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5年)

茂名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5年)

廣東省人民政府入口網站發布了《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茂名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5)的批覆》(以下稱《批覆》),《茂名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5年)》(以下稱《總體規劃》)正式獲省政府批覆。

批覆明確,在《總體規劃》確定的2748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按照《總體規劃》劃定的生態、農業、城鎮三類空間,加強全域空間管控。加快推動中心城區擴容提質和中心鎮、重點鎮建設,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引導村莊分類發展,逐步推動城鄉基礎設施銜接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批覆還提到,到2035年,中心城區常住人口規模控制在212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233平方公里以內。

基本介紹

《批覆》指出,《批覆》要求,人口規模,生態保護,城市建設,城市特色風貌,

《批覆》指出

茂名市是粵西綜合性樞紐城市,也是重要的港口和石化基地,《總體規劃》的實施要尊重和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統籌做好茂名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把茂名市建設成為世界級石化基地、全國特色現代農業基地和宜居宜業宜游的濱海綠城。

《批覆》要求

加強城鄉協調與區域統籌發展。在《總體規劃》確定的2748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按照《總體規劃》劃定的生態、農業、城鎮三類空間,加強全域空間管控。積極探索區域合作新模式和創新機制,搶抓把粵西打造成新增長極的政策機遇,積極融入湛茂陽臨港經濟圈和環北部灣經濟圈,推動我省沿海經濟帶建設。

人口規模

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35年中心城區常住人口規模要控制在212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要控制在233平方公里以內。要貫徹落實城鄉規劃法關於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禁止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新城新區。
茂名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5年)
茂名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5)綜合交通圖

生態保護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強化區域內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和管理,依託鑒江、袂花江水系,完善區域生態網路體系。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加大對大氣、水、土壤污染的治理力度,提高污水處理率和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限期達到《總體規劃》提出的各類環境保護目標。推行低影響開發模式,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積極發展綠色建築。要強化生態基底硬約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制定並嚴格實施有關保護措施。

城市建設

《批覆》明確指出,按照綠色循環低碳的理念規劃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鐵路、公路、機場、港口等交通基礎設施,加強城市內外交通銜接,最佳化路網結構,建立以公共運輸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堅持先地下、後地上的原則,統籌規劃建設水、電、氣、通信、垃圾處理等各類市政基礎設施,按要求開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提升各類基礎設施對城市運行的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確保城市生命線穩定運行。結合城市未來發展方向,統籌安排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布局和建設。高度重視城市防災減災工作,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排澇、防震、防地質災害等在內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積極開展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穩步推進城市有機更新,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和違法違規建設治理,提高城市的承載力和宜居性。

城市特色風貌

在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方面,要統籌協調發展與保護的關係,落實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和紫線管理要求,重點保護好隋譙國夫人冼氏墓等文物保護單位,以及歷史文化街區、南粵古驛道、傳統村落、歷史建築、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做好城市設計,加強城市景觀視廊的控制和引導,塑造“椰風海韻、山水入城、川海山田、多廊合一”的城市特色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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