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牧時期“天人一體”的價值觀
“天人一體”是草原民族的思維基礎, 所以遊牧時期草原價值的涵義應當從解析“天人一體”觀出發。在遊牧和狩獵生產方式上形成的草原物質文化、制度文化以及精神文化, 都體現出人與自然統一和諧的思想和價值觀, 這一時期科學技術不發達, 人們主要通過宗教體驗與大自然、外部世界進行溝通, 因而草原並沒有分化出天人對立的對象性。草原與天一體, 成為人類個體行為的調節者甚至主導者, 草原價值不僅涵蓋草原經濟產出, 更重要的是涵蓋著遊牧社會的文化與宗教價值, 草原的文化不斷演化成為調節牧業生產順應天時並節制牧民個體的過度追求產出的欲望, 而宗教則通過精神控制———如恐懼強化了文化對草原社會整體的影響。從草原宗教信仰看, 薩滿教就是崇尚自然, 認為“萬物有靈”。草原遊牧民族不僅將人當做自然的一部分, 而且將自然當做敬奉的對象, 在薩滿教看來, 凡是天地間形成的自然物, 包括草木皆有神靈, 如果隨意破壞就是對神靈的不敬。在蒙古史上可以看到這種上升到自覺高度的生態觀。牧民相信水是母親的乳漿, 將清泉當做神明來朝拜, 不能朝水的方向小便;每當大雁、天鵝春來秋往時, 牧民就撒米撒奶, 像迎送兒女一樣。這種純潔到令人震撼的典故和傳說, 在草原上代代相傳, 經久不息。草原民族注重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遊牧依賴水源、草場, 依附於自然, 並且將遊牧所取得的直接產品 (如乳製品及肉類等) 作為生活的基本資料再度循環。遊牧生活方式, 是在以自然為基礎的條件下產生的, 沒有任何人工雕琢的痕跡, 取之於草原, 用之於草原。
清末及民國時期的草原墾荒
清末政治腐敗和戰爭賠款使得草原地區財政破產, 與此同時清政府採取開墾草原擴大農耕政策, 草原地區各級政府也開始出賣草地以獲取高於放牧的收入, 禁止漢人過度流入草原的政策正式廢止, 大量的漢民流入草原地區從事農耕業, 草地退化開始變得嚴峻。從土地價值角度看, 農民開墾、種植農地以獲取農產品收入, 是一種兼顧人的努力與“天”的眷顧但更重視人的努力的生產和生活方式;而草牧業雖然也有牧民獲取畜產品 (絨毛、皮肉、糞便) 的努力, 但其努力方向更主要在避開“天”的不利條件, 如乾旱少雨則去遊牧。同時農耕業對土地、水分和養分要求較高, 一旦一塊土地水、肥條件下降, 繼續耕作則不如開墾新的草地, 因而漢族移民最初開墾的草原在幾年之後就被撂荒, 新的草地繼續被開墾, 隨著被撂荒的草地面積逐漸擴大, 草原退化不斷加劇。由於草原生態自身的脆弱性, 開墾草原帶來了草原土地長期的退化和沙化。這一時期農牧之爭使社會擺脫了早期的草原文化與宗教對牧業生產單一強調, 也是王爺治理下提升擴大財政收入需求下的必然要求, 開墾草原從經濟價值上看高於放牧, 因而出租、出售公共草原給漢民符合王爺乃至地方各級政府 (百夫長) 的利益。此外, 清政府的政治與經濟破產也導致民不聊生, 大量貧苦漢民逃入關外導致牧區人口快速膨脹, 使得勞動密集的農耕業在草原地區大量興起, 這些因素共同使得清末以來草原退化史無前例的擴大。
土地合作化及人民公社時期的墾荒
1947年之後, 中國草地經歷了合作化運動與土地制度變革, 由於土地合作化與人民公社及後來的土地承包制度變革存在共同的價值觀來源, 有必要分析土地價值觀念的變遷。解放後, 採用了類似前蘇聯的共產主義價值觀並以一系列制度保障之, 與草原相關的基本制度包括草地公共所有集體利用、草地牧業產出 (牲畜和農業產出) 均歸集體 (經歷了初級社、高級社、人民公社直到“三級所有隊為基礎”) 所有, 並按勞動工分規則分配, 工分分配由於農業勞動監督成本過高最終導致平均分配[11], 因而人民公社化之後的農牧業共同勞動、平均分配的思想取代了初級的農牧業市場中的產品競爭。草原牧業中草場和牲畜產出均歸屬集體或國家所有, 理論上牧業對優良草場的競爭將大大下降, Tang[12]和Wen[13]通過對人民公社生產率的研究表明, 這一時期生產率低於人民公社之前。然而, 我們發現, 即便在人民公社時期, 對草場的競爭也存在, 這可以從大隊與大隊之間明確的草場劃分 (通過土牆和柵欄分割) 以及人民公社之間經常關於土地 (包括草場) 發生爭議看出。1959年前後, 牧區蒙古、鄂溫克、達斡爾等民族開始了草原定居建設, 到1962年內蒙古全區定居牧戶占總牧戶的79%以上, 這意味著大範圍的遊牧生產結束, 取而代之的是土地 (包括草原) 邊界清晰的公社 (鄉) 、大隊 (村) 、小隊 (組) , 因而即便在人民公社時期草原也被視作放牧的資源和要素, 並得到充分的利用達到“靠天養畜”的極致。這一時期由於缺乏飼草料來源, 對草原的利用在牲畜飼養數量上還沒有超出草原的承載力。人民公社時期的草原退化另有原因, 那時牧業人民公社和大隊雖然以牧業為主, 卻依然需要承擔國家糧食生產任務, 更嚴重的問題是文革期間提出的“牧民不吃虧心糧”, 大量的優良牧場被開墾成為農田, 並在3~5年時間迅速退化為沙地。據2013在鄂爾多斯市調研, 該市鄂托克旗劃入“限制發展區”的木肯淖和蘇米圖蘇木, 在解放前曾是水草豐美、物產豐富的區域, 解放後該區域成為該旗主要農墾地區之一, 在改革開放之前已經成為鄂托克旗沙化最嚴重的地區, 我們沿途驅車而過黃沙漫漫、難覓綠蹤, 所有牧民都被“生態移民”到了臨近的烏蘭鎮。解放後我國草原地區經歷多次大規模開墾[1]:如1958~1960年內蒙古開墾草原67×104hm2, 青海開墾草原67×104hm2, 新疆開墾草原345×104hm2;1961~1965年黑龍江開墾草原89.3×104hm2;1966~1976年青海開墾草原1.2×104hm2。
簡介
受自然條件和人為活動影響,
草原生物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和生態環境劣化,導致生產力下降的現象或過程。草原退化活動主要包括:草原沙化、草原鹽漬化以及草原污染等。草原退化的自然原因主要包括氣候變化和水文動態變化,如降水減少、風沙活動加強、地表水和地下水減少等。
草原退化的人為因素主要包括超載放牧、采樵伐木、不合理開發利用草原資源和土地資源以及採礦、修路等工程活動。草原退化的主要危害是:產草量下降,特別是優質草大量減少,雜草等劣質草比例增加,牧畜供養量下降;與此同時,風沙及沙塵暴等災害加劇,對更廣大地區產生危害。防治草原退化的基本途徑和措施是合理開發草原地區的生物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維持草畜平衡,保護草原生態環境。
草原退化是全球性的環境生態問題之一。在我國,20世紀60年代以來,草原生態系統普遍出現了草原退化現場,約有90%以上草原處於不同程度的退化之中。
導致草原退化的原因有自然的因素,如長期乾旱,風蝕,水蝕,火災,
沙塵暴,鼠、蟲害等。但主要的是人為因素,如過牧,濫墾,過伐等。由於長期的不合理利用甚至掠奪式利用,從草原不斷帶走大量的物質,得不到補償,違背了生態系統中能量與物質平衡的基本原理,導致生態系統功能的紊亂、失調和衰退,使草原的生態與生產力不斷下降。
草原退化的現狀
我國草原退化面積以每年近2000萬畝的速度擴展, 1970年代, 我國草原退化率 (沙化、退化面積占可利用草原面積的比例)為15%, 1980年代中期達到30%以上, 已上升到57%左右。內蒙古草原退化沙化面積以每年1000多萬畝的速度擴展, 退化率由1960年代的18%發展到1980年代的39%, 已達到73.5%。內蒙古草原現有退化面積6.42億畝, 較1980年代的3.76億畝增加了2.66億畝;其中, 輕度退化面積擴大了0.2億畝, 中度退化面積擴大了1.04億畝, 重度退化面積擴大了1.42億畝。由於開墾、沙漠化等原因, 內蒙古的草原面積1980年代較1960年代減少了10.4%, 約1.38億畝, 又比1980年代減少了0.9億畝, 約8%左右。
草原退化是草原生態系統在其演化過程中、在人類活動與自然條件的共同作用下結構特徵與功能過程的惡化, 即植物、動物與微生物群落及其賴以生存的環境的總體惡化。退化草原的植物種類組成和結構發生明顯變化, 從穩定的、功能較強的多層結構演化為欠穩定的、功能較弱的單層結構, 生物多樣性降低, 植物群落的結構、高度、蓋度以及外貌等明顯劣化, 優質的、可飼的豆科、禾本科、菊科等牧草減少, 不可飼、劣質、有毒、有害的毛茛科、大戟科等植物滋生蔓延, 植物群落呈現小型化與矮化特徵, 其高度與蓋度大大降低, 內蒙古草原已發現有毒害植物50多種, 青海草原大量出現的毒草有20多種。有毒有害植物的蔓延, 不僅消耗土壤的養分和水分, 妨礙優良牧草的生長發育, 而且經常造成牲畜中毒甚至死亡, 給畜牧業帶來嚴重的危害。輕度退化草場可食牧草產量減少20~40%, 植被覆蓋度減少20%;中度退化草場可食牧草產量減少40~60%, 植被覆蓋度減少20~50%;重度退化草場可食牧草產量減少60%以上, 植被覆蓋度減少60%以上。重度退化草原植物群落平均高度僅相當於未退化草原植物群落平均高度的1/5左右。退化草原的生物多樣性降低甚至喪失, 許多珍稀植物與名貴動物消失或大大減少, 如內蒙古錫林郭勒典型草原的單花鬱金香消失, 口蘑、黃花苜蓿等變得十分稀少;黃羊基本消失, 百靈鳥、猛禽也很少了。
與草原資源數量減少、質量下降共生的是草原的乾旱、風沙、白災、黑災、鼠害、病蟲害等自然災害的發生頻率加快, 且草原生態系統自發的抗逆機制等遭受破壞、抵禦災變的能力減弱。乾旱缺水是草原與草原畜牧業發展的主要限制因子, 乾旱成災能使牧草在生長季枯萎, 產草量直線下降, 從而造成草食家畜的大批死亡或乏瘦。1999~2001年, 內蒙古草原牧區連續遭受旱災, 使得草原“赤野千里、寸草不生”, 牲畜大量死亡, 草原畜牧業與牧區生態經濟的發展受到嚴重的影響。白災或黑災是由低溫、風雪天氣給草原牧區造成的災難, 牲畜, 特別是基礎母畜、良種畜、幼畜因災大量死亡, 畜產品產量銳減。遇到白災或黑災, 牲畜的死亡率可上升到8~10%, 甚至可達到20~60%。內蒙古從戰國末期到民國時期共發生白災500多起, 損失牲畜累計有數億頭之多。1977年的特大雪災, 錫林郭勒盟牲畜損失40~60%;2000年的特大雪災加旱災, 錫盟的牲畜損失率也達50%左右。由於草原退化和捕鼠天敵減少等原因, 我國草原鼠害發生的面積有增大的趨勢;同時蝗蟲、草原毛蟲等對草原的危害也在加大。
草原生境不良, 生態功能下降, 沙漠、沙地、沙化面積不斷擴大, 年均大風日數明顯增加, 每遇大風天氣, 風給沙勢, 沙助風威, 往往就形成沙塵天氣甚至沙塵暴, 對草原地域的人、草、畜以及京津和“三北”等地的生態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有關資料表明, 我國的沙塵暴與沙塵天氣很大部分源自草原退化沙化最嚴重的西北地區, 嚴重退化沙化的草原 (其實原來是草原) 已成為沙塵暴的發源地。內蒙古草原牧區沙塵暴與沙塵天氣, 1950~1990年, 平均每兩年發生一次, 1991年以後幾乎每年發生多次, 如1998年在40天內連續發生6次, 2000年發生13次。2001年, 我國發生了32次沙塵暴, 其中14次源起於內蒙古地區。退化沙化草原的地表虛土層因乾旱與強風力的作用每年大約流失1厘米左右, 大量的氮、磷、鉀等營養物質也隨之流失, 如錫林郭勒盟每年每公頃草原流失氮1.19公斤、磷0.22公斤, 近30年來, 該盟草原的有機質含量下降了一半, 嚴重製約著草原生態經濟系統的生態功能與經濟功能的發揮。
草原的第一性生產力及第二性生產力水平降低。全國草原產草量下降了30~60%, 每頭家畜的產品產量也有明顯降低;我國單位面積草原的畜產品產量不足美國、紐西蘭等國家的5%, 單位面積草原的產值僅相當於美國的1/20、澳大利亞的1/10、荷蘭的1/50。1980年代與1950年代相比, 我國北方草原牧區在純放牧條件下, 平均每頭牛的體重減輕25~50公斤, 平均每隻羊的體重減少2.5~5公斤。青藏高寒草原產草量減少了30~50%, 氂牛、藏羊的活重也減少了30~50%。新疆草原產草量減少了30~50%。1980年代末期, 新疆37個牧業與半牧業縣載畜能力為2261個羊單位,內蒙古草原產草量降低了40~70%。1950年代平均鮮草產量114.12公斤/畝, 1980年代平均鮮草產量70公斤/畝;1950年代內蒙古草原載畜能力為8700萬個羊單位, 1980年代降到5800萬個羊單位, 2002年降到3500萬個羊單位。
階段
草原的退化一般可分為三個階段:①草群變矮,蓋度、產量下降,這時的草地如果給予適當的利用或休歇,可望短期內恢復;②植被組成成分發生變化,劣質、低質雜草及毒草大量滋生,這時採取一定的管理措施可在較長時間內恢復;③生草土層完全破壞,這時植物成分和生境都發生了變化,難以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