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縣林業局

乾縣林業局是乾縣人民政府主管林業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乾縣林業局
  • 機構類型:黨政機關
  • 機構地址:乾縣城關鎮文前巷1號
  • 成立時間:1956年7月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單位簡介

1956年7月設立,初名農林水牧局。1961年3月,分設成立林牧局,9月更名林業局;“文化大革命”中,機構撤銷;1979年,復設林業局;2002年撤銷後成立農林局;2003年8月恢復。至2007年底,有工作人員1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內設辦公室、業務股、財務室、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四個科室;轄林業工作站、乾陵風景林場、五峰山林場、森林公安派出所、中心苗圃五個事業單位。近年來,縣林業局緊緊圍繞“三北防護林”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陝西省日元貸款植樹造林項目和綠色家園建設、三化一片林工程全面開展了造林綠化、林政資源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及野生動物資源管理等工作。
據2008年森林資源清查,全縣總面積150.27萬畝,林業用地中:有林地9.5萬畝、疏林地0.1萬畝、灌木林地0.2萬畝、未成林造林地6.79萬畝、農田林網及四旁樹折合8.3萬畝,森林覆蓋率11.9%。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關於林業建設的方針、政策、規定,研究提出全縣林業發展戰略、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草擬有關林業行政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宣傳貫徹《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防火條例》、《林木種子管理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管理條例》、《林地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擬定林業工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實施與監督。
3、組織、動員、指導全縣城鄉人民民眾植樹造林、綠化大地,並組織指導全縣各類林業基地、各類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及全縣林木種苗管理工作。
4、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指導全縣森林資源資產管理。
5、審查和監督檢查全縣木材、木本藥材、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和其他產品的採伐、獵捕、經營、運輸,對違犯森林法規的行為執行行政處罰。
6、負責全縣林地、林權管理,調處山林權屬爭議,審核徵用、占用林地,監督檢查補償費用徵收和林地的開發利用。
7、負責指導全縣國有林場、國有苗圃、集體林場和基層林業工作站的建設。
8、負責指導全縣森林公園和以森林景觀為主的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管理。
9、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和協調全縣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預測預報工作。
10、負責管理全縣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建設,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發展、開發利用,以及獵槍彈具管理和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工作。
11、指導全縣林業公安工作和林業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重大案件。
12、負責全縣木材加工、林產化工、林區多種經營以及林木花卉等林業產業的指導、協調和管理。
13、負責審核和指導全縣林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
14、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宣傳教育、宣傳動員和林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15、負責擬定全縣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林業科研項目和林業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統籌規劃全縣林業人才培訓。
16、完成上級業務部門和乾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林業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管理,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本機關及系統人事、機構、編制及勞動工資、保險福利、計畫生育、撫恤等管理和承辦,組織進行科技及林業職工技術等級培訓;管理局機關文秘工作,負責機關會務、保衛、保密、信息調研、規章制度建設及後勤事務管理;負責機關檔案管理,指導全系統檔案建設工作;組織進行機關衛生管理,環境綠化、基本建設;參加制定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協助管理機關老幹部工作。
林業局業務股:
擬制全縣林業發展規劃,為林業政策的宣傳當好參謀;組織造林評比檢查,統計上報季度和年度全縣造林情況;配合省市林業部門搞好森林資源清查、林地調查、森林資源監測等業務工作;負責退耕還林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的檔案管理工作。
財務室:
(1)、負責全局的財務工作。
(2)、組織編制本局經費收支預算、決算。
(3)、負責全局幹部職工養老統籌、住房公積金管理等工作。
(4)、負責局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5)、負責財務信息和財務數字性的統計、上報工作。
(6)、負責幹部職工工資及福利待遇發放。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防火條件和有關法規的實施。
(2)、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組織民眾預防森林火災。
(3)、組織森林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4)、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培訓森林防火專業人員。
(5)、檢查本地區森林防火設施的規劃和建設,組織有關單位維護、管理防火設施和設備。
(6)、掌握火情動態,制定撲火預案,統一組織和撲救森林火災。
(7)、配合有關機關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
(8)、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

現任領導

局長:侯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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