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廢止《芷江侗族自治縣普及義務教育若干規定》的決定

2011年2月15日芷江侗族自治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廢止《芷江侗族自治縣普及義務教育若干規定》的決定
  • 頒布單位:芷江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1.03.30
  • 實施時間:2011.03.30
(2011年2月15日芷江侗族自治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廢止的決定》於2011年3月30日經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現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芷江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1年3月30日
芷江侗族自治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經過認真審查,決定廢止《芷江侗族自治縣普及義務教育若干規定》。
地方性法規(類別)
20110330(批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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