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內容
2014年,市住建局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切實擔負起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建設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通過建章立制、完善載體、調研督查、開展培訓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推動《條例》在我市全面、正確、有效地貫徹實施。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開規範體系。一是統一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文本標準。按照《茂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茂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等檔案,統一公開標準,規範發布格式;參考相關流程,結合自身實際,健全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機制,確保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二是貫徹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認真組織學習了《關於轉發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的通知》,在《條例》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審查程式和責任追究辦法,規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載體。《茂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茂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在我局政務網站公布,對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範圍、方式和程式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在局辦公樓二樓大廳LED顯示屏設立政務公開專欄,將我局職責範圍、機構設定、辦事指南、辦事流程及服務承諾、收費標準等事項進行公開,同時設立監督電話、電子信箱,方便市民查詢和監督。
(二)提升局政務入口網站服務功能。在最佳化現有欄目的基礎上,完善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信息公開申請流程等信息;完善了相關欄目設定,增設留言互動板塊,方便市民諮詢我局職能範圍內的所有信息;繼續依託市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公開我局受理行政許可事項的名稱、依據、程式和要求,滾動式公開受理、承辦、審核、批准、辦結等五個審批環節,方便民眾實時了解辦事進展情況。
(三)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組織學習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政策,積極參加市政府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專題培訓,進一步有關領導及工作人員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進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一新台階。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市住建局主要通過市住建局政務網站、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市住建局政府信息。
(一)市住建局政務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市住建局政務網站著重圍繞“城鄉清潔工程”、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等工作進行專題專欄報導,並對近期住建系統發生的重大新聞進行及時跟蹤報導,全年共刊登信息約650條,同步到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信息約70條,信息上線率大幅提高。
(二)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茂名日報、茂名晚報、茂名廣播電視台採用稿件216篇;廣東建設信息網採用73篇,廣東建設報、中國建設報等省以上媒體採用稿件64篇,及時全面對外公布我市建設行業的各項工作進展情況。積極配合《茂名日報》、《茂名晚報》、茂名廣播電台做好我市城鄉清潔工程的宣傳報導工作,去年在我市三大主流媒體開設了“城鄉清潔工程”專欄,刊播專題稿件137篇,其中市領導批示的有5篇,對推進城鄉清潔工程工作起到積極作用。同時,還以廣東建設報與我局合辦廣東建設報茂名專版的契機,緊緊圍繞茂名城鄉建設工作重點,配合茂名市建設行業各相關單位,對城鄉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等進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的宣傳報導。采編了6期10版廣東建設報茂名專版,取得了宣傳茂名建設茂名的良好社會效益,得到了市和局領導的肯定。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我局本年度接到公開政府信息申請1份,已按相關程式辦理完畢。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2014年市住建局沒有產生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支出費用。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4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新的進展,但也存在主動公開工作的日常化、常態化有待進一步加強、信息及時更新力度還不夠等問題。為此,我們將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組織領導,提高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信息化建設水平,加強局政務網站建設,建立和完善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辦事指南,加強與公共媒體的溝通,充分發揮媒體輿論監督作用,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