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期行,相委而去是七年級人教語文2016版第8課《世說新語兩則》中的一篇陳太丘與友期行中的一句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與人期行
- 釋義:和別人相約同行
- 來源:《世說新語兩則》
- 出自:《世說新語·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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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與人期行,相委而去
翻譯:和別人相約同行,卻丟下別人先離開了
相委而去:相委,丟下別人;相,副詞,表示一方對另一方的行為;委,丟下,捨棄。 而,表示修飾
全文
陳太丘與友期行,期日中,過中不至,太丘捨去,去後乃至。 元方時年七歲,門外戲。客問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與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與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則是無信;對子罵父,則是無禮。” 友人慚,下車引之,元方入門不顧。
譯文
陳太丘和朋友相約同行,約定的時間在中午,過了中午朋友還沒有到,陳太丘不再等候他便離開了,陳太丘離開後朋友才到。元方當時年齡七歲,在門外玩耍。陳太丘的朋友問元方:“你的父親在嗎?”元方回答道:“我父親等了您很久您卻還沒有到,已經離開了。”友人便生氣說道:“陳太丘真不是人!和別人相約同行,卻丟下別人先離開了。”元方說:“您與我父親約在正午,正午您沒到,就是不講信用;對著孩子罵父親,就是沒有禮貌。”朋友感到慚愧,下了車想去拉元方的手,元方徑直走入家門不回頭。
出處
出自《世說新語·方正》,有南北朝宋朝(420-581)年時期,宋朝臨江王劉義慶(403-444年)帶領一大批文人編寫,梁代劉峻作注。全書原八卷,劉孝標注本分為十卷,今傳本皆作三卷,分為德行、言語、政事、文學、方正、雅量等三十六門,全書共一千多則,記述自漢末到劉宋時名士貴族的遺聞軼事,主要為有關人物評論、清談玄言和機智應對的故事。
人物
劉義慶
劉義慶(403~444年),南朝宋彭城(現江蘇徐州)人,曾任荊州刺史,愛好文學,《世說新語》是由他組織一批文人編寫。本是宋武帝劉裕之弟長沙王劉道憐的兒子,13歲時被封為南郡公,後過繼給叔父臨川王劉道規,因此襲封為臨川王。劉義慶自幼喜好文學、聰敏過人,深得宋武帝、宋文帝的信任,備受禮遇。
陳太丘
陳太丘大名叫陳寔,曾任太丘(今河南永城西北三十里)長,故時人稱其陳太丘.陳寔:字仲弓,今長葛市古橋鄉陳故村(東漢時屬潁川許縣)人。 寔少為縣吏,勤奮好學,誦讀不輟。縣令鄧邵見其聰敏過人,薦其到太學讀書。學成歸里,任潁川郡西門亭長。寔德行高尚,司空黃瓊薦其任聞喜(今屬山西省)長,到任月余,離職服喪.後任太丘(今河南永城西北三十里)長,故時人稱其陳太丘.寔為官清正廉明,黎民安居樂業,鄰縣百姓多向其轄境遷徙.沛國(治所在今安徽濉溪縣西北)加重賦稅,陳寔抗之無力,從之不甘,憤然棄官歸里。 東漢延熹九年“黨錮之禍”株連甚眾,陳寔未能倖免。受株連者有的逃避他鄉,有的請求赦免,陳寔卻說:“吾不就獄,從無所恃。”請求拘禁。並為他人承擔責任,後遇赦出獄。 陳寔在其鄉里頗有聲望,對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以德行受人尊重。遇有爭訟,多求其判正。人們感嘆地說:“寧為刑罰所加,不為陳君所短。”時值歲荒,盜賊夜入陳室,藏於樑上,陳寔發現後,並未命人緝拿,卻喚出子孫們訓斥道:“人當自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惡,迫於饑寒,遂之為非,如梁上君子是矣!”盜賊聽後大驚,伏地請罪。陳寔說:“視君狀貌,不似惡人,宜克己反善。”遂贈絹兩匹,讓盜賊離去。自此許地盜賊斂跡。“梁上君子”的典故即出於此。 黨禁解除,朝廷多次徵召,陳寔辭而不就。中平四年(187年)病逝於家。大將軍何進派人弔祭,參加弔喪者三萬人,刊石立碑,謚為“文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