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病蟲害防治管理規範

《苗圃病蟲害防治管理規範》是2020年08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苗圃病蟲害防治管理規範
  • 標準編號:T/BJZMXH 103—2019
  • 發布日期: 2019年12月24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8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姜英淑、沙海峰、王亮、王開勇、單軍、趙素敏、趙玉斌、焦宇、李金苹、周曉傑、梁傑、李素麗、許栩、丁玲、黃澤、甄優美、王進財、曹姍。

起草單位

北京林木種苗產業協會、北京京彩燕園園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盛世潤禾園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胖龍麗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安海之弋園林古建工程請巴道有限公司、北京森源達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北京林木種苗產業協會會員單位苗圃內病蟲害防治原則、防治方法等管理規定。 本標準主要適用於了北京林木種苗產業協會會員單位苗圃內苗木的病蟲害防治。

主要內容

苗圃主要病蟲害防控管理規範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北京林木種苗產業協會會員單位苗圃內病蟲害防治原則、防治方法等管理規定。
本標準主要適用於了北京林木種苗產業協會會員單位苗圃內苗木的病蟲害防治。
2 規範性引墊譽晚晚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000014349/2017-00069 農藥管理條例
3 術語和定義
3.1 人工物理防治physical control
指利用害蟲對某種物理因素的反映規律,主要措施包括毒餌誘殺、燈光誘殺、阻隔上樹等方法。
3.2 生物防治biological control
通過保護和利用捕食性、寄生性昆蟲和有益真菌、細菌等微生物來防治某些病害和蟲害的方法。
3.3 化學防治chemical control
利用化學殺蟲劑引起昆蟲生理機能嚴重障礙並導致死亡的防治方法。
3.4 病蟲害防治pest control
為了運用檢疫、預測預報以及防止手段,減少病蟲害對植物帶來的危害,保護生態系統的多樣性和穩定性。
4 病蟲害防治原則
苗木病蟲害防治應貫徹預防為主、科學防治的防治方針,以及“誰經營,誰防治”的責任制度,在病蟲害大量發生或造成巴舉辯拔一定危害之前採取綜合防治措施如植物檢疫、栽培管理、生物防治、物理防治以及化學防治等,嚴格遵守《農藥管理條例》,嚴格禁止使用禁用農藥,限制使用限用農藥,遵守《北京市林業植物檢疫條例》 等相關檔案規定,發現檢疫對象(見附錄A)及時上報林業主管放蒸疊部門並配合相關部門蘭地進行除治。
5 病蟲害防治目標
苗圃地病蟲害受害面積控制在1%以內;葉片完整率95%以上,蛀乾害蟲危害率控制在寄主樹種面積的2%以內;徹底根除檢疫對象。
6 病蟲害防治綜合管理
6.1 苗木檢疫
6.1.1 苗木調入時,應先到苗木所在地森檢機構填報《林業植物檢疫要求書》,簽證通過後,由苗木所在地森檢機構出具《植物檢疫證書》,再行起苗調運。
6.1.2 苗木調出時,應先到苗圃所在地森檢機構填報《林業植物檢疫要求書》,簽證通過後,由苗圃所在地森檢機構出具《植物檢疫證書》邀元請,再行起苗調運。
6.2 監測
6.2.1 巡查
苗木生長期內,設專人巡查各種病蟲害發生動態,掌握其分布情況、發生類別、發生期、危害程度、危害率等。
6.2.2 巡查內容
6.2.2.1 檢查葉片是否出現斑點、缺刻、孔洞、蜷曲、畸形、變色、落葉等現象。
6.2.2.2 檢查枝幹有無孔洞、刻槽、蟲糞、木屑、癭瘤、裂紋、流膠(湯)、水泡、乾皮等現象。
6.2.2.3 結合苗圃起苗、間苗、撫育、移栽等工作,檢查根部是否有根瘤、蟲糞、組織壞死等現象。
6.2.2.4 根據以上巡查內容發現異常現象,初步判斷屬於病害或蟲害。如不能確定,可收集相應影像資料請相關行業專家進行鑑定或技術支撐。
6.3 栽培措施
6.3.1 具體內容
6.3.1.1 避免在粘重潮濕、排水不良、鹽鹼過重的地塊育苗;如前茬發生過嚴重病蟲害,新栽植苗木要考慮避免與前茬有共同病蟲害;按苗圃條件選擇合適樹種和密度培育苗木。
6.3.1.2 及時獄企踏清理圃地內病蟲枝及葉片,集中除害處理;適時去除苗床上的覆蓋物,避免在育苗區堆放禾稈或廄肥,減少病原物和害蟲的種群數量。
6.3.1.3 通過實行輪作、調整播種期、使用有機肥提高土壤肥力、選育苗木品種等措施,增強苗木樹勢,提高植株自身抵抗病蟲害的能力。
6.3.1.4 苗圃修剪後,剪鋸口塗抹保護劑防止病蟲害侵入。
6.4 人工物理防治
採取人工方法阻隔害蟲上樹、摘(刷)除害蟲(成蟲、卵、幼(若)蟲、蛹)及病枝葉、刮除病斑、懸掛色板和黑光燈誘殺、清除蟲蛹、塗白、人工捕捉、誘芯誘液等措施消滅病蟲害。
6.5 生物防治
6.5.1 以菌治蟲
利用能使害蟲致病的細菌、真菌、病毒或代謝物來防治苗圃蟲害。微生物殺蟲劑主要有白僵菌、蘇雲金桿菌、昆蟲病毒等,如利用蘇雲金桿菌乳劑防治國槐尺蠖。
6.5.2 以蟲治蟲
保護和利用寄生性或捕食性天敵來防治苗圃蟲害。套用較多的寄生性天敵昆蟲有周氏齧小蜂、腫腿蜂等;捕食性天敵昆蟲有躅蝽、異色瓢蟲、花絨寄甲等。
6.5.3 以鳥治蟲
保護和利用益鳥來防治苗圃植物害蟲。在苗圃樹木中利用掛人工鳥巢的方式招引大山雀、啄木鳥和灰喜雀等益鳥,降低食葉害蟲和蛀乾害蟲的密度。
6.6 藥劑防治
6.6.1 葉部病蟲害採取噴霧、噴煙等作業方式,採用觸殺類、內吸類藥劑進行防治。
6.6.2 枝幹病蟲害採取注射、輸液、插毒簽、封乾、灌根等作業方式,採用內吸類、微膠囊劑類藥劑進行防治。
6.6.3 根部病蟲害藥劑拌土、灌根等作業方式,採用觸殺類、內吸類藥劑進行防治。
6.6.4 預防性防治可在播種前進行種子消毒或進行藥劑拌種,消滅種子表面的病蟲源;在各類病蟲害侵染前期或危害初期用藥劑處理。
6.6.5 採用藥劑防治應遵守《農藥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並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6.6.6 苗圃主要病蟲害種類及防治措施見附錄B、C
7 檔案管理
苗圃應當建立植保檔案,完善的病蟲害防治檔案應當包括:藥劑、防治物資出入庫建立台賬管理;監測巡查記錄;防治施藥記錄;檢疫相關記錄;防治安全防護及檢查記錄等。
6.2 監測
6.2.1 巡查
苗木生長期內,設專人巡查各種病蟲害發生動態,掌握其分布情況、發生類別、發生期、危害程度、危害率等。
6.2.2 巡查內容
6.2.2.1 檢查葉片是否出現斑點、缺刻、孔洞、蜷曲、畸形、變色、落葉等現象。
6.2.2.2 檢查枝幹有無孔洞、刻槽、蟲糞、木屑、癭瘤、裂紋、流膠(湯)、水泡、乾皮等現象。
6.2.2.3 結合苗圃起苗、間苗、撫育、移栽等工作,檢查根部是否有根瘤、蟲糞、組織壞死等現象。
6.2.2.4 根據以上巡查內容發現異常現象,初步判斷屬於病害或蟲害。如不能確定,可收集相應影像資料請相關行業專家進行鑑定或技術支撐。
6.3 栽培措施
6.3.1 具體內容
6.3.1.1 避免在粘重潮濕、排水不良、鹽鹼過重的地塊育苗;如前茬發生過嚴重病蟲害,新栽植苗木要考慮避免與前茬有共同病蟲害;按苗圃條件選擇合適樹種和密度培育苗木。
6.3.1.2 及時清理圃地內病蟲枝及葉片,集中除害處理;適時去除苗床上的覆蓋物,避免在育苗區堆放禾稈或廄肥,減少病原物和害蟲的種群數量。
6.3.1.3 通過實行輪作、調整播種期、使用有機肥提高土壤肥力、選育苗木品種等措施,增強苗木樹勢,提高植株自身抵抗病蟲害的能力。
6.3.1.4 苗圃修剪後,剪鋸口塗抹保護劑防止病蟲害侵入。
6.4 人工物理防治
採取人工方法阻隔害蟲上樹、摘(刷)除害蟲(成蟲、卵、幼(若)蟲、蛹)及病枝葉、刮除病斑、懸掛色板和黑光燈誘殺、清除蟲蛹、塗白、人工捕捉、誘芯誘液等措施消滅病蟲害。
6.5 生物防治
6.5.1 以菌治蟲
利用能使害蟲致病的細菌、真菌、病毒或代謝物來防治苗圃蟲害。微生物殺蟲劑主要有白僵菌、蘇雲金桿菌、昆蟲病毒等,如利用蘇雲金桿菌乳劑防治國槐尺蠖。
6.5.2 以蟲治蟲
保護和利用寄生性或捕食性天敵來防治苗圃蟲害。套用較多的寄生性天敵昆蟲有周氏齧小蜂、腫腿蜂等;捕食性天敵昆蟲有躅蝽、異色瓢蟲、花絨寄甲等。
6.5.3 以鳥治蟲
保護和利用益鳥來防治苗圃植物害蟲。在苗圃樹木中利用掛人工鳥巢的方式招引大山雀、啄木鳥和灰喜雀等益鳥,降低食葉害蟲和蛀乾害蟲的密度。
6.6 藥劑防治
6.6.1 葉部病蟲害採取噴霧、噴煙等作業方式,採用觸殺類、內吸類藥劑進行防治。
6.6.2 枝幹病蟲害採取注射、輸液、插毒簽、封乾、灌根等作業方式,採用內吸類、微膠囊劑類藥劑進行防治。
6.6.3 根部病蟲害藥劑拌土、灌根等作業方式,採用觸殺類、內吸類藥劑進行防治。
6.6.4 預防性防治可在播種前進行種子消毒或進行藥劑拌種,消滅種子表面的病蟲源;在各類病蟲害侵染前期或危害初期用藥劑處理。
6.6.5 採用藥劑防治應遵守《農藥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並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6.6.6 苗圃主要病蟲害種類及防治措施見附錄B、C
7 檔案管理
苗圃應當建立植保檔案,完善的病蟲害防治檔案應當包括:藥劑、防治物資出入庫建立台賬管理;監測巡查記錄;防治施藥記錄;檢疫相關記錄;防治安全防護及檢查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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