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局關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不徵收營業稅的通知

國家稅務局關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不徵收營業稅的通知是一項由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局關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不徵收營業稅的通知
  • 發布單位:稅務總局
  • 發布文號:國稅發[1992]232號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 生效日期:1992-10-14


【失效日期】

【檔案來源】
國家稅務局關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不徵收營業稅的通知
(1992年10月14日國稅發〔1992〕2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各計畫單列市稅務局:
關於農業生產者(包括單位和個人,下同)銷售自己生產的農產品是否徵收營業稅的問題,現行營業稅法只針對農場作出了具體規定,至於其他農業生產單位和個人銷售自產農產品行為是否屬於營業稅徵稅範圍,營業稅法沒有予以具體明確,各地執行也不盡一致。為統一稅收政策,現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根據營業稅的立法精神,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徵稅範圍,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通過所屬商業單位銷售的,應徵收營業稅。
(二)委託其他企業零售,或者到外縣(市)零售的,應徵收營業稅。
二、本通知所說的農業,包括林業、牧業、漁業在內。農產品的具體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稅務局確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