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旻

范旻(936-981年),字貴參,大名府宗城人,宰相范質之子,十歲能屬文。

乾德中,以父蔭為右千牛備身、太子司議郎,遷著作佐郎,轉度支員外郎,判大理正事,知開封縣。宋太宗領京兆尹,頗器重之。及平嶺南,遷知邕州兼水陸轉運使,通判鎮州有能聲,遷庫部員外郎。開寶九年,知淮南轉運事。宋太祖言:今委卿以方面之重,凡除民隱、急軍須之務,悉以便宜從事,無庸一一中履也。

太平興國初,召為工部郎中錢俶獻地後,以范旻為吏部考功郎中,權知兩浙諸州軍事。宋太宗北征太原,召為右諫議大夫、三司副使、掌吏部選事。師還,加給事中。坐受人請求擅市竹木入官,為王仁贍所發,貶房州司戶,量移唐州。六年卒,年四十六。著有文集二十卷、《邕管記》三卷。

基本介紹

  • 本名:范旻
  • 字號:字貴參
  • 所處時代北宋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大名宗城
  • 出生時間:936年
  • 去世時間:981年
  • 主要作品:《文集》《邕管記》
  • 主要成就:右諫議大夫、三司副使、掌吏部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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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初展才華

范旻十歲已經有能力撰寫文章,因父親關係任右千牛備身及太子司議郎,累遷著作佐郎。北宋初年,為度支員外郎及判大理正事,不久任開封縣知縣。到嶺南平定之後,升遷為邕州知州兼水陸轉運使。
宋太祖開寶四年(即公元971年)十月,范旻將十數件南漢後主劉鋹統治時不利民之政策稟報,宋太祖都悉數聽從范旻而除去。邕州當時風行淫祀習俗,輕醫藥,病者不敢治療,殺雞豬,向淫昏之鬼祈福。范旻下令禁止,而且用自己俸祿買藥親自調和給病者,因而病癒者以千計,另再將醫書刻在石龕置於廳壁,用以感化平民百姓。之後,原南漢廣州知州鄧存忠(另《尹崇珂傳》稱鄧存忠為容州都指揮使)聚眾二萬人作亂,攻打邕州城七十餘日。范旻屢次親自應戰,有一次范旻胸部多處中箭,但仍然督戰激勵將士,成功將亂黨減少。范旻受傷病重,但仍堅守城池,另先後派遣十五人前往廣州求援,及至援兵趕至圍解,范旻被賜璽書以作獎勵。但當時范旻病重,命令有司要以轎子載范旻回京城。疾愈之後獲委任為鎮州通判,在任時甚得民心,獲賜錢二百萬及遷為庫部員外郎。

治理之才

開寶九年(即公元976年),以庫部員外郎身份主管淮南諸州及淮北徐州海州沂州水陸計度轉運公事。而當時趙匡胤對范旻亦相當信任,范旻可以根據情況,自行決定適當的措施或辦法,而無須一一稟報。
太平興國初年,被召為水部郎中。及至三年五月,吳越忠懿王錢俶將地獻給北宋,范旻被任命代掌兩浙諸州事務。及後范旻自淮南回,朝被趙炅讚許其主管淮南諸州及淮北徐州、海州及沂州水陸計度轉運公事其間,將江淮之間稻米運送量自大唐貞元年間倍增,而將范旻為翰林學士盧多遜更進言認為杭州初復,應交由范旻管治。

朝廷信任

同年六月,錢俶奉詔回朝,至八月入朝,其子錢惟治被命為鎮國軍節度使,代掌吳越國事及將地圖、戶籍及國庫糧食鎖匙,授予被命為杭州知州。吳越錢氏占據兩浙逾八十年,對外有很多進貢,對內奢侈逾禮,不合法度,地狹民間多爭鬥,稅收苛暴,雞、魚、蛋、菜詳盡收取,少量拖欠,罪至鞭背,少者數十,多者至五百餘,范旻上任後,即奏請希望將所有不利民之苛政悉數取消,而宋太宗亦跟從其請。
四年四月,宋太宗親征北漢,范旻上書願跟隨出征,因而被召為右諫議大夫、三司副使,在三司事中負責判行,又兼吏部選事。戰後,加為給事中

晚年被貶

宋太宗在位時頗為器重,數次被召討論政事。五年八月,宣徽北院使、三司使王仁贍密奏近臣及王族中有人派遣親信買竹木於陝西甘肅之間,將之連結成巨筏運至京師,所過之關卡假託奉君命行事,又巴結執事者令其放行。宋太宗知道涉案大臣包括范旻、戶部判官杜載及開封府判官呂端。范旻及杜載承認欺君之罪,而呂端則被查出為秦王趙廷美府心腹喬璉之託。最後,范旻被貶房州,杜載被貶歸州,呂端被貶商州,皆為司戶參軍,而李符則接替范旻為三司副使。范旻生於晉高祖天福元年,卒於宋太宗太平興國六年,年四十六歲。

人物小傳

十歲能屬文。以父任右千牛備身,累遷著作佐郎。宋初,為度支員外郎。歷知邕州。俗好淫祀,輕醫養,重鬼神。旻下令禁之,割己俸市藥以給病者,愈者千計復以方書刻石置廳壁,民多為感化。會南漢知廣州官鄧存忠攻城,旻屢出親戰,矢集於胸,猶死戰不退後援至圍解,遷庫部員外郎。太平興國時,累官右諫議大夫,兼吏部遷事師,加給事中。坐事貶唐州司戶,卒。

人物著作

旻著有文集十卷,邕管記三卷,均《宋史本傳》並傳於世。

家族成員

父親:范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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