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原則

自我原則,亦稱“權力學說”。是指權力和力量是獲得快樂的前提,人的基本行為即追求權力,人的行為受權力的欲望驅使,因為有了權力才能建立自我,追求權力是人的社會心理和行為的基本模式。該理論對自尊、自我意識、角色與地位及自我防禦機能等概念均有影響。

英國機械唯物主義哲學家霍布斯提出的一種用單一動機解釋人的社會心理現象的理論。權力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權力是指某種影響力和支配力,它分為社會權力和國家權力兩大類;狹義的權力指國家權力,即統治階級為了實現其階級利益和建立一定的統治秩序而具有的一種組織性支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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