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茶陵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行政部門。主要職責是: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貫徹執行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進行計畫生育行政管理; 研究制訂我縣人口發展戰略,制訂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開展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茶陵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區:茶陵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內設機構,單位職能,

內設機構

內設11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
負責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機關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機要保密、文書檔案、行政後勤等工作。
政策法規股:
貫徹執行國家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調查研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人口與計畫生育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負責計畫生育案件的查處、鄉鎮計畫生育案件查處的指導、來信來訪的接待與處理;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計畫統計股:
研究我縣人口發展戰略,編制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鄉鎮制訂人口計畫;擬定計畫生育目標管理方案;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負責二孩生育證的審批發放;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科學技術股:
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擬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避孕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規章制度;對計畫生育技術、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和規範;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
宣教政工股:
研究制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方針和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公益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和單位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規範人口與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口徑和宣傳品的管理;指導各地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 研究制訂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指導計畫生育系統的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計生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的有關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及鄉鎮計生辦、服務站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財務股:
編制縣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研究制訂計畫生育財務管理制度,指導計畫生育系統的財務和基建工作,安排有關基本建設項目的投資;對計畫生育費的徵收、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局機關的財務和國有資產。
紀檢監察室:
在局長、黨組書記領導下,組織局機關進行黨風、黨紀、反腐倡廉教育,檢查督促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在本局貫徹落實;負責局機關和鄉鎮計生辦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會同財務股監督檢查全縣計生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的情況。
藥具站: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藥具計畫、訂貨、發放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計畫生育藥具市場。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站:
負責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管理與指導工作。
計畫生育協會:
積極發動和組織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圍繞全縣計畫生育工作的中心任務,幫助實行計畫生育的人們解決在生產、生活、生育中的實際困難,幫助育齡婦女增加經濟收入,致力於提高廣大農村婦女的社會和經濟地位,從而提高廣大育齡民眾實行計畫生育的自覺性和生殖健康水平。
技術服務站:
執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避孕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規章制度;開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圍繞生育、節育、不育開展生殖保健服務;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

單位職能

縣計畫生育局是主管全縣計畫生育工作的政府工作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本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目標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督促、檢查執行落實情況;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搞好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抓好計畫生育計算機的信息管理;組織計畫生育調查,對鄉鎮計畫生育工作進行考核評估。
(三)掌握了解計生動態,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反映情況、反饋信息、提出建議。
(四)負責計畫生育婚育證明生育證、出生證、獨生子女證等證件的核發與管理。
(五)負責對育齡民眾進行人口與計畫生育政策法規、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
(六)負責查處違反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案件,指導與督辦各鄉鎮超生子女的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處理民眾有關計畫生育來信來訪。
(七)負責開展避孕節育、不孕不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技術服務;督促、檢查、指導鄉鎮計畫生育服務站工作,積極開展計畫生育優質服務;負責計畫生育先進項目的推廣與套用,搞好藥具管理與發放。
(八)編制計生經費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全縣計畫生育經費的收取、使用與管理情況。
(九)負責搞好鄉鎮計畫生育服務站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專業培訓,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人事調配等工作,指導縣、鄉鎮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十)會同計畫生育綜合治理部門抓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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