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花都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簡介

根據《中共廣州市花都區委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花發〔2010〕2號),設立廣州市花都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簡稱:區人口計生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花都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職能:人口工作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 :花都區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領導班子,

職能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全區人口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加強人口規劃和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規範性檔案及實施細則,擬訂全區人口發展規劃草案;負責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評估,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負責相關協調工作,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度,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負責組織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實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治理,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指導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計畫,協助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建立完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服務管理及區域協作機制。
(五)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
(六)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組織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制定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推動實施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的工作;執行國家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研究和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的使用與發放。
(九)負責組織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業務培訓,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工作,指導和監督中央、省、市駐區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
(十)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及基本建設等各項經費的預、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監督計畫生育經費和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和使用。
(十一)負責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人口計生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一、何德鈧局長:主持全面工作,主管組織人事、財務工作;
二、江碧蓮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規劃統計科、計畫生育服務站,負責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及藥具管理、計生協會等工作;
三、肖愛民副局長:分管宣傳教育科、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負責宣傳教育、政策法規、信訪、“關愛女孩行動”、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科技、計生信息化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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