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
2、當年普通高校的應屆
本科或
專科畢業生(最後一學年)可提供學校教務處證明(原件一份)。
3、原畢業學校的學籍卡複印件一份,並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紅印);或者將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學籍卡複印一份,並加蓋本人人事關係主管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的公章(紅印)。
4、學籍卡應含有每學期所學的課程、
學分、學時、考試類型、考試成績等內容。學籍卡上如有更改記錄,應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複印件上更正之處加蓋公章(紅印),並由經辦人簽名。
5、自學考試畢業生只需提供本人《畢業生登記表》中成績欄部分的複印件一份即可。
註:由於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考生可以事先諮詢當地自考辦。
免考手續
(1)考生登錄
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組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請後,向縣(區)考辦提交准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完整成績表的原件及複印件。如成績表須從原畢業學校複印,須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複印件上籤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列印《辦理免考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後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3)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後,在複印件上籤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原件交縣(區)考辦退回考生;列印《免考審核表》與複印件材料一併上報省考辦。
(4)省考辦審核後,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5)考生如辦理免考的課程與原已有成績的課程存在課程頂替關係,則無需辦理免考手續。
說明
2、高等教育
自學考試除表中所列免考課程外,中文、中文秘書專業本、
專科畢業生可免考公共基礎課的
大學語文和套用寫作;
哲學專業本、專科畢業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課的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數學專業本、專科畢業生可申請免考公共基礎課中的
高等數學;物理專業本、專科畢業生可免考公共基礎課的普通物理;
日語專業本、專科畢業生可免考
英語專業本科段(專業代碼:C050201)的第二外語(日語);外語(包括英語、日語、俄語、法語)專業專、本科畢業生可申請免考自學考試各專業的英語(一)、英語(二)課程。
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本科畢業生,可申請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代碼相同的課程。
4、考生原有成績的考試方式為“考試”的課程,可以申請免考表中規定的自學考試“筆試”類和“實踐考核”類課程,而考試方式為“考查”的課程,只可申請免考表中規定的自學考試“實踐考核”類課程。
5、凡取得“
西班牙語外語水平考試(簡稱:DELE考試)”高級證書者,可免考
自學考試的“第二外語(
日語)(課程代碼:00840)、第二外語(英語)(課程代碼:00845)、第二外語(日語)(B)課程代碼:(08473)、第二外語(法語)(課程代碼:08474)”中的任一門課程。凡取得BEC初級及以上級別證書者,可免考自學考試的商務英語課程(課程代碼:00796)。
6、凡取得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合格證書或成績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專、本科段各專業中的英語(一)(課程代碼:00012)、英語(二)(課程代碼:00015)和綜合英語(一)(課程代碼:00794)課程。
7、凡取得
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合格證書或成績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專、本科段各專業中的英語(一)(課程代碼:00012)、英語(二)(課程代碼:00015)、綜合英語(一)(課程代碼:00794)和綜合英語(二)(課程代碼:00795)課程。
8、凡獲得NCRE一級以上(含一級)合格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套用基礎(課程代碼:00018)和計算機套用基礎實踐(課程代碼:00019)課程。2008年或之後取得合格證書者,如NCRE證書上的姓名、身份證號與自學考試准考證上的姓名、身份證號相同,則無需辦理免考手續,系統將自動合併成績。2008年以前取得證書者,可先上系統查看是否已有成績有則無需辦理免考。
9、凡獲得NCRE一級以上(含一級)合格證書者,可免考
計算機套用技術課程,包括理論考試(課程代碼:02316)和上機考試(課程代碼:02317)兩部分。
10、凡獲得NCRE二級C語言程式設計(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
高級語言程式設計(一)課程,包括理論考試(課程代碼:00342)和實踐考試(課程代碼:00343)兩部分。
11、凡獲得NCRE
三級PC技術(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課程代碼:04732)和
微型計算機原理及套用課程(課程代碼:02277,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兩部分)。
12、)凡取得
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二級(PETS-2)以上(含二級)筆試合格考成績或合格證書的考生,可申請免考英語(一)課程(課程代碼:00012);
13、凡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PETS-3)以上(含三級)筆試合格考成績或合格證書的考生,可申請免考英語(二)課程(課程代碼:00015);
14、凡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四級(PETS-4)以上(含四級)合格證書者,可申請免考綜合英語(二)課程(課程代碼:00795);
15、
統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課程 如果您是各類高校學生報考自學考試,可以適當免考學分相同、課程名稱相同的自考科目。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16、報考同一學歷層次第二專業的免考 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段)專業,或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名稱和要求相同(或較低)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不超過一半。
17、報考高一學歷層次專業的免考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
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18、部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或《線性代數(經管類)》、《機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或《
高等數學(工專)》或《高等數學(工本)》;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
大學語文》;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
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可免考《
計算機套用基礎》;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19、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
英語(二)》;取得
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如上海、山東、浙江等地區,請考生以當地考辦發布的免考通知為依據辦理免考。
20、取得PETS—2級以上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一)》。有關專業課的免考按各專業考試計畫規定執行。
21、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SW95)》模組及其他任一模組者(共兩個模組),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本、專科(段)中的《計算機套用基礎》課程。
22、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 《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套用》模組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套用》等課程。
23、獲得全國NIT 《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和《文字處理(word97)》兩個模組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專科段)的《計算機套用技術》課程。
24、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獲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者,可免考農村自考實驗區中相應專業的綜合實踐技術能考核。
25、2005年下半年起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成績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語(二)》課程,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如上海、山東、浙江等地區,詳細情況請諮詢各地考辦。
公共課
①數學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自學考試專科和本科的高等數學課程;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高等數學合格的,可免考除“高等數學(工本)”之外的相同名稱的高等數學課程;各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相同名稱的高等數學課程。
②漢語言文學、新聞學、秘書及相近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已學過“大學語文”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可免考“大學語文”課程。
③各類外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各類專科畢業生已學過“英語”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可免考“英語(一)”課程;各類本科畢業生已學過“英語”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可免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取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及以上考試證書者,可免考“英語(二)”課程;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二級及以上考試證書者,可免考“英語(一)”課程。
④各類計算機專業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
計算機套用基礎”課程;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已學過“計算機套用基礎”且考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計算機套用基礎”課程;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套用基礎”或“計算機套用技術”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部分);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c語言程式設計(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高級語言程式設計”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上機考試兩部分);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pc技術(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和“微型計算機原理及套用”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上機考試兩部分)。取得全國計算機套用技術證書考試(NIT)“計算機套用基礎”模組合格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套用基礎”課程。
⑤各類物理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課程;理工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已學過“普通物理”、“
大學物理”、“物理”等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可免考“物理(工)”課程。
申請原則
1、申請課程免考者應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學考試合格成績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與所報自學考試學科專業開設的課程相同(名稱相同或名稱不同但能判明內容相同)、要求不低於所報自學考試學科專業開設的課程
專業課
①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第二學歷或本科,可免考與原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當或比原專業要求較低的課程。
②各類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專業、各類高校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可免考與原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當、或比原專業要求較低的課程。
③獲得全國計算機套用技術證書考試(NIT)“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套用”模組證書者,可免考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計算機套用”課程。
④取得公共關係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者可免考“公共關係學”課程;取得市場行銷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者可免考“市場行銷學”課程等,其他類似問題仿此處理。
6、免考手續。考生在考籍變動期間向市自考辦提出申請,並附有關證明材料(
准考證、畢業證原件、原畢業專業學習成績原件或加蓋當地人事部門印章的複印材料)。市自考辦審核後,將有關證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數據報省自考辦審批。免考手續每年辦理兩次,安排在每次考試成績公布後集中審批,過期一律不辦。課程免考批准後,有關證明材料退還本人。
7、免考實踐性環節課程,考生需持有關材料到主考學校辦理免考手續。
自考本科
一、課程免考的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二、報考同一學歷層次第二專業的免考
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段)專業,或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名稱和要求相同(或較低)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 不超過一半。
三、報考高一學歷層次專業的免考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免考已學過且成績合格的公共政治課。其中自學考試專科畢業生還可以免考本、專科段中課程代號完全相同的課程。
四、部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 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
高等數學" 、"
線性代數" 等數學類課程;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非英語類專業的公共英語等課程;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 物理" 或" 普通物理" 等課程;計算機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 計算機套用基礎" 、" 管理系統中計算機套用" 、" 計算機軟體基礎" 等課程,中文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中文類專業的" 大學語文""套用文寫作" 等中文類課程。
其它
根據《台灣、港澳同胞和外國人參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辦法》(京考自[1998]第2號)的有關規定,並經專業委員同意,現將台灣、港澳同胞和外國人在京參加自學考試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基礎科(專科)、
商務管理專業(本科)有關課程免考事項通知如下:
在京參加自學考試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基礎科(專科)、
商務管理專業(本科)的台灣、港澳地區和外國考生,可以選用
計算機套用基礎(課程代碼:10018,4學分)、物流基礎(課程代碼:05363,5學分),補足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基礎課(專科)的思想政治理論課學分。選用供應鏈管理(課程代碼:05380,4學分)、
機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課程代碼:04183,5學分),補足商務管理專業(本科)的思想政治理論課學分。
今後由於計畫調整帶來的上述課程變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