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再生育申請辦理指南

自貢再生育申請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服務中心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貢再生育申請辦理指南
  • 承辦單位:自貢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服務中心
辦理對象,辦理條件,辦理手續,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費用情況,

辦理對象

認為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夫妻

辦理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
1、第一個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再生育的;
2、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的;
3、農村人口中男到獨生女家結婚落戶的;
4、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的;
5、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為二等甲級以上的傷殘軍人的;
6、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殘,相當於二等甲級以上的傷殘軍人的;
7、農村人口中幾個親兄弟只有一個有生育能力的;
8、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兩代以上都是獨生子女的;
9、盆周山區縣和經設區的市批准的盆地內的山區鄉(不含其行政區域內的平壩、丘陵、河谷地帶)的農村人口中,缺乏勞動力的獨生女戶;
10、盆周山區縣的邊遠高寒大山區的農村人口中的獨生子女戶;
11、婚後患不育症,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懷孕的。
12、因喪偶再婚的,再婚前喪偶一方子女不超過兩個,另一方無子女的;
13、因離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
前款所稱無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養和生育或者收養後子女死亡的。

辦理手續

合法的婚姻、身份證明,傷殘證明,家庭子女證明材料,再生育審批登記表

辦理流程

1、由夫妻雙方向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核實簽注意見,報送女方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辦事處審查。
2、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從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審查完畢並報區(縣)人口計生局。
3、區(縣)人口計生局的政策法規股對報送材料進行全面審查,提出是否批准的書面意見及依據交局審批小組集體討論,作出是否批准生育的決定。
4、區(縣)人口計生局將是否批准的書面決定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辦事處送達當事人。區(縣)人口計生局在接到報送材料之日起60日內(需作獨生子女病殘鑑定者,鑑定期間除外)向當事人送達是否批准的書面通知。

辦理時限

90個工作日。

費用情況

不收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