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廣告經紀人

網路廣告經紀人,就是滿足廣告主和網路媒介的不同需求,在促成廣告交易的同時,幫助廣告主在網路媒介上做到最精準、有效的廣告投放,從而收取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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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廣告經紀人

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的取消

2015年7月20日國務院取消了網路廣告經紀人的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網路廣告經紀人

並代表廣告主與網路媒介簽訂契約而獲取佣金的依法設立的經紀組織和個人。
經紀人”屬自由職業。一般來講,經紀人是指為促成他人商品交易,在委託方和契約方訂立契約時充當訂約中間人,為委託方提供訂立契約的信息、機會、條件,或者在隱名交易中代表委託方與契約方簽訂契約而獲取佣金的依法設立的經紀組織和個人。

網路廣告

網路廣告即電子廣告,指通過電子信息服務傳播給消費者的廣告。然而網路媒介最大的特性就在於它的互動性,信息的傳播方式不是單向傳遞而雙向溝通。中國廣告商情網就把網路廣告定義為:在網際網路上傳播、發布的廣告,它的廣告形式、收費模式、廣告特點等方面與傳統廣告形式(主要指報紙、雜誌、電視和廣播)有很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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