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舟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舟山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2024年3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原則同意《舟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舟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主體分類:國土資源、能源
修訂信息,內容解讀,

修訂信息

2024年3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原則同意《舟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內容解讀

《規劃》是舟山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度融入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海洋強國戰略,創新海島經濟發展模式,推動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高質量發展。
二、築牢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舟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20.88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14.51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6980.94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6901.93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於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4263倍以內。嚴格“三條控制線”管控,明確歷史文化保護、災害風險重點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間,嚴格城市藍線、綠線、黃線、紫線等管控,築牢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主動接滬聯甬,深度參與義甬舟開放大通道建設,推動區域統籌、陸海聯動、雙向開放,共同打造大循環戰略支點、雙循環戰略樞紐。突出舟山群島漁業優勢,加強海洋生物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及洄游通道“三場一通道”的保護和修復,建設現代化多功能海洋牧場。築牢海洋生態屏障,穩定海島生態空間骨架,貫通陸海生態系統,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高質量推進“一帶一路”和自貿試驗區建設,按照“大島集中、小島特色”要求,實現“一島一功能、多島強功能”,重點布局綠色石化和新材料、船舶與臨港裝備、海洋電子信息等現代海洋產業。
四、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完善綜合立體交通網路布局,加強機場、鐵路、公路、港口等區域交通設施的空間管控和預留,發揮寧波舟山港硬核功能,共建世界級港口群,打造長三角對外開放的海上國際樞紐。高標準建設能源設施網、水利設施網、市政設施網、新型基礎設施網,最佳化設施網路協調布局。加強綜合防災減災安全保障,提升風暴潮、颱風、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抵禦能力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能力,最佳化國防動員設施布局,加強重大危險品生產儲運空間管控,穩步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
五、提升城鄉空間品質。完善教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強化用地保障,推動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構建海島特色的城鄉社區生活圈。加強海上絲綢之路文化遺產、海防文化遺蹟、水下文物遺址等歷史文化保護,防止破壞各類歷史文化遺產及周邊環境。最佳化國土空間設計,延續“山、城、海、島”城市空間格局,營造具有“海洋風格、海島風情、海城風韻、海港風範、海岸風貌”的整體景觀。
六、加強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合理安排新增建設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探索“土地整治+”模式,統籌推進城鄉有機更新、閒置土地處置、低效用地再開發。加強濕地、森林等自然資源保護利用,深化“藍色海灣”整治行動,加強海岸帶保護修復。統籌推進淡水資源本地開發和區域調配,最佳化供水、用水結構,提高水資源利用水平和保障能力。強化陸海統籌,協調陸海功能布局,分類管理無居民海島,依法依規推進歷史圍填海存量資源盤活利用。
七、高質量做好規劃實施保障。強化《規劃》權威性和執行剛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健全《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和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科學編制縣鄉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落地落實。《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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