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航海條例,英國近代軍事法名。1651年10月9日頒布。英國進入資本主義以後,為了保護本國新貴族與資產階級的利益,打擊荷蘭航運與貿易,而制定的條例。 ...
航海條例,是指英國為加強北美殖民地對宗主國的經濟依賴,於1651年和1660年先後頒布的兩個條例。1651年的條例規定,殖民地運輸貨物至英國或另一殖民地,或歐洲商品...
航海法案(The Navigation Acts)又譯作航海條例,是指1651年10月,克倫威爾領導的英吉利共和國議會通過了第一個保護英國本土航海貿易壟斷的法案,以後該法案不斷修改...
第一次英荷戰爭後荷蘭雖然默認了英國頒布的《航海條例》,但由於英國長期處於戰爭狀態以及缺乏足夠的船隻來取代荷蘭的商船, 加上荷蘭想方設法衝破或逃避英國《航海...
1846年,英國廢除《穀物法》,1849年完全取消《航海條例》。到1875年,英國對製造品平均進口的關稅率已經下調為零。詞條標籤: 文化術語 , 文化 ...
英國全稱為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由英格蘭、威爾斯、蘇格蘭和北愛爾蘭組成,而整個英國的歷史也就是由這四個區域的歷史交織組成。 1535年威爾斯成為英格蘭王國的一...
但根據英國航海條例,英國船隻不許直接從外國運送糧食到紐芬蘭,所以只能在不列顛帝國範圍內尋找食物,但帝國範圍內可有餘糧供應的地方並不多,而且遠水解不了近渴,...
英國發布《航海條例》的目的是什麼?結果又如何?英國1651年的《航海條例》:航海乃是謀求本共和國福利與安全的最重要的手段,自公元1651年12月1日起及從此以後,無論...
經過在地中海特別是大西洋的諸次戰鬥,英國也同荷蘭一樣被戰爭拖得疲憊不堪,於是同意進行和平談判。1654年雙方簽訂《威斯敏斯特和約》,荷蘭認輸並承認航海條例。 ...
結束第二次英荷戰爭(1665—1667)的條約。1667年7月31日英國、荷蘭、法國和丹麥在荷蘭布雷達(Breda)簽訂。依約:英國對《航海條例》作部分有利於荷蘭的變動,允許荷蘭...
(英語:First Anglo-Dutch War;荷蘭語:Eerste Engels-Nederlandse oorlog,1652年-1654年)是四次英荷戰爭中的第一次,戰爭的起因是貿易問題,英國頒布《航海條例》,...
由於英國長期處於戰爭狀態以及缺乏足夠的船隻來取代荷蘭的商船, 加上荷蘭想方設法衝破或逃避英國《航海條例》的限制,因此1651年的《航海條例》的執行並未產生預期...
第二次英荷戰爭(英文:Second Anglo-Dutch War;荷蘭語:Tweede Engels-Nederlandse Oorlog)發生在英國斯圖亞特王朝復辟時期。起因於英國訂立更嚴苛的航海法,並占領荷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