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發展說

自然發展說是指強調教育要注重兒童自由發展的教育觀。代表人物為盧梭、夸美紐斯、裴斯泰洛齊、福祿培爾和杜威等。此說認為教育應以兒童的天賦和兒童的要求為依據,重視其個性和要求,排除外在的、來自社會的干擾。可分為兩種類型。(1)客觀的自然發展說,認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應以大自然的變化規律作為教育人的標準。大自然化育萬物,有其一定的順序,根據各種事物的自身性能來創設條件,使其自然成長,在教育上應按照兒童發育成長的順序,根據各個學生的特點進行教育。夸美紐斯是這種教育觀的代表。

(2)主觀的自然發展說,認為在人的天賦中已規定好了發展的順序和各種才能,按照這種天賦自然發展,就可以成為理想的人。因此教育的目的就在於發展兒童的自然天賦,排除一切社會為兒童規定的理想模式。應當讓兒童占據教育的主導地位,即教師只作為兒童發展的輔助者;在教育內容和方法上, 讓兒童在自己的活動中,在與自然事物的接觸中得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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