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法案(The Navigation Acts)又譯作航海條例,是指1651年10月,克倫威爾領導的英吉利共和國議會通過了第一個保護英國本土航海貿易壟斷的法案,以後該法案不斷修改完善,為此還引發了與海上強國荷蘭的戰爭(見英荷戰爭)。但是航海條例也限制了英國殖民地經濟的發展,最後且成為美國獨立戰爭的發生背景之一。(*美國獨立戰爭的主要原因是法國-印第安戰爭[1754-1763]後期的美殖民地因當時經濟和英國對其施展政治壓力而產生的後果)。航海條約在1663,1673,1696被更改。原因是當時的英國政府想進一步防止非法商人向外(非英國本土的國家)出售未經加工的貨物(當時是違反了"航海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航海法案
- 英文名:The Navigation Acts
- 別稱:航海條例
- 時間:165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