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租船契約,又稱“航程租船契約”。簡稱“程租契約”。是指船舶出租人和承租人簽訂的關於船舶出租人按一個或幾個航次將船舶租給承租人而由承租人支付約定運費的...
租期為一個或幾個連續航次的租船契約。其性質是貨物運輸契約。出租人雖然出租船舶,但仍保有對船舶的控制,負責配備船長和船員,並組織營運。承租人租用船舶的目的是...
蒸汽機船或內燃機船舶名見第5欄,總/淨登記噸見第6欄,貨物載重量大約噸見第7欄,現在動態見第8欄,根據本租船契約作好裝貨準備的大約時間見第9欄。 上述船舶應...
航程租船契約又稱“航次租船契約”。簡稱“程租契約”。船舶出租人和承租人簽訂的關於船舶出租人按一個或幾個航次將船舶租給承租人而由承租人支付約定運費的書面...
航次租船又稱為定程租船,是以航程為基礎的租船方式。在這種租船方式下,船方必須按租船契約規定的航程完成貨物運輸服務,並負責船舶的經營管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
租船契約當事人是指對租船契約的履行承擔責任的人。航次租船契約的當事人應該是船舶出租人和承租人,因為他們對航次租船契約的履行都要承擔責任,為此,租船契約中須...
航次租船運輸,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艙位,裝運約定的貨物從一港運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約定運費的運輸形式。航次租船運輸下,出租人與承租...
統一雜貨租船契約,是指由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制定的適用航次租船方式的契約範本。目前普遍使用1976年和1994年修改本。該範本適用乾散貨和雜貨的航次運輸,是當今航次...
2.財產租賃契約。租船方式 1.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1] 航次租船主要包括單航次租船(signle trip charter)、往返航次租船(return trip charter)、連續單航次...
COA契約就是包運租船所簽訂的契約。期租船是按照天數付租金,單位為美元/天。航次租船則按照貨物重量或體積付運費,單位為美元/噸 或者 美元/立方米。這兩種租船方式...
本書在介紹租船運輸業務基礎知識與租船契約業務操作程式的基礎上,詳細闡述了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包運租船、航次期租以及光船租賃契約的法律條款和常用的契約範本,...
包船租船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連續航次租船的特徵,所不同的是包船租船每航次的貨物運輸都受包船租船契約的制約,從某種意義上看,包船租船契約是“總契約”,而每一...
較航次租船契約而言,定期租船契約是更為“自由”的一類契約,即幾乎沒有什麼強制性的法律規範適用於定期租船契約,甚至有關船舶適航性的內容也是完全依定期租船契約本身...
滯期費(Demurrage):在航次租船契約中,當船舶裝貨或卸貨延期超過裝卸貨時間時,由租船人向船東所支付的約定款項。...
速遣費(Dispatch Money):航次租船契約中, 承租人(Charterers)實際使用的裝卸時間比契約約定允許使用的裝卸時間(Allowable Laytime)短,因而縮短了船舶為裝卸作業而停留...
在航次租船契約和定期租船契約中,承租人在停租期內除免付租金外,船員工資、一伙食、燃料及港口使費等,亦均由船方負擔。但在光船租船契約中通常約定,因船舶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