房分別有不同要求——
受理部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
申請人:可以是同意加裝電梯單元全體業主自行申請,也可以委託業主代表、業主委員會或其他單位和個人代為申請。
加裝單元全體業主同意。
已售公有住房加裝電梯,還應徵求原產權單位意見。
商品房加裝電梯,還應經該棟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例如:一棟商品房有A、B兩個單元,A單元要加裝電梯,除需A單元所有業主同意外,還需A、B兩個單元2/3以上的業主同意。)
辦事程式
提交資料
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申請辦理加裝電梯手續時,應提交以下資料:所在單元同意加裝電梯業主的親筆簽名、房號、聯繫方式等;所在單元同意加裝電梯業主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屬證明檔案;經辦人身份證明檔案及授權委託書;原主體結構設計單位或具備同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的加裝電梯設計方案(包括總平面圖、外觀效果圖、各層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及其他資料。
公示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將按照規定組織審批前公示。公示地址為加裝電梯所在的小區和單元,方案公示期為7—1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方案及同意加裝電梯的業主姓名、房號等。期間,加裝電梯的利害關係人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提出書面意見。
圖紙審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審查加裝電梯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並堅持合理必要原則,嚴格控制候梯廳及入戶連廊面積,電梯井面積以實際安裝電梯必要的面積核定。
加裝電梯
加裝電梯工程竣工後,需要依法辦理工程規劃驗收、消防驗收、竣工驗收和電梯安全檢驗等手續。加裝的電梯須報經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監督檢驗,未經檢驗或監督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電梯使用單位要在電梯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後30日內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加裝費用
加裝電梯花費不小,不過並不是全部由業主承擔,政府能幫忙,社會其他資金也可利用——
按誰受益誰出資以及樓層受益大小的原則,由業主協商分攤比例後共同出資。
電梯經驗收合格符合交付使用標準後,由財政部門按照10萬元/部標準予以補貼。
按規定申請提取使用加裝電梯涉及專有部分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社會投資等其他符合規定的資金。
後期管理
同意加裝電梯的業主應當就各自出資額、維修保養費用分攤以及物業服務費等事項,在申請加裝電梯前簽訂書面協定——
加裝的電梯移交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電梯的日常維修保養和運行電費計入物業服務成本。物業服務和收費標準,參照有公共電梯住宅物業服務和收費的等級執行。
無物業服務管理的,由同意加裝電梯的全體業主自行委託電梯維保公司負責電梯安全運行管理。
日常運行電費和維修保養等費用,由電梯所有權人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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