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縣林業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林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本縣實際組織貫徹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原縣林業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區:清原縣
  • 國家:中國
行政職能,主要職能,機構設定,

行政職能

清原縣林業局的行政職能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林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本縣實際組織貫徹實施。
2、組織編制全縣林業發展規劃、計畫、森林經營方案的編制及貫徹實施。
3、組織指導全縣封山育林、植樹造林、退耕還林、生態公益林管護等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檢查驗收;負責城鄉造林綠化的組織協調工作。
4、負責全縣森林資源和林政管理,即:負責森林採伐限額管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管理;森林資源監測管理;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的調查、齎錯、設計及動態監測、監督檢查。木材運輸、經營、加工和林業行政處罰管理;林地、林木權屬管理;審核徵用、占用林地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
5、負責全縣森林經營和國有林場、鄉村林場、林業工作站建設管理、及森林經營審批、調查設計等管理工作。
6、負責全縣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亂捕濫獵野生動物資源的案件,參與重大森林刑事案件的偵破。負責全縣護林防火的予測、予報及組織撲救工作。
7、指導、檢查、監督、協調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及防治檢疫工作。
8、負責全縣林木種苗管理工作,指導種苗經營、種子基地建設和質量監督工作。
9、負責林業科技管理。組織協調林業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推廣工作。
10、負責林業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林業基金徵收、收取林業規費,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林業的經濟調節政策;指導、監督林業系統財務工作,林業統計工作,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11、負責林業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以及成人教育、林業職工技術教育。林業行業的勞動工資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
12、負責林業行業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員、計畫生育和統戰工作。
13、負責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以及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
14、負責全縣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濕地資源管理工作;負責森林生態類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古樹名木及森林景點、古蹟的管理。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林業及其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維護社會穩定;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編制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二)審核、指導全市林業系統的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林業投資項目;監督管理各項林業資金和市屬國有林業資產;負責全市林業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指導和監督全市林業系統的財務工作。
(三)負責全市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草)、防護林體系建設等國家生態建設重點工程;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辦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負責林木種子的管理,指導全市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防治、檢疫工作;負責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四)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責任。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依法承擔應由市政府、省政府及國務院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和公益林的管護、經營利用。
(五)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及濕地的建設和管理;監督檢查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和濕地資源的開發利用;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的出境審批工作;指導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

機構設定

綜合辦公室
工作職責:
一、機關管理
1、文秘管理;
2、信訪調解工作;
3、機關總務;
二、人事教育
1、人事調配;
2、勞動工資管理;
3、勞動保險管理;
4、專業技術職稱管理;
5、計畫生育管理;
6、人事檔案管理;
7、科普工作。
三、黨群工作
1、黨的組織建設和思想、作風建設;
2、黨風廉正建設;
3、精神文明建設;
4、林業宣傳工作;
5、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教育。
7、共青團工作;
8、工會工作。
重點工作:
文秘管理、勞動工資管理、黨風廉正建設、離退休職工管理、專業技術職稱、計畫生育、人事檔案、勞動保險管理。
集體林管理股
工作職責:
1、全縣植樹造林、綠化管理。
2、集體森林經營管理。
重點工作:植樹造林管理、作業設計審批;
辦事依據: 《遼寧省森林經營技術規程》。
國有林管理股
工作職責:
1、國有林場營林生產的技術指導檢查。
2、國有林場多種經營生產計畫安排。
3、國有林場基本建設管理。
4、國有林採伐作業設計的審批,經營方案的編制與實施。
5、國有林場和企業單位經營管理及安全生產。
6、國有林場和企業單位改革。
7、森林公園管理。
8、木材銷售管理、安全生產管理。
重點工作:作業設計審批、跡地更新管理。
森林資源管理股
工作職責:
1、核定和監督採伐限額;
2、核發採伐許可證;
3、新成林驗收管理;
4、監督森林經營方案實施;
5、森林資源監測、審計管理;
6、森林資源技術檔案管理;
7、資源、檔案管理人員考核管理;
重點工作:採伐限額管理、採伐許可證管理、森林資源監測、審計;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
《遼寧省年森林採伐限額暫行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關於嚴格天然林採伐管理的意見》《遼寧省採挖移植樹木管理辦法》《森林採伐更新管理辦法》《加強森林資源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撫順市森林保護條例》《最高法院公布關於林木採伐問題的批覆》。
林政管理股
工作職責:
1、林地、林權管理;
2、征占林業用地管理;
3、木材購銷、運輸管理;
4、林業法規、政策宣傳、諮詢;
5、木材檢查站管理;
6、木材加工廠管理。
7、活立木轉讓管理
8、行政執法監督。
重點工作:林地、林權調處管理、征占用林地管理、木材加工廠管理、木材檢查站管理;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占用徵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林業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木材運輸檢查監督辦法》《木材檢查站管理辦法》《違反森林法行政處罰暫行辦法》《林地管理暫行辦法》。
計 財 股
工作職責:
1、林業系統生產、基建計畫制定和管理;
2、林業系統財務管理;
3、協助審計人員搞好林業系統財務審計;
4、統計工作管理。
重點工作:林業系統財務管理、林業系統財務審計、統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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