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民同樂說

與民同樂說,中國思想家孟子政治理想中的美好“仁政”境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與民同樂說
  • 出處:《孟子·梁惠王下》
解釋
《孟子·梁惠王下》載孟子與齊宣王談論音樂與王政的關係時指出:“今王鼓樂於此,百姓聞王鐘鼓之聲,管籥之音,舉疾首蹙而相告曰:‘吾王之好鼓樂,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此無他,不與民同樂也。今王鼓樂於此,百姓聞王鐘鼓之聲,管籥之音,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此無他,與民同樂也。
今王與百姓同樂,則王矣。”孟子認為,由於共同的人性,人們對物質利益和精神生活的追求都是正當的,統治者不應該獨占獨享,必須讓廣大民眾在這些方面也得到合理的滿足。對於音樂、田獵、宮室、園囿游觀之樂,統治者都必須與百姓共同享受,否則將受到民眾的反對和敵視,以致自己也不可能享受。他甚至認為,只要與民同樂,就能得到民眾的擁護;大家獲得快樂,即使欣賞的不是“先王之樂”而是“世俗之樂”,也具有同樣價值,同樣是“仁政”之舉,能實現美好社會。孟子的樂論與詩論是相通的。
《孟子·梁惠王下》闡述“與民同樂”的理論後,舉出齊景公聽取晏嬰諫勸作“君臣相悅之樂”改良政治的事例,齊景公所作《徵招》、《角招》也是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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