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海峽隧道條約

英法海峽隧道條約

1986年2月12日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和法國總統密特朗在英國東南部的坎特伯雷大教堂參加了英法兩國海峽隧道條約的簽字儀式,從而正式確認了兩國政府對於建造海峽隧道工程的承諾。 因法國憲法規定總統不能簽署對外條約,當天在條約上籤字的是英國外交大臣傑弗里·豪和法國對外關係部長羅朗·迪馬。 在簽字儀式上,柴契爾夫人說,這項條約為英法兩國的工業合作寫下了新的篇章,並且對整個歐洲來說也是一個重要的事件。密特朗總統指出,這項條約是兩國人民關係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英法海峽隧道條約
  • 主要任務:柴契爾夫人
  • 主要國家:英國,法國
  • 時間:1986
海底隧道的醞釀,建造方案的提出,

海底隧道的醞釀

英國同歐洲大陸的聯繫自古以來主要是通過英吉利海峽進行擺渡。海峽間的運輸極為頻繁。以1984年為例,往返運輸客運為兩千萬人次,貨運達兩千萬噸。這樣繁忙的往來,使人越來越感到解決海峽運輸問題是勢在必行了。
英法海峽隧道條約
早在1751年,法國學者尼克拉·德馬雷曾寫過一篇《古代英法接壤論》,闡明上古時代英法兩國的國土是連線在一起的。1802年法國工程師馬悌厄曾向拿破崙一世建議修築一條海底隧道直通英國,但被否決了。以後,許多人又接連提出過各種開鑿英法海峽隧道的建議。現代歐洲經濟的發展再次把這一隧道工程迫切地提到人們面前。

建造方案的提出

1973年11月,英法兩國政府簽訂了關於修建海底隧道的條約,並提出了具體方案。1978年,兩國國營鐵路公司恢復了對開鑿隧道計畫的研究。1984年11月,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與法國總統密特朗達成基本協定。1985年5月,兩國政府又邀請各國主要工程公司和銀行財團提出工程計畫草案。
法英領導人選定的方案是英法海峽隧道財團提出的。按照該方案的初步設計,在海峽最窄處的多佛爾加來之間,于海底40米深處的白堊岩中,開鑿兩條長50餘公里、直徑7.3米的鐵路隧道,其中37公里在海底。一條供巴黎—倫敦的火車通行,另一條供穿梭列車營運,專門載運乘汽車穿越海峽的人員及其車輛。在這兩條主隧道的中軸線當中,再開一條直徑4.5米的服務隧道,每隔375米與主隧道貫通,解決通風和維修等問題。該工程總耗資預計約530億法郎。兩國政府均不提供公共資金,全部利用私人資本建設。
兩國政府同時責成英法海峽財團在15年內提出另修一條固定公路通道的方案。英法海峽財團是由兩國15家公司和銀行組成的。
1993年海峽隧道完工後,高速火車通過海峽只需26分鐘。全天營運,尖峰時間可每3分鐘開出一列火車,每小時可向兩岸各運載四千輛汽車。兩條隧道每年的客運量為4000萬人次,貨運量1300萬噸。
據統計,1983年海峽的客運量為2400萬人次,貨運量2600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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