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學派(Chicago School)是許多不同學科學派的統稱,因這些學派都源自於芝加哥大學(或芝加哥市), 故名芝加哥學派。芝加哥學派包括芝加哥經濟學派、芝加哥建築學派、芝加哥傳播學派、芝加哥數學分析學派、芝加哥氣象學派等等。其中最著名的當屬芝加哥經濟學派(Chicago School of Economics)和芝加哥社會學派(Chicago School of Sociology)。
大名鼎鼎的芝加哥經濟學派(Chicago School of Economics) 是指芝加哥大學的一群學者的學術理念,早期包括富蘭克·奈特、亨利·賽門斯(Henry Simons)等,後期(鼎盛時期)包括諾貝爾獎獲獎者米爾頓·弗里德曼、斯蒂格勒、羅納德·科斯等等,他們繼承了富蘭克·奈特以來芝加哥傳統的經濟自由主義思想和社會達爾文主義,信奉自由市場經濟中競爭機制的作用,相信市場力量的自我調節能力,認為市場競爭是市場力量自由發揮作用的過程。他們還認為企業自身的效率才是決定市場結構和市場績效的基本因素。另外芝加哥學派對政府產業規制的分析,開創了經濟學一個新的研究領域——規制經濟學。
建築學派
工程師詹尼(William Le Baron Jenney,1832~1907)是芝加哥學派的創始人,1885年他完成的“家庭保險公司”(The Home Insurance Building)十層辦公樓,標誌芝加哥學派的真正開始,是第一座鋼鐵框架結構。
路易斯·沙利文是芝加哥學派的一個得力支柱,他提倡的“形式服從功能”為功能主義建築開闢了道路。沙利文主持設計的芝加哥C P S百貨公司大樓描述了“高層、鐵框架、橫向大窗、簡單立面”等建築特點,立面採用三段式:底層和二層為功能相似的一層,上面各層辦公室為一層,頂部設備層。以芝加哥窗為主的網路式立面反映了結構功能的特點。芝加哥CPS是芝加哥建築學派中有力的代表作。美國最早的建築流派,是現代建築在美國的奠基者。
芝加哥數學分析學派(Chicago School of Mathematical Analysis),創立於世界頂級學府美國芝加哥大學,被譽為“當代數學界最強大的分析研究學派”(“the strongest school of analytical research in the contemporary mathematical world”)。
芝加哥大學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社會學系的搖籃多少有些偶然。1890年,有著實業界的“強盜大王”和虔誠的浸禮教徒雙重身份的標準石油公司的老闆約翰·洛克菲勒,同意浸禮教會的提議,在芝加哥這個當時僅次於紐約的美國大都市捐資建立一所大學。威廉姆·哈珀(William R. Harper)這位在耶魯大學教授希伯萊語的年輕博士,因為其宗教背景(先前也是浸禮會的牧師)和對社會改良運動的熱衷,而有幸被聘為這所大學的校長。不過,在威廉姆·哈珀的頭腦中當時還沒有社會學的概念,他所領導的這所新興的大學所以會建立全世界第一個社會學系,只是因為在他開列的第一批聘用的13位首席教授名單中,碰巧有一位社會學家,這就是阿爾比恩·斯莫爾(Albion W. Small,1854-1926)。
喬治·赫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1863-1931)是芝加哥社會學派的主將之一,也是最早來到芝加哥大學任教的教授之一。不過,這位社會心理學家其實並不是社會學系的教師。從1893年離開密執安大學,追隨其好友哲學家杜威到芝加哥任教的那天起,到1931年去世時為止,米德都一直是該校哲學系的教授,也是杜威的實用主義哲學的主要闡釋者。
如果單從加入芝加哥大學社會學系的時間先後來算,威廉.I.托馬斯(William I. Thomas,1863-1947)稱得上是一員老將。1893年,當他得知芝加哥社會學系成立時,這個在田納西大學畢業、在德國過留學,並且已經在奧伯林大學獲得教職的年輕人還是毅然決然地來到芝加哥,成了斯莫爾和亨德森的研究生,並在兩年以後成為系裡的教師。這時的芝加哥除了他的兩位導師以外,加上一個文森特,就是它的全班人馬。
其實,托馬斯社會學中最值得玩味的是他的“情境定義”(definition of the situation)的概念,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如果人們把情境界定為真實的,那么它們在結果上也就是真實的”。這一被羅伯特默頓稱為“托馬斯原理”的假設向人們展示,情境的社會定義儘管是主觀的,但卻有其客觀的結果。如果用“托馬斯原理”去解構毛澤東的一句名言,那么虛心不一定會使人進步,驕傲也常常不會使人落後。因為如果周圍的人都將你視為一個驕傲的人,你就別無選擇,只能夠按讓人感到值得驕傲的方式去生活。其實,這已經為貝克爾和勒默特的“社會標籤論”提供了理論雛形。
羅伯特·帕克,這個在1914年已經50歲時才步入芝加哥殿堂的“大器晚成者”。雖然他年近半百才來到芝加哥,但在密執安上大學時,受約翰·杜威的影響,已經使他與芝加哥有了某種精神上的聯繫。大學畢業以後,帕克的經歷可以分為四個時期:第一階段是1887-1898年的記者生涯,在這11年裡,帕克輾轉於明尼蘇達、底特律、丹佛、紐約和芝加哥這5大新興城市之間,並對城市生活有了獨特的感受;第二階段帕克再返校園,先在哈佛大學後赴德國求學,這期間他不僅在柏林的Friederich-Wilhelm大學成為齊美爾的學生(這也是他一生接受的唯一正規的社會學教育),而且萌生了對社會心理學尤其是集群行為研究的濃厚興趣,1903年帕克憑《民眾與公眾》(Crowd and Public)一文從新康德主義者文德爾班手中獲得博士學位;第三階段帕克再度回到社會之中,1905年他結識了黑人領袖B.T.華盛頓,並與後者密切合作了7年,“逐漸了解了黑人的生活、習俗和狀況”;第四階段,因為托馬斯的熱誠相邀,帕克於1913年來到芝加哥社會學系,為學生開設“美國黑人”的課程。儘管由於社會學系沒有編制,帕克是以神學院教授級講師(professional lecture)的名義進入芝大的,並且在這個幾乎無薪的位置上一待就是九年,但是憑著對城市生活獨一無二的理解,對社會學和社會心理學近乎著迷般的傾心,帕克於1923年升任正教授,並很快成為芝加哥學派的中心人物。
在帕克留下的為數不多的學術著作中,用費孝通的話來說有兩部是不能不關注的:其一是他與伯吉斯合作寫成的《社會學這門科學的導論》(Introduction of the Science of Sociology,1921),其二是他與伯吉斯、麥肯齊和沃斯合作的《城市》(The City,1925)。在前一部長達1000頁的教科書中,帕克和伯吉斯共選擇了14個主題,其主要內容涉及人類本性、人類生態學(Human Ecology)、人的社會化和集群行為,它規整了1920年代後美國社會學的基本發展方向;而在後一部200多頁的小冊子中,帕克和此時芝加哥社會學的另幾位主將鮮明地提出,城市決不是一種與人類無關的外在物,也不只是住宅區的組合;相反,“它是一種心理狀態,是各種禮俗和傳統構成的整體,城市已同其居民們的各種重要活動密切地聯繫在一起,它是自然的產物,而尤其是人類屬性的產物”。眾所周知,正是在這本著作中,麥肯齊提出了後來流傳盛廣的“同心圓說”,將一個現代都市劃分為中心商業區、過渡區(帕克和伯吉斯都認為,這是各種社會問題的集中地)、工人住宅區、中產階級住宅區和郊區或往返帶(commuters’ zone);也是這本著作連同這些作者的其他文獻,確立了城市社會學的最初地位。
當然,在此之前一直獨領風騷的芝加哥並沒有就此土崩瓦解。不僅在此之後美國社會學會的領導職務多次再回到芝加哥人手中,而且具有明顯對抗意義的事件是,也是在1937年,我們這篇文章將要論述的主角之一——赫伯特.布魯默(Herbert Blumer,1900-1987)撰寫了“社會心理學”一文,第一次將由喬治;米德開創的芝加哥的社會心理學傳統稱之為“符號互動論”(the Theory of Symbolic Interaction,Schmidt,E.D.,1937)。考慮到布魯默不但是喬治;米德的學生、芝加哥社會學系的教師,而且是帕森斯參與的1935年的“反叛”的直接“犧牲品”(這一“反叛”導致了布魯默被解除了擔任多年的美國社會學會秘書長一職),1937年的“巧合”是頗富於象徵意義的:它說明現代社會學的兩大理論流派——結構功能主義和符號互動主義開始了面對面的廝殺,它也預示著10年後第二個芝加哥學派的重新崛起。論述第二個芝加哥社會學派,有必要再回到喬治;米德那裡。儘管劉易斯和斯密斯兩位社會學家通過對早期芝加哥社會學系的課程註冊、論文和著作中引述的次數,以及其他資料的計算和分析,欲圖說明“米德並不是芝加哥社會學程式中的中心人物”(David L. Lewis & Richard Smith,1980),但顯而易見的事實是,沒有喬治.米德,沒有在其社會心理學思想上提煉出的符號互動論,就肯定沒有戰後芝加哥傳統的“復興”,一句話,沒有我們這裡將論述的第二個社會學芝加哥學派。正是從這樣的意義上說,所謂“第二個社會學芝加哥學派”其內涵是確定的。它不僅具有嚴格的時間(戰後到1960年代)和空間(芝加哥大學社會學系)特徵,而且具有鮮明的理論和方法取向:在理論上,它繼續秉承米德開創的符號互動主義思想;在方法上則倡導使用生活史、自傳、個案研究、日記、信件、非結構性訪談和參與觀察等一系列定性研究路徑。這樣一種標準,將赫伯特.布魯默、埃弗里特.休斯、霍華德.貝克爾、歐文.戈夫曼和戴維.里斯曼囊括進來,同時將這一時期雖然也在芝加哥任教或求學但卻屬於定量主義陣營的豪澤、古德曼、鄧肯、博格和卡茨排除在外。事實上,1956年的“系主任之爭”(Chairmanship Battle),不僅迫使敗北的里斯曼出走,而且定量主義者菲利浦.豪澤的成功已經預示著第二個社會學芝加哥學派“蜜月”的終結。
從1930年代開始,芝加哥社會學的地位就不斷遭到先是來自東部後來也來自西部的挑戰。這種挑戰除了地緣因素和理論差異以外,還突出地表現為方法方面定量和定性兩種傳統的水火不容。芝加哥的傳統是定性的,但是從1927年倡導“科學的社會學”(scientific sociology)的威廉姆·奧格本(William F. Ogburn,1986-1959)自哥倫比亞來到芝加哥後,在芝加哥內部就埋下了這兩種傳統衝突的伏筆。這種衝突在1936-1951年奧格本任系主任的15年間一直此起彼伏。可想而知,那時的布魯默多少有些度日如年。不過,在當時的芝加哥,布魯默並不是孤家寡人,定性傳統的另一個積極張揚者是羅伯特·帕克的學生——埃弗里特·休斯(Everett Hughes)。這位1928年芝加哥社會學系的畢業生,自1938年重回母系後,就一直是由托馬斯和帕克所創立的芝加哥社會學田野研究(fieldwork)傳統的積極捍衛者。
1951年,布魯默的“剋星”奧格本退休。這時的布魯默按說已經如魚得水,其影響完全控制了芝加哥社會學系。但是,翌年的仲夏,他卻離開生活了27年的芝加哥,轉任加州伯克利分校社會學系。布魯默離開芝加哥的原因據說與他未能獲得系主任的位置有關(起初,他與豪澤都是系主任的可能人選,但最終卻是休斯獲得了任命),但另一種說法卻是,他妻子虛弱的身體更需要加州灣區溫和的日光(Gary Alan Fine,1995: 264)。
因為戰後美國社會學的變化多端,也因為芝加哥社會學內部的矛盾,第二個芝加哥社會學派持續的時間並不長。用加里.A.范因的話來說,它的核心年代就是1946-1952年,最長也不超過1946-1960年(Gary Alan Fine,1995:9)。1952年,顯然指的是布魯默的出走所帶來的斷裂;1960年則是一個多重事件決定的年代:先是1958年已經因《孤獨的人群》一書的出版而身名大振的大衛·里斯曼在“系主任之爭”失敗後離去(這位原本畢業於哈佛大學的法學家雖然不是芝加哥的傳人,但一者因為他與休斯的友情,二者因為他對定性研究方法的痴迷,本當是芝加哥精神的繼承人),接著是同一年裡戈夫曼追隨布魯默去了加州伯克利,再接著是沃納的離去,最後是1962年休斯從芝加哥退休。其實,休斯的退休使得在芝加哥外圍工作的貝克爾也像斷了線的風箏,至此,由托馬斯、米德和帕克傳承而來的芝加哥傳統終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