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興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興仁縣委興仁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興仁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縣通〔2010〕5號)檔案,設立興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政府辦公室,掛興仁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興仁縣國防教育辦公室、興仁縣外事僑務辦公室、興仁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興仁市城北街道民主路20號
  • 批准時間:2010年
  • 批准文號:縣通〔2010〕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2.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3.承辦上級部門傳送市政府的文電和交辦的事項;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辦理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各部門報告市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4.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建議,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5.根據市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6.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督促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省委省政府扶貧專線工作;負責本單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7.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國務院、省政府、州政府和市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8.組織、協調、推進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政務服務管理監督工作。
9.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10.負責政務信息報送工作;負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和督促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入口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1.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公產管理、公務用車分配和市政府大院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12.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13.負責市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制定全市外事工作規章、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全市外事工作和重要涉外活動,負責協調處理全市重大涉外事務;負責統籌安排市四大家領導的外事活動,協調接待來我市公務活動的外事人員;承辦市副處級以上領導出訪、市內因公臨時出國人員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審核報批事宜。
14.負責市政府金融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金融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及行業發展動態,提出金融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擬訂金融發展政策與戰略規劃,督促落實省、州、市關於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金融改革創新,協調聯繫駐市金融機構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工作;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典當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等八類機構實施監管,加強金融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處置,維護金融穩定。
15.結合工作實際,推進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16.承辦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17.職責調整。國防教育職責轉至市委宣傳部,僑務職責、台灣事務職責轉至市委統戰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職責轉至市應急管理局,法制職責、法律顧問職責轉至市司法局,人民防空方面的行政處罰及行政強制職責轉至市綜合執法局,交通戰備職責轉至市交通運輸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職責、權責清單管理職責轉入市政府辦公室。

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股
負責《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重要文稿和市長講話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市政府常務會議的辦理、紀要起草及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工作;辦理機構編制、審計、監察、糾風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有關事務工作。
(二)秘書二股
承擔市政府副市長(分管常務工作)公務活動統籌安排和文稿起草工作;負責辦理常務副市長分管聯繫部門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及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有關事務工作。
(三)秘書三股
承擔分管副市長公務活動統籌安排和文稿起草工作;負責辦理對口副市長分管聯繫部門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及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有關事務工作。
(四)秘書四股
承擔分管副市長公務活動統籌安排和文稿起草工作;負責辦理對口副市長分管聯繫部門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及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有關事務工作。
(五)秘書五股
承擔分管副市長公務活動統籌安排和文稿起草工作;負責辦理對口副市長分管聯繫部門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及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有關事務工作。
(六)秘書六股
承擔分管副市長公務活動統籌安排和文稿起草工作;負責辦理對口副市長分管聯繫部門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及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有關事務工作。
(七)秘書七股
承擔分管副市長公務活動統籌安排和文稿起草工作;負責辦理對口副市長分管聯繫部門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及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有關事務工作。
(八)綜合股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有關文字和來電工作;負責編輯政府公報;承擔市政府辦公室主任辦公會議、黨組會議、黨組中心組學習會及民主生活會等會議的會務組織和紀要整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紀律監察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通知事項。
(九)文書股
負責公文的簽收、辦理文電收發、分辦、傳閱及歸案、查閱、銷毀工作,印鑑、檔案管理;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內部保密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
(十)督查信息股
負責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國務院、省政府、州政府和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定期對《政府工作報告》安排部署以及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專題會議等議定事項的完成情況開展督查,並及時向市領導同志反饋;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牽頭或參與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市政府辦公室規章制度貫徹落實情況;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負責收集、編輯、報送市政府政務信息、《市政府工作大事記》及其他刊物;負責網路輿情的收集、研判;負責市政府辦信息處理及資料的歸檔和管理;負責市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管理、維護和更新工作;負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督促市政府工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全市電子政務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文電及相關業務工作。
(十一)金融股
負責聯繫、協調和配合中央、省、州駐市金融監管機構對全市各類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市域內經濟、金融服務和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日常管理和行政審批工作;做好全市信用體系建設;協調指導重大項目融資工作。
(十二)人事股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及所屬單位、管理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培訓教育、黨建扶貧、幹部考核、黨務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和黨群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臨時人員的管理;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
(十三)行政股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後勤保障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及行政後勤等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執行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制度;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工會日常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內部來客接待、政府採購、報刊征訂和節能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內部車輛管理保障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水電管理、公區衛生、環境美化及辦公用品發放等內務工作;承擔市政府辦公室禁毒、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十四)市政府總值班室
負責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工作,履行值班聯絡、信息匯總、綜合協調職能,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跟蹤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督促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省委省政府扶貧專線業務辦理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外事人防股
負責出國管理的審批、報批;負責全市涉及外國人的管理工作事項,協調重要涉外活動;處理或協助處理涉外事故或案件;負責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對外交往的聯繫工作。負責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有關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戰時組織指揮城市人民開展防空襲鬥爭;承辦市委、市政府、軍分區和州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放管服改革工作股
負責全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推進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聯繫各單位“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推進全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建立政府系統權責清單制度,負責市級權責清單擬訂、調整,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結、監管等工作;規範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範化建設;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規範。負責市政府相關法律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邱俊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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