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發布
2020年10月30日,廣東茂名首個政府指導的普惠性
補充醫療保險“茂名市民保”項目正式啟動。當天起,茂名補充醫保“茂名市民保”2021年度繳費正式開始,這標誌著茂名在貫徹落實《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檔案精神、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邁出重要一步。
2021年“茂名市民保”將在茂名市醫療保障局、茂名市民政局、茂名市金融工作局、茂名銀保監分局共同指導下,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及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聯合承保。
2021年“茂名市民保”堅持低參保門檻、低保費、緊密銜接醫保、重病保障高的基本定位。將在過去一年的經驗和總結的基礎上降低免賠額、拓展保障範圍、增加升級版99元產品方案、擴大特藥種類至30種,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醫療保障需求。
2024年度“茂名市民保”除延續“低保費、高保障、不限年齡、職業、戶籍、病史”等惠民特色外,還實現了三大升級:一是投保方式升級。支持職工醫保個賬為全家參保。二是保障內容升級。特藥種類升級至40種,涵蓋病種達18種,增加如癌症早篩、名醫直播、體檢優惠、HPV9價疫苗預定、齒科護理等增值服務。三是理賠模式升級。本地就醫一站式結算,無需墊付;此外,參保人還可通過公眾號線上申請,也可以前往人保財險茂名市分公司“茂名市民保運營中心”,享受專屬理賠服務。
保險由來
近年來,茂名市醫療保障制度不斷完善,已經建立起社會
基本醫療保險、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為參保民眾提供了有力保障,鑄就了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確保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堅固防線。
然而,現有的保障體系在面對罹患重特大疾病及罕見病時,受醫保目錄及報銷範圍的限制,醫保範圍外的自費診療費用及突破性療法所需的特定藥品費用仍缺乏可靠保障;且因參保身份不同,公務員、普通職工、居民等不同群體的醫療保障水平也存在一定差距,抗重大疾病風險能力不一,部分弱勢群體仍存在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風險。因此,在現有的社會保障體系基礎上,加強多樣化的補充層商業產品供給,推出更多定位精準、保障適度、價格惠民的本地化定製產品,與現有體系形成有效互補,是補齊社保體系最後一環的有益嘗試,也是一項惠民利民的有效措施。
承保單位
保險詳情
“茂名市民保”具有“政府指導、惠民工程、老少同價、特藥可報”的特點,保障範圍突破傳統商業保險限制,凡是茂名市基本醫保參保人員,不限年齡、不限職業、不限戶籍、無論職工還是居民,每年每人只需繳費59元,均可獲得一年最高300萬元的保障,包括150萬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醫療費用和150萬特定高額藥品費用。
“茂名市民保”特定高額藥品保障責任涵蓋20種高額自費特藥,囊括肝癌、肺癌、乳腺癌、
黑色素瘤、卵巢癌、
前列腺癌、淋巴瘤、膀胱癌、白血病、頭頸癌、
骨巨細胞瘤、轉甲狀腺素蛋白澱粉樣變性多發性神經病和多發性硬化、
克羅恩病14種重大疾病和罕見病,真正讓參保人用得起腫瘤創新藥。此外,“茂名市民保”還免費為參保人提供國內預約購藥及配送、特藥直付、臨床試驗申請、重大疾病早篩等八大省心醫藥服務。“在解決市民“看病貴”問題的同時也解決了“買藥難”的問題,真正實現“全民可保、特藥無憂”,為參保人帶來實惠、安心和保障。
參保信息
參保方式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茂名市民可通過官方投保平台“茂名市民保”微信公眾號進行線上投保,也可以到全市118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服務網點和143箇中國人民保險服務網點。
參保時間:2020年10月30日-12月31日
保障時間:2021日1月1日-12月31日
參保繳費期延長
茂名市民保參保繳費截止日期延續至2021年1月31日24點,以便更多茂名市民可以順利參保。
雖然繳費期間延期,但是您已購買的“茂名市民保”保障生效時間依然從2021年1月1日開始,保障期為1年。
如果查到自己的保單狀態為“待承保”,也別慌!因為投保量比較大,保險公司在加班加點承保中,預計到1月18日會完成所有承保,並出具電子保單,但是所有保單生效日期都是1月1日。預計到1月18日再查詢時自己或家人的保單狀態將會變為“保障中”。
2021年1月1日到承保完成前發生的本產品保障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均在理賠範圍。
保障內容
“茂名市民保”的保障主要包含兩部分:
一是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醫療費用保障。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並接受住院或門診特定病種治療,對於該被保險人因此支出的符合茂名市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或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政府主辦醫療保險報銷後剩餘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萬元的部分由保險人支付80%,支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二是特定高額藥品費用保障。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經二級及以上醫院的專科醫生診斷並開具處方,在醫院、指定藥店購買和使用符合《茂名市民保特定高額藥品目錄》支付範圍內的藥品費用,無免賠額,由保險人支付80%,支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此外,“茂名市民保”還有一些特別約定:一是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醫療費用免除責任,被保險人在產品生效前如患以下嚴重既往症,並因此疾病或其併發症導致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住院醫療費用,本產品不予賠付。屬於免除責任的嚴重既往症為:1.腫瘤類:惡性腫瘤(含白血病、淋巴瘤);2.肝腎疾病類:
腎功能不全,肝硬化、
肝功能不全;3.
心腦血管及糖脂代謝疾病類:缺血性心臟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
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及以上),
腦血管疾病(腦梗死、腦栓塞、腦出血),高血壓病(3級),糖尿病且伴有併發症;4.肺部疾病類:
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5.其他:
系統性紅斑狼瘡,
再生障礙性貧血,
潰瘍性結腸炎。二是特定高額藥品費用的既往症約定:被保險人在生效日前如已患以下嚴重既往症,並因此疾病或其併發症導致在保險期間內發生特定高額藥品費用,本產品不予賠付,嚴重既往症包含:1.腫瘤類:惡性腫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骨巨細胞瘤;2.其他:克羅恩病、
多發性硬化、潰瘍性結腸炎、轉甲狀腺素蛋白
澱粉樣變性多發性神經病(ATTR-P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