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產貨物,是指生產企業購進原、輔材料,經過本企業加工生產或委託加工生產的貨物(含擴散加工產品、協作生產產品)。 ...
自產自用產品指工業企業自己生產,供本企業使用的產品。現行產品稅、增值稅規定,工業企業自產產品用於本企業連續生產,屬於中間產品,除列舉要徵稅的以外,一般不徵稅; ...
特定貨物:指貨物上已標記或運輸單據上說明或發貨通知或已用其它方式說明貨物已經劃歸特定人的貨物。 《其他特定企業或特定貨物出口退 (免)稅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65號)下發後,對生產企業外購出口的允許退稅的四類視同自產的產品,實際執行中各地理解和掌握不盡統一。...
我國發給農民、漁民,牧民、獵戶出賣自產品的證明檔案。1951年9月財政部公布的《:臨時商業稅稽徵辦法》規定,農民、漁民,牧民、獵戶銷售自產貨晶,持有當地鄉(村)...
四、對銷售下列自產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80%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農作物秸稈等3類農林剩餘物為原料生產的木(竹、秸稈)纖維板、木(竹、秸稈)刨花板,...
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
本期生產成品價值按自備原材料生產的產品的數量乘以本期不含增值稅(銷項稅額)的產品實際銷售平均單價計算;會計核算中按成本價格轉帳的自製設備和自產自用的成品,按...
國家稅務局關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不徵收營業稅的通知是一項由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2、“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
按照稅法的規定,自產、委託加工或外購的產品用於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不屬於視同銷售,而是銷售行為,對於這兩項業務會計上也是要確認收入的。...
《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銷售下列自產貨物實現的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一)以退役軍用發射藥為原料生產的塗料...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中國自1979年開始試行增值稅,現行的增值稅制度是以1993年...
非貨幣性福利是指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支付給職工的薪酬,主要包括企業以自產產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企業擁有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
視同銷售行為,全稱“視同銷售貨物行為”,意為其不同於一般銷售,是一種特殊的銷售行為,只是在稅收的角度為了計稅的需要將其“視同銷售”。
自產產品: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委託加工: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進口產品: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一)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的行為;(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條 納稅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
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在中國,增值稅的徵收範圍和營業稅的徵收範圍互不重疊,徵收增值稅的不再徵收營業稅,徵收營業稅的不再徵收增值稅。但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是一個為徵收增值稅而暫時發布的條例。徵收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
混合銷售行為是指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的行為。混合銷售行為的特點是銷售貨物與提供非應稅勞務是由同一納稅人實現,價款是從一個購買方取得的。...
③隨著社會分工的深化和生產專業化程度的提高,原自產自用的產品也納入商品貿易範圍;④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許多原不是以交換方式進入消費領域的產品也逐步商品化、市場...
(一)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的行為;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條 納稅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