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
傳統經紀人與自由經紀人的區別
店面連鎖或直營是房地產經紀行業中普遍採用的方式。在傳統的運作模式中,房產經紀人的收入由一般由底薪加佣金提成兩部分組成。而底薪一般又分為有責任底薪和無責任底薪。底薪一般都比較低,而在傳統模式當中大部分佣金都被公司占有了,經紀人只能提取不到30%的業績提成。
自由經紀人是一種面對市場自我尋求發展的執業方式,在經營的層面上來說,自由經紀人是一個自我管理、自我運營的創業個體,其選擇掛靠聯合不動產,是為了更好的保障客戶的利益,公司和自由經紀人之間是合作關係,經紀人自己做“老闆”,創建自己的品牌。
靈活的工作方式,自由的發展空間,高回報的勞動方式,“自由經紀人”模式給與了那些優秀經紀人個人創業的舞台,與聯合不動產合作是一條微投入,高收益的快車道。
天津自由築巢房地產自由經紀人與傳統經紀人收入對比
模式/業績 (元 ) 4000 6000 8000 10000 20000 30000
底薪 (800)+ 提成 (15%) 1400 1700 2000 2300 3800 5300
無底薪純提成 30% 1200 1800 2400 3000 6000 9000
自由經紀人 70-80% 2800 4200 5600 8000 16000 24000
比較分析:
優勢
自由經紀人優勢
1.專兼職均可,時間自由支配,不受約束;
2.分享70%以上佣金,不再屬於工薪一族;
3.可擁有全方面房源及求購信息,無局限性;
4.無償提供完全開放的面向所有經紀人及客戶的展示平台,拓寬銷售渠道,大大提高成交機率;
5.機制靈活,可多渠道獲得收入(銷售、貸款及售後服務等);
6.雖無底薪,但無業績指標限制,且同樣擁有完善的服務平台和後勤保障,收入大幅度提高。
特點
傳統經紀人特點
1.公司考勤約束,不能合理分配生活與工作時間
2.佣金提成少於自由經紀人數倍;
3.房源及求購信息局限於公司內部;
4.公司銷售方式老套,渠道窄,且由於公司內部的局限,造成內耗損失,成交機率大大降低;
5.僅靠公司提供擁金,模式單一;
6.雖有底薪,但需在完成業績指標的情況下才能保證,且收入遠低於自由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