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河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臨沂市河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臨沂市河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是臨沂市河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河東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沂市河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辦公地址:臨沂市河東區東興路與育英街交匯處河東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三樓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臨沂市河東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統籌研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負責集中辦理市場準入、投資建設、自然資源、城市管理、民生保障、農林水利等領域劃轉交接的行政許可事項及關聯事項、收費事項,按照要求公示相關行政審批信息,並對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負責承接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依法下放、適合區行政審批局行使的行政許可事項,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區政府調整、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
(四)負責監督、指導和規範全區政務服務工作,組織推進政務服務“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負責對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各部門(單位)政務服務工作及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管理考核, 負責對鎮街、經濟開發區便民服務中心的監督指導。
(五)負責區政務服務平台的統籌規劃、系統建設、運行維護工作,推進區級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並進行電子監察。
(六)負責協調指導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實施政務服務標準規範。
(七)負責協調指導全區政務服務投訴舉報平台建設,承擔政務服務投訴的受理和督辦工作。
(八)負責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政務服務過程中相關中介機構進行綜合監管。負責“中介超市”推廣套用工作。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黨建工作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聯繫相關部門組織媒體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負責局黨組織會議、局務會議決議及內部管理制度的督查落實。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二)財務保障科(掛人事科牌子)。負責組織實施各項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經費預決算工作,統籌安排各類財務開支事項,節約使用各項資金,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資金需要。負責單位政府採購工作,以及固定資產管理、核算、登記等工作。負責非稅收入收繳和票據的管理、核算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工資福利、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區行政審批服務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本單位人員的年度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負責政務服務的政策法規研究、政策解讀、宣傳培訓及合法合規審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審批製件(照、證)工作。負責推進行政審批服務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許可事項和關聯事項、收費事項的清單管理工作,協調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許可等事項。研究提出相關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調整建議,推動立改廢釋工作。收集交流相關信息情況。負責組織擬訂全區放管服改革實施方案、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各級各部門改革推進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社會各方面反應強烈的問題。負責行政審批服務制度改革及其相關政策法規的執行和宣傳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動態管理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審批程式的合法性審查。負責各職能科室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情況的監督管理。負責擬訂、實施全區政務服務標準規範,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協調指導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各職能科室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流程的審核、調整、規範和簡化。負責對未劃轉行政許可的部門和垂直管理部門事項辦理的組織協調、指導服務。負責鎮街、經濟開發區政務服務工作的業務指導。
(四)投資項目科。負責辦理投資建設項目立項、建設等環節的審批,包括:負責辦理項目立項、企業技術改造核准等行政許可事項、“初審轉報”及關聯事項;負責辦理工程建設節能審查及招標範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核准等許可事項;負責 辦理石油天然氣管道、電力設施保護區內施工作業審批及新建石 油天然氣管道防護方案審批等行政許可事項;負責辦理建設工程 抗震設防要求確定等行政許可事項;負責辦理在街道兩側和公共 場所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審 核、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審批、拆除城市環 境衛生設施審批、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許可事項;負責辦理房 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等許可事項及關聯事項;負責辦理工 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和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 用性質審批等許可事項;負責辦理城市道路、燃氣、排水等市政 公用工程建設的許可事項。負責與原主管部門的協調聯繫,建立 健全互動配合機制。負責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政務服務過程 中相關中介機構進行綜合監管。
(五)市場準入科。負責市場準入領域的審批服務工作,包括:負責辦理企業名稱、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登記等許可事項;負責辦理企業登記、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個體工商戶登記、廣告經營許可等許可事項;負責辦理計量標準器具核准、專項計量授權等許可事項;負責辦理食品生產、食品經營等許可事項;負責辦理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職業中介機構和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許可事項;負責辦理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等許可事項;負責辦理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關聯事項。負責與原主管部門的協調聯繫,建立健全互動配合機制。負責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政務服務過程中相關中介機構進行綜合監管。
(六)涉農事務科。負責水務、農業、林業、畜牧獸醫、糧食、農業機械等審批服務工作,包括:負責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審核),採集農業主管部門管理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審查,蠶種生產經營許可審核,大型農業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設計方案審查,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及其他行政權力,農藥經營許可等許可事項;負責林木採伐許可證核發,木材運輸證核發,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臨時占用林地審批,修築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工程設施占用林地審批,森林高火險期內進入森林高火險區審核、森林防火期內林區用火審批(審核),馴養繁殖省重點保護動物許可,外國人對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攝電影錄像審批,出售、收購、利用省重點野生動物機器產品審批,跨省運輸、郵寄、攜帶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審批,運輸、郵寄、攜帶國家和省非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出區境或省境審批等許可事項;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許可事項;負責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生鮮乳收購許可證及生鮮乳準運證明核發,獸藥經營許可證(除獸用生物製品)核發、換髮,動物診療許可證核發、變更(換髮),獸醫師執業註冊,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等許可事項;負責農業機械(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核發、續展、增駕,農業機械(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證書和牌照核發、變更等許可事項;負責取水許可,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河道、湖泊、水庫大壩、灌區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審批,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審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水庫審批,河道管理範圍內采砂等活動審批,水域灘涂養殖審核,水產苗種生產審批,漁業捕撈許可(審核)等許可事項。負責辦理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關聯事項及收費事項。負責與原主管部門的協調聯繫,建立健全互動配合機制。負責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政務服務過程中相關中介機構進行綜合監管。
(七)社會事務科。負責辦理教育體育、民政、文化、衛計等社會領域的審批服務工作,包括:舉辦教育體育、文化印刷、醫療機構、殯葬服務等機構的設立、變更、註銷等許可事項;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慈善組織等公益性組織註冊登記、變更、註銷等許可事項;娛樂場所、電影放映單位、文藝表演團體、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文藝經營活動許可事項;醫師、護士、母嬰保健人員等人員行業資格的註冊、變更、認定等許可事項;公共場所、飲用水供水單位等涉及衛生健康的生產生活相關單位的衛生許可;文物保護、有線電視站、校車、體育設施等事項的審查審核;生育證的審批事項;華僑回國定居許可事項;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關聯事項。負責與原主管部門的協調聯繫,建立健全互動配合機制。負責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政務服務過程中相關中介機構進行綜合監管。
(八)踏勘評審科。負責行政許可事項涉及的踏勘評審工作。負責會同原主管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行業標準制定現場評審、審圖和驗收的標準化操作流程並組織實施。

現任領導

河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何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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