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不1910年條約

英不1910年條約,1909年趙爾豐出征西藏後,英國擔心不丹會被置於中國的影響之下,便敦促不丹政府於1910年1月8日在普那卡簽訂了英不條約。依約,英國政府把每年給不丹的補貼金由5萬盧比增至10萬盧比,答應不干涉不丹的內政;不丹政府同意在對外事務方面接受英國政府的指導。這項條約以法律形式把不丹作為英國附屬國的地位確定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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